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中的律师文书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11-23


刑事辩护中的律师文书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 今日感言

刑事辩护的二种方式: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说服(有时是“逼服”)司法人员采纳辩护意见有口头沟通、书面反映二种方式。口头沟通直接、互动、灵活及通俗,但司法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司法处理是严格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口头沟通的特点决定难以逻辑严密地运用事实、证据和法律将道理表达清楚,进而难以说服(“逼服”)司法人员怎样具体处理案件。书面沟通更易实现逻辑严密,也更易通过充分运用事实、证据和法律将道理写清楚(据案或长或短);高质量的法律文书可令司法人员静下心来阅读,进而影响其具体处理案件。法律文书在刑事辩护中是常规的工作;写就优秀的法律文书需要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全身心及长时间的专注和煎熬,极其艰辛。刑事案件辩护的主要武器是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要有真功夫;高质量的法律文书促成有效辩护,赢取“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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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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