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十六载,竟是陌路人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7-01


  同行十六载,竟是陌路人

—离婚案中的是非曲直

在这个纸醉金迷的大千世界,霓虹灯下的喧嚣混浊了人们的视线,我们忘记了粗茶淡饭的幸福,忘记了互重与相守的誓言,忘记了在亲友见证下、负担的那一份责任。

现年38岁的赖某与丈夫结婚已十六年,本以为婚姻幸福美满的她发现丈夫居然有外遇,且持续了十二年!这一事实石破天惊,令她猝不及防,原本平静的生活也就暂告一段落。东窗事发的丈夫没有选择挽回婚姻,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慷慨的”表示愿意不取一分一文,净身出户。难道出轨数年的丈夫自觉愧对结发妻子,甚至愿以放弃千万身家的方式表明歉疚? 这个决定的背后,究竟是良心发现,抑或另藏玄机?

数载拼搏  糟糠之妻伴左右

初相识的时候,邹某给赖某留下的印象很好。虽然他的家境贫寒,但是看上去老实可靠。比起有钱人家的纨绔子弟,邹某更能给她相守一生的安全感。交往一段时间之后,赖某与邹某1994年在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登记结婚。婚后的小两口生活虽不富裕,但也算衣食无忧,并在第二年有了儿子邹文。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城的安逸越来越止不住邹某出外“闯一闯”的心思,尽管舍不得已安定下来的环境和家乡的亲朋好友,对丈夫全心全意的信赖与无条件支持使赖某逐渐被说服。1997年,赖某跟随丈夫邹某背井离乡去往花都狮岭打工,开始了异乡谋生之路。

奋斗的过程是艰苦的,时间一晃到了2001年,将届而立之年的邹某依旧一事无成,非常苦恼。当时皮具行业兴起,几经忖度,他决定孤注一掷,将全部心力放到皮革生意上。目标明确了,邹某却犯了难。虽然出外打拼多年,积蓄倒没攒下多少,而创业是需要大笔资金的。该怎么办呢? 这时候他忽然想到了妻子娘家。可是,以邹某对妻子的了解,妻子平时甚为孝顺心疼父母,不一定同意自己拿父母几十年的辛苦钱去冒险。但是,对丈夫千依百顺的赖某还是心软了,而赖父出于对女儿女婿的疼爱,也将自己的“棺材本”十三万五千元悉数借出。随后,邹某又向赖某的兄弟筹借了十余万元。就这样,邹某怀揣着借得的三十万元,开始了自己的创业征程。

就像大部分事业的起步一样,最初的路是坎坷的。在花都某皮革城开办了皮革商行后,夫妻俩遇到了很多的困难。灰心有过,失落有过,但是凭借着两人不懈的努力,皮革行的生意越做越大,并在之后的六年里先后购置了三间商铺、三套房屋及多辆汽车。与此同时,更拿下了一块地皮用以开设大型工厂。

此时的赖某,是很多人羡慕的。和睦的家庭,成功的事业,她似乎得到了上天的宠爱与眷顾。可是,还未来得及品尝一下苦尽甘来的喜悦,她就被丈夫亲手推进了痛苦的深渊。

婚姻骤变  丈夫反目现真容

其实不只一个人告诉赖某她的丈夫有外遇,但她总是相信,男人在外应酬是难免的,没有谁会比他更了解自己的枕边人。作为一个思想传统的女人,对于这些流言蜚语,她选择了信任和隐忍。在娘家,为了保护丈夫在自己父母心中的好形象,赖某更是守口如瓶。殊不知,这样的付出换来的却是丈夫是变本加厉。事业上小有成就的邹某开始纵情声色、夜不归宿,曾经的患难与共逐渐被欲望的洪水所吞噬。

第一次看到丈夫手机上的暧昧短信,是在08年的一个晚上。那天,丈夫邹某在外面和朋友喝酒唱歌,回到家时已近凌晨一点。丈夫洗澡时丢在外边的手机一直响,赖某觉得吵闹就拿过来看了看,然后她僵在了那里。邹某的手机信息里,都是一些十分肉麻露骨的约会信息,她一下子想到了朋友跟自己说过的“外遇”。她很难过,原来听闻和真实发生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当天晚上,赖某对丈夫说:“你为家和孩子多想想吧,不要在外面拈花惹草了。”令她惊讶的是,邹某非但没有一丝被揭穿的慌乱与内疚,反而怒气冲冲地说:“我是个大男人,找女人是应该的,你管不着!以后要再敢啰嗦我的事,我就好好修理你!”丈夫的表现让赖某万分意外万分寒心,结婚十六年,儿子都已经上初中了,她一直以为丈夫是个本分人。

如果说上面的事件只是一个开始,那么接下来的情节就更跌宕起伏。赖某心口的伤痕仍未结痂,她又看到了这样的短信——“在哪里开房呀,我在几号房等你?”而且她注意到,这与上次已经不是同一个发件人,甚至收件箱里不止一条类似短信。此时的赖某彻底被激怒了,她已经不能用“偶尔的出轨”来替丈夫辩解,不能用十几年的感情来说服自己一味隐忍。她想向丈夫问个明白,而丈夫竟真的对她施以暴力。

