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6-25
近期洽谈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有感:顶尖刑辩律师”的二大谈案手段不可取丨个别“技术型顶尖刑辩律师”之不可取谈案手段-“风险收费”:法律法规禁止刑事案件风险收费,但大量的当事人希望风险收费;这令一些无良的“技术型顶尖刑辩律师”为接下案件“投其所好”;这类律师目标仅仅是前期的高额“基础费”而非“搞掂”后的“风险费”,可怜、可叹的是当事人自以为敢于风险收费的才是有底气,果断委托。个别“红顶型顶尖刑辩律师”之不可取谈案手段-“人脉沟通”:法律法规禁止“人脉沟通”,但大量的当事人希望“搞关系”;这也令一些无良的“红顶型顶尖刑辩律师”为接下案件“投其所好”。前一种类型的不会为所谓的“风险费”去“拼命”;后一种类型的不会动真格去行贿;二种类型实质上是忽悠,一定程度上诈骗了。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律师 王思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