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0-09-23
黄宇:金融犯罪案件有效辩护、广强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笔者于办理孙岳案期间,在天安门广场)
时间过的真快,拿到执业证转眼已经半月。
台风过后,望着恒健大厦巨幅落地飘窗外,瓦蓝瓦蓝的天空中,小山峦一样洁白的云朵。我的思绪一时间,也飘忽不定了。
一会儿,飘到了黑山白水外,看守所门前绿莹莹的广阔草地上。一会儿,又飘到了塞外大漠,沙驼雕塑的群像旁。后来,又飘到了首都天安门广场,世界第一广场前高高飘扬的国旗下。
远的记不住了,但最近新拿到的不起诉决定,让我心潮起伏。
如果说,新刑辩律师有什么感慨,万千感慨,都从此说起吧。
实质无罪!8月里的清风
难过的2020年,好在我们有来自北京的又一个不起诉。时在8月中旬,正好在我拿到执业证前两天。
这也是2018年以来,承办的北京案件中第二个无罪。
说它是2020年的第二起,是因为2020年1月9日,我们已有深圳的一起胡歌不起诉案。胡歌,武汉人氏,羁押在深圳。刑匠团队介入后半年被不起诉,走出看守所,时在2020年1月10日。
一南一北。遥相呼应。
说它是北京案中的第二个,是因为早在2019年5月,另一个非吸案中的主角焦永舟,继一年前被取保后,又被正式解除取保,实现了法律意义上之真正无罪。
而这一次,尤其令人难忘。
原因是这是一个资金千亿级的网贷平台。原因是当事人孙岳级别为公司COO。原因是此案从接案到结案我全程经历。
因此,我对其中艰难与技巧运用,有了更多深入的了解。
当然,更多的难忘,需要等年底案件最后判决后才能解密…
无罪辩护,是怎样练成的?
无罪,是刑事律师的追求。这个目标令不少人魂牵梦绕,我也不例外。
从加入刑匠团队起,带着这个梦想,我阅读了不少此方面的文章。其中,也包括张王宏律师关于金融犯罪无罪辩护、刑事辩护的逻辑思维等方面的系列文。
但文章不能令我释然。
因为这些文章,一方面,是张律师精进技艺路上的点滴思考,另一方面,也是与同行的经验分享。
每个人的性格、思路、天资,并不相同,我感觉并不受用。
无罪辩护的方法到底在哪里?我又找来徐昕教授的《无罪辩护》、朱明勇律师的《无罪辩护》,细细研读。
但我发觉,更多的,仍然需要沉浸到实战中体会。
直到今年的这次不起诉,个人才对无罪辩护,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首先的体会,却是挡也挡不住地冒出来的一行字:
律师与当事人的认识是有差异的!
在当事人眼中,法律并非刑辩律师的专业。赢,才是!而“赢”本身,是无法识别的,所以有时,专业会成为重要的判断。或者说,“看起来专业”,便成了重要的判断标准。
更进一步的,甚至成了唯一的判断。实属无奈呵。
但在刑事律师的角度,竭尽全力在合法的范围内,采取一切手段去争取成功,是律师的全部价值所在。
“尽全力去争取成功,否则,你便没有存在的必要。”
我记得,2019年一起去大庆,办理荷兰籍邹先生被控地下钱庄非法经营罪案时,在7月初便显得清凉的晨风中,在去往看守所的急行的出租车上,张律师对我讲过上面这句话。
邹先生的案子,量刑建议6年到6年2个月,最后只判了缓。要知道邹先生是7人中的第一被告人。要知道,指控的案值高达2.8亿多元。要知道,其后有人重判了4年多。
这个案子后,我和张律师顺道去了北京,也就在那次,接手了北京孙岳的案子。现在,又迎来了案子的结果:不起诉。
“要竭尽全力去赢,否则,你便没有存在的必要。”
2019年开始,跟随张王宏律师等一起介入。亲历了崔永强被控骗取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合同诈骗案93%人员的指控被打掉后,再受托上诉,到善林金融广州某两公司责任人曾大机被顶格轻判,之后是胡歌不起诉、孙岳不起诉…
我曾跟张律师开玩笑:“是我给你带来了这么好的运气。”
玩笑归玩笑。其实当时的我,脑子里仍是一团浆糊。
经历一次又一次刻骨铭心、惊心动魄、经年累月持续努力而后的成功,我逐渐体会到:
赢,是个技术活。赢,更加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
赢的根本,就是读懂社会人心,就是融通沟通对象所思所想后的游刃有余,就是每有冤情总能利用一切可用之机会传递给公权方以尽可能快地恢复当事人自由的顺风顺水。
都说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我体会,法律的运用正好需要综合各项社会知识。而成功的辩护,就需要在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犯罪学等多学科知识,要求律师兼具演讲、辩论、社会礼仪和生活阅历之后的综合运用。其中技巧和精华在于运用,而运用之精当,全系一心。
正如恰到好处的刀刃上的钢、火之焰、灵之魂。缺少了精准判断,都可能满盘皆输。
其实,团队也办理过一些非金融案。比如2018年涉黑的吉林陈某案,比如2017年广西蒙某某的故意伤害案。
前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和检察院刘科长沟通使一个可能判处十年以上重罪的抢劫罪免诉,后案,通过和检察官沟通在同案犯已宣判的情况下,被不捕。
和团队成员谈论这些案子,相比而言,金融犯罪案件的不捕、不诉等无罪,更具“技术密集型”的特征:技巧与方法的运用,在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时刻,在事关当事人巨额资金、自由的金融犯罪案件辩护中更能彰现。
从这一点上,可以说,非金融案的成功,只是金融犯罪案件辩护方法的小试牛刀的成功运用而已。
当然,团队也有过一些未能成功实现无罪的案例,其中复杂原因,只能等待导致错误处罚的背后原因消除后方可解决。
也正是基于对团队专业、尽责的信任,有一些当事人在委托时并没有过分或过高的要求。
比如呼和浩特的吕某非吸案,比如广州兰花花的集资诈骗案(审查起诉阶段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家属之所以聘请团队的律师,无非是希望能防止误判。这种务实的当事人,同样符合我们接受委托的标准。
当然,为了赢的目标,团队成员下了不少“笨工夫”。
刑匠团队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比如除非出差,每天必须按时坐班。比如每个周末,须安排半天时间登山。
作为自由职业者的律师,这似乎不可理喻!
