穹顶之下的企业环境犯罪

作者:康乐 日期 : 2015-03-07


引语:最近火到爆的话题便是著名记者柴静拍摄的公益调查纪录片《穹顶之下》,此片一出随即一石激起千层浪,专家学者、国企高层、普通百姓围绕着雾霾这一话题各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作为一名专业刑事律师,我觉得有必要从刑事风险的角度来谈谈企业可能触犯的环境犯罪。

环境犯罪刑法规定

《刑法》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节中涉及的环境犯罪分为两大类,即污染类犯罪和破坏资源类犯罪,具体罪名是: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上述罪名中的定罪量刑档次如下:

一类是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第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第二档,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类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一档,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档,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档,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类量刑档次只有一个的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最高刑期有期徒刑三年;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最高刑期有期徒刑五年。

从上述刑法规定来看,我国的环境犯罪有以下特点:

1、情节严重、后果严重为构成环境犯罪的条件。

2、多数条款都明确了环境犯罪的行为特征,前提条件是违反环境保护法规,也就是说,这类犯罪以不履行有关环境保护的义务为前提,违反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超标排污或者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就有可能构成环境犯罪。

关于环境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读者可查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细读,本文不再详述。

环境犯罪案件的行诉衔接

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方可作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1、违法事实已基本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且违法性质和违法行为认定准确。

2、违法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即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对社会和环境管理制度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如果只是一般违法行为,或者违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则不宜作为犯罪案件处理。

3、违法主体明确。刑法规定单位也可以是环境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罪的规定处罚。2005年12月16日发生在广东韶关北江隔污染事故,韶关冶炼厂生产安全部副部长、分厂供排水工段段长及分厂总废水处理站班长因严重渎职均被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遭受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有什么途径可以救济?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48条“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事实、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在作出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的罚款和没收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环境行政处罚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监测报告和其他鉴定结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行政处罚阶段固定的部分证据可以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使用,因此,企业万万不可忽视甚至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若对行政处罚结果不服,还有必要提出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法治动态

2013年,两高对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出台,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显著加大,此后半年内,公安部门立案侦办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达247起,是过去10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总和。2014年上半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已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61件。2015年3月4日,广东省环保局长会议在广州举行,会议上,广东省环保厅宣布将2015年定为“环境法治年”,将在全省开展“环境法治年”活动。出重拳、用重典、零容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众所周知,在中国一旦开展专项整治运动必然祭出一大批典型案件,可以预测,环境犯罪案件在今年仍会频发。本律师提请诸位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你的企业不要被列入环境违法的“黑名单”,环保执法集中行动的“猎物”通常就是在黑名单中寻觅。第二,村镇工业区企业被列为重点执法监管对象。第三,刑事案件的线索通常是从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来的,因此,企业要从源头上预防犯罪的发生,缪雨筹谋做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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