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情结”与律师之定位—---痴人梦未来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7-01


“包青天情结”与律师之定位—---痴人梦未来

王思鲁: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想当年,有一部电视剧风靡大陆以及港澳台地区,吸引无数青少年以及老年观众,众口称赞。这部电视剧就是鼎鼎有名的《包青天》,“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相信这旋律很多人都会很熟悉,唱的时候一种正义感也油然而生。这种对包青天的迷恋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青天大老爷”总是能英明神武,主持公道,为民洗刷冤屈的。

可生活中不是这样。就拿打官司来说,决不能指望青天大老爷为你主持公道,使你沉冤昭雪或者正义得以伸张。法庭上有三类人,一类是法官,一类是律师,还有一类是“政府的律师”,也就是检察官。这三类人的关系就像一个三角形一样,法官处于顶点,而律师和检察官分别处于其他两个点。做个比喻呢,也就是整个法庭是个比赛场,法官是裁判员,而双方的律师或者检察官就是两个剑客,各自为了当事人而战。

把中国的“包青天情节”和这个模型一对比,差距和不足就出来了。“包青天情结”过分强调法官的作用,而现代法治模型强调三者的制衡与配合。你会发现,律师和检察官并不是为了维护正义而战的,法官确实要公平裁决,但是法官的公平裁决的基础也是很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他依据的事实是双方律师或者检察官提供的证据事实,并非客观事实,而只是法律上承认的事实。

律师的角色,就是赛场上的剑客,竭尽全力亮出自己的宝剑,为了当事人的权益而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来找律师的时候,已经被自己的诉讼或者官司弄得焦头烂额,把律师当成了自己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律师也应该成为当事人的救命稻草,替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但律师不是,也绝对不可能是青天大老爷,他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也没有那么大的能耐,更没有那么大的义务。对自己信任的律师要抱有希望,但绝对不能抱有奢望。他们只是竭尽所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你服务而已。所以,从根本上讲,是你自己,也只有你自己才能维护你的正义,别人无法承担起这个重任的,好的律师也可以充当你手中的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

在很多人的眼中,检察官是维护社会正义的,而律师也是。两个正义的人在法庭为谁而战?这不是很莫名其妙吗?其实,这两种角色都不是维护正义的,而只是一种力量的较劲,一种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的一场竞技而已,竞技的结果取决于哪一方的力量强大。

检察官和律师一样,都是法律的工具而已,国家和当事人各执一端。

律师的角色和定位,当然是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而前提是这权益是合法的,律师不是为当事人维护正义的,但他要尽职尽责的为当事人的最大权益而付出,不能有半点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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