办案律师/作者: 肖文彬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4-01-02
圈内人士与圈外人士如何判断办案经验?
在司法实践中,随着新类型案件数量越来越多,经常遇到有当事人或委托人问律师或办案法官有没有办理过这一类型案件?有没有这方面的办案经验?这个问题值得深究,因为这是一个表面判断与实质判断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事实判断与法律判断的问题。
对于新类型刑事案件,法官没有办理过怎么办?对于法官来说,这不是问题,法官只要具备刑事等法律(包括实体法、程序法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一定的刑事审判经验就可以从容应对了。
Why?因为案件事实、案件类型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千变万化,但在法律适用上却是万变不离其宗。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来说,其职责在于审查案件的基本事实是否符合某个罪或某些罪的犯罪构成以及相关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这是一种法律评价,只需要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经验就可以了,不需要、也没有必要、更不可能去熟悉所有的案件类型。
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新类型案件的当事人说办案人员不懂他,理解不了他的案件,这也是很多法律人士与当事人在判断思维上无法同步的根本原因。因为当事人是事实思维,而法官是法律思维;因此,对于法官来说,每一个案件在事实上都是新的,同时每一个案件在法律判断标准上又是相同的,适用统一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等法律。
律师也是如此,比如诈骗类、经济类刑事案件的案件事实千变万化、案件类型成千上万,但万变不离其宗。笔者曾经在《万变不离其宗——诈骗犯罪案件有效辩护在于法律本体的专业性》详细论述过:办理刑事案件,律师的法律专业基础及刑辩经验才是关键。所谓外行看表象,内行看本质,指的就是这个道理,这也是外行判断与内行判断的最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