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律师营销-----与法治相伴而生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7-01


最好的律师营销-----与法治相伴而生

王思鲁: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有人认为,律师不适合营销;

有人认为,律师应该理直气壮地营销;

我们认为,律师应否营销、如何营销取决于律师的职业定位。我们始终认为,律师,应该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以自身的敬业精神、专家品质和职业技巧帮助当事人实现利益最大化来获取名与利。

律师职业定位反映,律师职业有获利性质,从而有商人的特性;律师职业因如同医生一样,有特定的专业性质,又区别于商人。

律师的职业定位,要求律师得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营销。

你不能刚刚拿到律师执照就标榜自己是“大律师”、“著名律师”、“知名律师”、“专家律师”……

你不能吹嘘自己是“交际花”、“关系通”……

你不能无中生有,胡说办理过什么大案要案名案……

你不能实为自考大专毕业,却说成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硕士…

你不能在香港高等法院门口照一张相,就是经常出入香港高等法院办案……

你的学历、执业年限、曾办理过的案件、发表的作品、出版的书籍、获得的殊荣、专业特长等等应该是真实的。大家通过上网在律协的律师诚信系统或司法部的国家律师诚信系统中可以找到并得以印证。至于办理的“大案要案名案”,一般会有媒体报道,如属实,其中应有对你的反映;真办的案件,肯定有判决书、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你应该能拿出来。

律师的职业定位要求律师得有尊严地营销。

你不能到看守所、法院、公安局、检察院门前甚至当街死缠烂打,“捉人”请你打官司;你不能到处打电话,“陌生拜访”;

你不能蓬头垢面,言行轻佻;

你不能把“律师楼”开到看守所门口;

你不能动不动拍心口,包搞掂,做“三包”律师……

你的劳动是专业的、智力的付出,自有身价,除非弱势群体,不应该低收费或免收费。

你是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能,有所不能,应凭良知做人做事。

你是天然的权利维护者,应该有挑战强权的无畏精神。

律师的职业定位要求律师凭实力开拓未来。

律师应该通过办案的过程和结果充分展示敬业精神、专家品质和职业技巧,以留住旧客户,开拓新客户。

律师,可以在公共事件中发出你的专业声音,请注意,是专业声音,让众人了解、理解、认可你。

律师,可以帮助弱者或就公益打些官司,通过行动让众人认可你的良知和专业。

当然,实力派的律师,更多的是通过大量的亲办案件来获取名和利。

律师应该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用满腔热血弘扬法治,推动社会进步。这应该成为法治社会每一个律师的信仰和追求。

律师可以也应该在各种场合演说;

律师可以也应该从政、参政、议政;

律师可以也应该发文、出书……

但这一切都得以大量的实战经验为基础,否则,就是无源之水的忽悠或另有他图了。

有人问,我没有案件办怎么办?

很简单。你得遍寻名师,拜师学艺。那时,自有练兵机会。

别人不愿意收我为徒怎么办?

那你可能暂时或永久不适合往律师方向发展了,等待时机或另寻发展吧。

律师应该坚持做人走正道,办事讲公道。这样,与当事人会越来越和谐,律师行业的形象也肯定越来越好,律师职业将良性发展。律师自然获得尊重和财富。

法律服务工作本身,展示的就是法治。通过办案,以实干开创未来,是法治社会的常规,与法治相伴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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