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7-20
哪些刑事案件适合作无罪辩护?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今日感言
1.认了必死无疑的,无罪辩护动摇其证据体系,或令慎杀,刀下留人;
2.事实或适用法律上属无罪的,经当事人同意,一般作无罪辩护(个别可达成控审辩交易的可作免罚、缓刑辩护等);
3.当事人“认罪”但犯罪证据不足的,可律师作无罪辩护,当事人则“如实供述”;
4.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作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无罪辩护;
5.政治案件一般作无罪辩护。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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