,赖父突然接到了女儿从广州花都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赖某泣不成声,向赖父哭诉邹某暴打她并要赶她出家门。还未来得及询问事情的缘由,电话那边传来几声怒骂之后便已挂断……

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赖父十分紧张,与大儿子连夜赶到花都。刚踏进女儿女婿家中,邹某二话不说,便要将岳父、妻子、大舅赶走。赖父刚想问问事情的始末,邹某便怒气冲冲地说:“还不走? 不走我就叫人打你们走!”说完就拿起电话叫人。赖父虽云里雾里,但见女婿性情骤变,并且如此对待他的女儿,对其说:“没必要,我们走就是了。”不料邹某又顺手从桌上拿起一个沙田柚狠狠地向赖父砸去。沙田柚砸中了赖某,赖父立马向邹某喊道:“不要乱来!”话未落音,邹某冲上去,朝着已72岁高龄的赖父就是一阵推打。接着就径直向门口走去。临走之前,邹某又转过头意洋洋地笑道:“我邹某有头有脸,你们今晚马上给我滚!”说完便砰的一声关门外出。

当晚赖某被赶出了家门,身无分文无处可去,只好到表哥家借宿,没想到这一住就住了半年。赖父赖母也曾忍无可忍的上门去找邹某,但得到的结果是被推打出门。而对于当初向赖父所借的十三万五千元,邹某也是绝口不提。对此,赖父卖了老脸,多次向邹某追讨。但是,坐拥千万家财的邹某非但不愿偿还,还坚称他已将借款还清。

真相大白  百米处连置两家

邹某能有今天,当初全靠赖家两老的帮助,可现在他们却受到如此待遇。虽然邹某这样绝情,赖某仍不想放弃。在她的内心深处,她始终觉得丈夫的外遇只是玩玩而已,他总有迷途知返的一天。然而一年后,赖某等来的不是丈夫的回心转意,而是法院的传票。邹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跟赖某离婚,而他的理由竟是“妻子在外生活不检点”这种莫须有的指控。事实上,邹某的这些表现都不算什么。更可怕的是,就在离赖某家远的地方,居然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自1998年开始,丈夫竟背着自己与一名毕姓女子共同生活了十二年,还有了一个4岁的女儿,而且他们的家就安在自己家的旁边!更令人不齿的是,邹某与该名女子共同生活时,该女子仍未成年。而邹某将赖某赶出家门的当晚,刚好就是邹某买给该女子新房子入伙的日子。那晚,任由妻子泪流满面,有家归不得,邹某却在新房子与“小三”开心庆祝了一夜。

赖某驻足丈夫与她人“新居”楼下时回忆到:“看到他们阳台上的衣服,我仿佛看到了在他身边的那个女人和那个女人的孩子,这明明是一个充满温馨的小家庭,我觉得自己倒像是个外人了。”讲出这些的时候,赖某泣不成声。

至此,赖某彻底醒悟了,她跟丈夫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离婚。

诉中撤诉  为谋财产不择手段

离婚官司开庭前,赖某向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法院根据赖某提供的财产线索,查封了邹某名下的所有财产,价值总计约一千二百万元。尽管夫妻共同财产得到了控制,但就在这个时候,事情又出现了变化,邹某突然提出撤诉。对于此,赖某无奈,只得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邹某离婚。

在二人协议离婚的时候,邹某曾信誓旦旦地对妻子说:“那这样子,我脱身出来,(财产)全部给你。”邹某的好态度让赖某觉得非常不对劲。果然,不久之后,丈夫邹某就拿出了一份不可思议的债务清单。

其实,在生意步入正轨之后,邹某便背着赖某偷偷将夫妻共同经营的工厂转至那名毕姓女子二哥的名下。在此之后,邹某又动用夫妻共同的储蓄,为毕姓女子及她家人购置多处房产、汽车等财产,并将这些财产通通登记在毕姓女子的名下。而在向法院起诉之后,为了将夫妻共同财产据为己有,一方面,邹某将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夫妻共有财产陆续转至他人名下;另一方面,邹某又串通他人伪造、虚构大量债务,监守自盗。邹某先是将其名下的两家皮革行登记到他人名下,接着又将接近一千万的货物以二十五万的低价转给其姐夫。除此之外,邹某向法院提交了多份生效调解书与起诉书,这些调解书与起诉书的内容无一例外地显示,邹某作为债务人,须偿还债权人的当初的借款以及巨额利息。而这些生效调解书与起诉书的依据,均是一些真假未定的借据,赖某从未见过。

