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肖文彬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1-14
法理情相结合的辩护词才是最好的辩护词,法是第一位的,理是第二位的,最后才是情感表达,也就是“抒情辩”。但抒情不能作为主要内容,否则会被视为过于煽情而冲淡主题、没有关联性而显得空洞无物。
——肖文彬:广强律师事务所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阅读量:582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