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的人伤我最深,为什么我们要反目成仇”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7-01


  “我爱的人伤我最深,为什么我们要反目成仇”

——记录赖某离奇的离婚事件

16年的风风雨雨,他们经历了从一穷二白到发家致富;16年的同甘共苦,他们用汗水筑起了家族事业的长城;16年婚姻旅程,他们共同扶持组建了令人羡慕的三口之家。这是多少年轻夫妻奋斗的楷模,是多少百姓家庭欣羡的幸福结合。然而,一条短信,出人意料的一条短信,化作一条毒蛇揭开了这段幸福婚姻背后令人难以置信的伤痛。究竟在这个令人羡慕的家庭发生了什么?又是什么让这对陪伴走过16年的夫妻反目成仇,最终选择对簿公堂?

本案的女方当事人,为我们讲述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再次走过光鲜婚姻外表下的那一段辛酸路程……

“你是幸福的,我就是快乐的”,他们搀扶走过创业的艰辛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原本甜蜜浪漫的夫妻,女方是一位名叫赖某的勤劳女人,男方则是妻子眼中忠厚老实出身贫寒但却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邹某,这沉甸甸却甜蜜的三个字从结婚那一刻起就深深刻在赖某的心上。

两人从相爱到结婚,再到有了可爱的儿子,这一路走来都是十分顺利的。2001年,已到而立之年的邹某,在事业上没有太大起色,为了使整个家庭可以更加殷实,他决定前往广州花都从事皮革生意。但身无长物的邹某拿不出创业的启动资本,此时,他想到了他的岳父——赖老汉。而赖老汉为了女儿家庭的幸福,拿出了自己辛苦攒下的十三万五千元,借给了邹某。随后,邹某又向赖某的兄弟筹借了十余万元。就这样,邹某带着妻儿,来到广州花都,开始他的创业之路。起初二人在花都某皮革皮具城开办了皮革商行,虽然存在很多困难,但是凭借着一直以来的努力,夫妻俩的生意越做越大。

 “你是幸福的,我就是快乐的。为你付出的,再苦我也值得。”

就在这种信念下,赖某陪伴着丈夫走过了创业艰辛的几年。从韶关到广州,走过的风雨只有他们两个知道。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随后的六年内,夫妻二人陆续购置了五间商铺、三套房屋及多辆汽车,同时,还拿下一块地皮开设了一家大型工厂。一切正向着幸福的殿堂迈进,一切也都在赖某甜蜜的期望中发展,然而谁又能想到一条短信,如同一条毒蛇将赖某紧紧缠绕并将她狠狠的甩向痛苦的深渊。

爱巢 外的真相,战火一触即发

那是一个下着雨的夜晚,丈夫邹某从外面回来已是凌晨1:00。在丈夫洗澡的时候,桌上的手机一直在响,出于对丈夫的关心,赖某拿起了手机——原来是一条短信,也正是这条短信,开启了悲剧的大门。

短信的内容很暧昧,出于女人的直觉,赖某立刻在脑海中闪过了不详的预感。但是出于对自己丈夫的信任,赖某决定等丈夫洗澡出来问清楚。哪知丈夫的反应竟是“男人玩女人是很正常的事”,并叫赖某少管闲事。赖某吃惊地望着丈夫,难道这就是那个在自己枕边躺了16年的男人吗?

面对眼前的邹某,赖某觉得好陌生。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像这样肉麻的短信和电话接踵而至,有些甚至出现“开房”等等不堪入目的字眼。赖某原本以为这只是丈夫的一时糊涂,一时冲动,毕竟在一起生活了16年,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赖某相信总有一天丈夫会迷途知返,回到她的身边。然而赖某的隐忍与等待换来的竟是一顿毒打。终于,丈夫开始公然地辱骂、殴打赖某,并将她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赖某只好投奔自己的亲人,赖某72岁的父亲曾亲自上门,劝说邹某,毕竟二人起家的资金是赖家人出的,邹某应该心怀感激。哪知,今日的邹某早已被金钱利益所吞噬,年迈父亲的苦苦哀求换来的竟是“我邹某有头有脸,你们今晚马上给我滚!”说完便是一阵推打以及“砰”的关门声。

