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7-01
昨天写给先生的信
致先生:
能在万幸中认识久仰的您,聆听您的金玉良言,由衷仰佩您的激情、思维和魄力。您所持有处于尖端的商业思维以及锐利的商界评析,使我的思维能够得到熏陶,如今那些话语仍然在我脑中记忆犹新。
相信幸运之神会与您终身相伴。您将所向披靡,跨越珠峰之巅,成就东方不败的商战之神。在中国的商界,也只有像您一样为数不多的战神之子能够成就这番事业,跨越历史的巅峰。
由于我的秘书未能向您呈上我们所作的拙作,遗憾未能获得您在空余时的批阅和墨宝。现郑重呈上。
相信在您的领域范围之内,您肯定接触过无以计数的律师。他们也许给您留下种种如是印象:
有能言善辩的金牙大状吧?
有满腹经纶的法律专家吧?
有运筹帷幄的常胜将军吧?
……
有谈书论道的“法律呆子”吧?
有经验丰富的“草莽师爷”吧?
也有信口开河的“包律师”吧?
……
这才是正常的中国律师界现状。转轨阶段的中国,现实特征不可能不反映在律师界中。相信在您所接触的商界也会有如是现状吧。
您也会这样认为我的观点的吧:良知,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底线。而律师,他们更应该——
首先,需有善根。这是作为人具有“人性”的基本要求。
其次,必须有职业操守。这是作为律师的职业准则和导向。
现实中,说得好不如做得好。律师们都应该向您学习,以经典战例成就品牌,以博大胸襟拥抱世界,以卓越才智开创未来。
在企业运营中,律师当帮助企业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为企业实现财富的增值,为成功者锦上添花,让创业者防患未然,给失落者雪中送炭。
我们深信,只有践行这种共同理念,才能一起成长。
您也赞同我的观点的吧,在中国法治继续发展的趋向中,能够成功驾驭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企业家才是未来商界的东方不败。后附的拙作中,我们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问题做了一些粗略的分析和解读,不知是否会和您所持有的见解有共通之处。
如能承蒙您在百忙之余批阅甚至赐上墨宝,我等将终身受益,不胜感激!
顺祝
商祺!
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思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