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要否“搞关系”?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2-12


做律师要否“搞关系”?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 感言


律师的常规工作是与人书面及口头沟通,令别人接受自己的意见;如何令别人接受呢?别人对你的看法很重要,从这角度看,是要“搞关系”的。刑事辩护生涯二十多载的体会是,若“搞关系”是平常理解的权钱色交易,则是没人格,反法治,给自己带来刑事等法律风险;律师完全可不“搞关系”而是凭敬业精神、专家品质办好案件(很多时候还是能办好案件);案例为王,以经典辩例铸造品牌,自然有淡定的未来;这是法治之道、成功之道。

阅读量:523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王思鲁

刑事律师王思鲁
证件号:14401199810700375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