门被关上了,赖某的希望也被关上了。

事情还远不及此,赖某从周围人的言论中得知丈夫掩藏了多年的秘密。丈夫为什么这么绝情?为什么非要将她赶出家门?——一切谜题就在自己与丈夫爱巢的外。

原来,自1998年开始,邹某就瞒着赖某与一名毕姓女子共同生活了12年!而他们的房子就在离自己家的地方!邹某与该女子不仅在花都与东莞两地举行了婚礼,而且该名女子还在2006年为邹某诞下一名女婴!邹某将赖某赶出家门的当晚,刚好就是邹某买给该女子新房子入伙的日子。那晚,任由妻子泪流满面,有家归不得,邹某却在新房与“小三”开心庆祝了一夜。这一切就如晴天霹雳一般,刺透了赖某的心——16年的省吃俭用、勤勤恳恳;16年的任劳任怨、悉心养儿;曾经的患难与共,曾经的风雨同舟,这一切的美好,瞬间崩塌了。

现实血淋淋的告诉赖某——他们的婚姻,再也回不去了……

离婚官司波澜起伏,诈骗门竟在法庭上演

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而故事的第一张碎片竟是邹某的一纸诉状!在赖某心痛之余,邹某抢先一步将赖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既然婚姻已无法挽回,赖某勇敢地选择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在邹某提出离婚后,赖某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狡猾的邹某见势不妙,立刻撤回了起诉。而对这段婚姻不再抱有幻想的赖某,再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这次的赖某果断而坚毅。然而这次邹某更是变本加厉,大放厥词,扬言不让赖某得到任何东西。说到做到,邹某果然采取了进一步的行动。

为了不让赖某得到任何财产,邹某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一方面,邹某将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夫妻共同财产陆续转至他人名下;另一方面,他又串通他人伪造、虚构大量债务,监守自盗。早在起诉之前,邹某便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创裕皮革厂经营者改为“小三”大哥的名字,同时,将仓库中接近1,000万的货物以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姐夫。

不仅如此,原先由邹某经营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咏盛皮革行和鼎鑫盛皮革行,在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期间神奇的“易主”了。原来,邹某铤而走险,将咏盛皮革行改名永盛,经营者改成刘某,将鼎鑫盛皮革行改名为盈海皮革行,经营者改成伍某,后又将咏盛皮革行与鼎鑫盛皮革行注销。而为了彻底侵占夫妻共同财产,邹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伪造债务凭证,以潘某等三人的名义起诉自己,通过诉讼诈骗的方式,利用法院生成调解书,以此来伪造大量无端的债务。而邹某如此机关算尽就是为了不让赖某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得到一分一毫。

广州市花都区法院最终做出了一审判决,将查明的夫妻财产判归赖某所有,虽然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表示对账单债务以及潘某561万元借款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然而这并不是赖某的胜利。因为拥有了财产就意味着要承担债务,而这所谓的真假不明的“债务”是又一个噩梦的开始。

虚假债务风波愈演愈烈,诈骗步步升级,法庭尊严何在

,邹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借此继续他的“诉讼阴谋”。威严的法庭,庄严的法院再次成为邹某蔓延邪恶的战场。就在邹某提起上诉后,温州某公司与李某就起诉赖某与邹某,分别要求二人共同偿还货款与利息250余万元和50余万元。其实,邹某在离婚案件一审阶段向花都区法院提交的没有签名的对账单上,就有拖欠该公司以及李某的单据,但是这些单据没有赖某与邹某的签名。如今,该公司以及李某所提供主要证据的那两张单据,与之前邹某在离婚纠纷一审阶段所提供的两张单据相比,只是多了邹某本人的签名。

