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余安平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1-08
余安平:金牙大状律师联盟秘书长、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律师暨刑事部副主任
律师应该亲自办案,这才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对于某些“律师大佬”自己只管案源不管办案颇有微词,他们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律师”而是“法律商人”。我曾见过某知名律师将3项有罪指控的涉黑案件交给执业不足1年的年青律师主办,我听说过某大咖律师因为费用不够出庭了一言不发,他们透支的其实是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
律师应该亲自办案,工作也是休闲
律师应该亲自办案,“南毒王”惠君琦就是典范。每年几十单毒品案件亲力亲为办理,如同古龙笔下的杀手傅红雪每天练习抽刀,就象金庸笔下的郭靖每天练习降龙十八掌,“手熟”必然“功到”。当然,我不太赞同惠律师每年办案太多,他完全可以“带团队”,把辅助性事务交给助手,甚至把助手“扶上马,送一程”。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才是律师人才培养的精神收获。律师亲自办案,不仅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经常办案的人,才有“实战经验”,不断总结归纳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我曾取笑某律师,十年前是“律师”擅长办案,十年后已经是“老板”最擅长的是赚钱。
律师亲自办案,并不是简单地出庭参加诉讼,而应该自己完成会见、阅卷等关键性工作。王思鲁律师曾说“不阅卷不会见,辩护是瞎扯淡”,我深有体会。某些律师自以为“功力深厚”,可以“临场发挥”。其实律师没有与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面交流,没有律师亲自阅读卷宗甚至写卷宗摘要,如何能够有“第一手材料”?曾有律师说他们团队业务分工,有律师专门负责会见,有律师专门负责阅卷,有律师专门负责撰写文书,有律师专门负责出庭,我是不赞同如此“碎片化”业务分工的。我的团队基本是我“主刀”,基本是我带着拍档一起会见一起阅卷,助理更多是“网络搜索”相关法律法规、经典案例、法学理论。我喜欢提出辩护方向,其他人按照我的辩护方向寻找卷宗依据与案例依据,当然也可以对我们的辩护方向提出修改意见。团队协助应该保证主办律师对案件服务的完整性把我,主办律师应该从接案到结案全面跟踪,这才清楚整个案件的脉络。
律师应该亲自办案,工作也是休闲
许多律师办案到了一定程度,就面临着“限制案件数量”的考虑。限制案件的数量,才能保证律师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提高案件的质量。在一个喜欢刑事辩护的律师眼中,收费处于第二位,是否有辩护空间才是第一位。有辩护空间的案件,即使收费低一点都可以接受,只要不是太离谱。
律师亲自办案,尤其是办理外地案件,应该预留足够的时间,一则可以与当事人及其家属充分沟通,二则享受当地的美景美食,甚至与当地律师同行交流了解当地司法情况。律师办案之余,既能会会朋友,又能好吃好玩,还能拜会当地律师前辈,工作也是一种休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