有句话是:“人和人的区别,在于业余时间。”
在笔者看来,正是那些看似无用的东西,往往成为你与别人区别的关键。专注金融犯罪领域辩护的技能与技巧,天长日久、日复一日的不断努力,或许,正是团队成功与其他刑辩同行区别的原因。
之所以需要每天返岗上班,是因为大家知道,只要在工作岗位,工作效率才有保障。
之所以要参加体育活动,之因为身体条件是刑事辩护的基础:刑事辩护就是运动战!
此外的努力还有好多:
只有开庭前,对着卷宗材料反复比对、列表、以图表形式可视化,才有庭审中的娓娓道来;
只有平时对法条、案例一遍遍的细致梳理、研究,才有直击人心的法律意见;
只有庭前辅导、《发问提纲》、《质证意见》、《辩护词》、《庭后补充辩护意见》等一遍遍的反复修订,才有瞄准案件焦点的辩护意见的输出,才有一个个鲜活的成功案例的轮番出炉。
…
“但这样做,当事人是看不到的。”
“做别人看不到的事情,才能铸就别人看得到的成就!
“律师的责任、担当、品性,都是不可见的。但持续不断努力,成果会说明一切。”
作为外人,当事人也会把外在的专业知识解读、热门法条评析、新法速递等等,作为专业的判断标准。因为,这些是可见的。
必须承认,金融、毒品、走私等专业领域的知识积累,也是很重要的。是成功必不可少的基石。
就笔者加入刑匠团队的体会看,一年多来,才找到金融犯罪辩护的那么一点点感觉,但刑事律师的案件办理,光有基石是不够的。
律师的野心与实力
这里所说的野心,更多的,类似英文中的ambitious。可解为抱负、胸怀。
俗话说:“文人相轻”。律师算文化人。当然,每个律师,都是有野心之人。
但一段时间里,我发现得按捺住自己的野心。于是,我很留意地观察,自己所了解到的行内前辈。
远的,以陈有西律师、钱列阳律师、王思鲁律师、贾慧平律师等为坐标。他们的勤勉、尽责、专业,早就写在当事人的口碑里,写在过往的战绩里。
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品牌,他们的名字就是负责、勤勉的代名词。
近的,我更多地,注意观察张王宏律师。从表面看,张律师自2017年开始,短短五年,给包括同案犯在内的35人,以不诉、取保等名义,实现了实质无罪,或提前实现了自由。
赢的似乎很轻松嘛。
但人们不了解的是:张律师携十六年从警之阅历,从体制内走出来,自愿放弃被无数人视作成功的中层领导岗位,且选择了不依赖人脉与资源的“实战派”。
魄力、胸怀,很多时候,或许在选择作出时,便高下已现。
其实深入了解后,才能真正发现张王宏律师的“野心”。
这个野心,就是对于无罪的渴求:
基于对当事人冤屈的了解而发自内心的不平,进而迸发出的对无罪的无限追求,工作中能将自己二十多年工作积累的沟通方法与技巧,运用于案件中,换位思考!运筹帷幄!辩法析理!不卑不亢!据理力争!百练成钢!
大庆酒店里昏黄的灯光,天安门广场边上排队的人群,呼市街道旁小碗里冰凉的酸奶。
登山路上粗喘的呼吸、雪白灯光下研读法条的日日夜夜。
一切的一切,都写在这些过往点滴里了,一切都已不可复制,也无法改变。
(团队成员周末活动中)
负责就能成为大律师?
作为初出茅庐的新晋律师,经历这一年多,我越来越觉得,专业、尽责、融通,是成功辩护的关键。
律师圈内,人常言:“没有大律师小律师之分,只有是否负责任的区分。”这话听着不错。但其实,并不全面。其中问题就在于,律师仍是有能量大小之区分的。
这个区分,其实也是可见的,那就是战绩。
公开的网络时代,其实为核实成功战绩提供了便利:是否长期标明专注某类案件辩护、有无无罪的战绩(包括不诉、撤回起诉后免诉、免于起诉、不捕取保且最终解除取保等实质无罪)、有无公开的法律文书、无罪与律师工作有无强烈的因果关系等等,都是很重要的判断标准。
尽全力去赢,否则连存在的必要都没有了
“一叶一菩提,一花一宇宙。”
王思鲁律师有言曰:“大律师并非从小律师一步步成长为大律师的。而是从一开始就要立志做大事、有大的抱负与心胸。”
我也不相信什么百炼成金的说法。我相信,一个典型,往往可以说明无数的道理。一个案子,能学到无穷的知识。
如果说,人总免不了犯错,我宁愿错这么一回。
也谨以上文,作为一名刑辩律师的成人礼!
(文中所述案例全部真实,人名为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