紧接着,另外两家来自浙江的公司又几乎在同一时间起诉赖某和邹某,分别要求共同偿还货款与利息180余万元和210余万元。除了和前面多出签名的情况一样,还有更加离谱的事情——在这两家公司提交的货单中,许多出货日期并不是按货单编号的顺序开出的,这本身就不符合正常交易习惯,令人生疑。更蹊跷的是,在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均不同的情况下,联系电话却均为同一个号码“13570206584”,这与李某起诉状中的联系电话也是一模一样;而且,两份诉状除公司名称不同、追讨货款数额不同外,从内容、格式到联系电话均一样,甚至连两个公司公章的大小、字体、排列也相似。法院察觉了其中的端倪,已对上述四个案件裁定中止审理。而对于之前邹某蒙蔽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赖某也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也已立案调查。

到此,整个事件俨然已经演化为诈骗,而且严重影响了法院正常的诉讼工作,庄严肃穆的法庭再也无法忍受这样肆意的践踏,这些伪造的债务是对法律公开的挑衅!而对于案件的背后主谋——邹某,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妻子“红杏出墙”,丈夫“忍气吞声”?一份“悔过书”引发的风波

整个事件目前还在发展之中,《新快报》、《信息时报》、《羊城晚报》等媒体已经对邹某的重婚、诉讼诈骗行为进行了报道,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于对此案进行专门报道。赖某离婚案已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

回顾整个故事,我们发现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件简单的民事离婚案件,随着邹某变本加厉的步步紧逼,现在已经演变为刑事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就当邹某即将被绳之于法,赖某也将讨回公道之时,平静的舆论再起波澜。邹某出示了一份赖某所写的“悔过书”,试图证明赖某也曾经对不起他。对此,《广州日报》以及广东电视台《今日关注》进行了报道,新浪视频也在首页转载了广东电视台的相关报道。

在《广州日报》与《今日关注》上,赖某揭开了这份“悔过书”背后的真相。当初,赖某只是与一通过女性朋友的介绍,认识了一位梁姓的男子。后来,该男子想在韶关从事皮具生意,听说赖某在广州花都也是从事该行的,便向赖某了解情况,于是,梁某就致电赖某。但是,就是因为这个电话,邹某不由分说地认定赖某“出轨”。不过,即便是在邹某的毒打之下,赖某仍然没有接受这种平白无故的冤屈。直至赖某发现邹某与她人保持不正当关系时,邹某再次拿当初赖某“出轨”的经历说事。在以离婚相逼的情况下,赖某为了家庭的完整,只能就着邹某的“说法”,逐字写下这份“悔过书”。直至邹某起诉离婚之时,赖某才如梦初醒,当初试图挽救婚姻所写下的这份“悔过书”,如今成为了邹某指证她“出轨”的“证据”,所幸,她还保留着当初她被邹某殴打的病历。

邹某不知悔改,企图以一份“悔过书”混淆视听。但是,一份“悔过书”并不能消解邹某重婚、诉讼诈骗的犯罪事实,等待邹某的依旧是法律的惩罚。

让“诉讼诈骗”的悲剧不再重演,事件背后的法律分析

对此,在离婚案件中为赖某提供法律援助的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网首席律师王思鲁指出:在本案中,邹某无疑构成了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span="">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罪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新的<< span="">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本案中邹某与毕姓女子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重婚罪,对此公安机关已经立案。

除此之外,王律师更加强调的是邹某“诉讼诈骗”的行为。王律师认为:诉讼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欺骗法院,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并依据该判决骗取他人财产或免除自己的债务,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并未将诉讼诈骗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邹某为侵占他与赖某的夫妻共同财产,采用诉讼欺诈的方式,其的行为依法已经涉嫌妨害作证,同时,邹某的行为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至于邹某通过媒体声称赖某“红杏出墙”,这种没有事实依据的污蔑,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如果邹某构成诽谤,那么赖某有权提起刑事自诉。

回到故事的开头,如果邹某能够对于赖家的资助充满感激,如果他能够安分守己经营自己的企业,如果他能够和赖某与他们可爱的儿子尽享天伦之乐,故事的结局就不会是这样。记者在离开时看到了当年邹某与赖某结婚时的照片,照片上,赖某在邹某的怀里笑的很甜,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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