重婚立案  各方舆论齐关注

邹某挖空心思将原先夫妻共有的主要财产不断转移并交由“小三”掌握,至于妻子赖某,邹某并不想她带走任何东西。甚至他与赖某的亲生儿子,邹某也不愿给他留下一分一毫。今年7月20日,法院已经做出离婚判决。法院所查明的夫妻共同财产,基本归赖某所有,但是,所有已经查明的夫妻共同债务也应由赖某承担。

至此,赖某与邹某两人的瓜葛似乎也应该终结了。但是,赖某取得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同时也承担了大量的夫妻共同债务。实际上,赖某最终可能因偿还债务而用尽所有财产。目前,邹某已经提出上诉,而邹某提起上诉后,便有四位“债主”向花都区法院起诉邹某与赖某,要求他们共同偿还前款近七百万元。这四桩案件中,四位“债主”追债的凭证主要是几张对账单,而这几张对账单其实在邹某与赖某的离婚诉讼中,邹某已经向法院提供过。但是,邹某当时提供的这几张对账单上并没有他与赖某的签名,而如今这四位“债主”所提供的对账单与邹某原来提供的对账单数额、内容完全一致,所不同的是,四位“债主”所提供的对账单上,无端端多出了邹某的签名。而且,其中的三位“债主”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除时间、数额不一样之后,其他内容乃至表述竟一字不漏的重复,而这三位分散在广州、丽水、义乌的“债主”,在起诉书上所留的联系方式竟也一模一样。这种种迹象表明,邹某存在串通他人伪造、虚构大量债务,进行诉讼诈骗,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但是,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无法处理诉讼诈骗的问题。鉴于这些债务中存在着太多疑问,法院已对这四起案件中止审理。

另外,赖某已经向公安机关提起重婚控告,公安机关已就邹某的重婚行为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就邹某利用诉讼诈骗,蒙蔽法院作出的部分生效调解进行立案审查。,《新快报》、《信息时报》、《羊城晚报》分别以“妻子获家产千万  却含债务千八万”、“放弃财产  留下债务让妻埋单”、“飞来的500万债务真或假”进行了报道;,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也以《二百米外的真相》为题对此案进行专门报道。

丈夫反掐  争论至此仍未休

就当邹某即将被绳之于法,赖某也将讨回公道之时,平静的舆论再起波澜。邹某出示了一份赖某所写的“悔过书”,试图证明赖某也曾经对不起他。对此,《广州日报》以及广东电视台《今日关注》进行了报道,新浪视频也在首页转载了广东电视台的相关报道。

在《广州日报》与《今日关注》上,赖某揭开了这份“悔过书”背后的真相。当初,赖某只是与一通过女性朋友的介绍,认识了一位梁姓的男子。后来,该男子想在韶关从事皮具生意,听说赖某在广州花都也是从事该行的,便向赖某了解情况,于是,梁某就致电赖某。但是,就是因为这个电话,邹某不由分说地认定赖某“出轨”。不过,即便是在邹某的毒打之下,赖某仍然没有接受这种平白无故的冤屈。直至赖某发现邹某与她人保持不正当关系时,邹某再次拿当初赖某“出轨”的经历说事。在以离婚相逼的情况下,赖某为了家庭的完整,只能就着邹某的“说法”,逐字写下这份“悔过书”。直至邹某起诉离婚之时,赖某才如梦初醒,当初试图挽救婚姻所写下的这份“悔过书”,如今成为了邹某指证她“出轨”的“证据”,所幸,她还保留着当初她被邹某殴打的病历。

邹某不知悔改,企图以一份“悔过书”混淆视听。但是,一份“悔过书”并不能消解邹某重婚、诉讼诈骗的犯罪事实,等待邹某的依旧是法律的惩罚。

专家意见  维护权益有法依

其实,诉讼诈骗在我国目前已呈愈演愈烈的趋势,像赖某这样的受害者不在少数。撇开这个案件中,赖某与邹某之间的恩恩怨怨、孰是孰非,从惩治诉讼欺诈的角度来讲,究竟有何对策?

对此,为赖某提供法律援助的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网首席律师王思鲁认为:诉讼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欺骗法院,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并依据该判决骗取他人财产或免除自己的债务,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并未将诉讼诈骗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邹某为侵占他与赖某的夫妻共同财产,采用诉讼欺诈的方式,他的行为依法已经涉嫌妨害作证。而除了妨害作证之外,邹某的这种行为还有可能构成诈骗。作为被害人,赖某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做法的可取的,这也给了那些同样遭遇的女性一个指引。

除此之外,邹某通过媒体声称赖某“红杏出墙”,这种没有事实依据的污蔑,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如果邹某构成诽谤,那么赖某有权提起刑事自诉。

诉讼诈骗目前已是司法实务与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离婚、股权以及借贷等纠纷中十分常见。虚构债务,蒙蔽司法机关作出生效裁判,以此来达到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这种有损国家公权力威信的行为,性质恶劣不可姑息。特别是将这种手段用于欺负弱质女流时,更是令人不耻!

对于我们而言,婚姻意味着一份责任。不求金玉满堂、万贯家私,但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人生漫漫,希望可以同行到下一个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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