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得”的正确用法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7-01


“的、地、得”的正确用法

王思鲁: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的、地、得”这三个简单的结构助词被广泛地应用于我们的日常语言文字之中。我们每个人应该从小学就已经学会这三个字的使用了。但是,笔者在招聘的过程中却发现,很多本科生甚至是研究生,对“的、地、得”的使用均很不规范。这不禁引起了笔者的思考,为什么连 “天之骄子”们在使用这三个简单的结构助词时也频频出错呢?

经过一番认真的思考,笔者认为,是我们的态度出现问题了。对文字的规范使用不够重视,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文字的应用自然不够严谨。而这种“无所谓”的态度得以“形成”乃至“蔓延”,则恐怕要归咎于我们的教育了。

我们的教育十分“功利” ,教学的重点通常只放在“应试”而不放在加强对学生汉语言基础的培训上。以应试教育的变态思想为主导,老师与学生均变得“急功近利”。老师恨不得一下教出个天才来,还没有打好字词基础就急着传授文章的通篇布局、高新立意。而学生日则以“高分”为诉求,围绕考试开展自身的“学习计划”,片段式的截取对考试有用的“知识”。如此一来,也就导致了接受教育十余载的大学生对“的、地、得”的基本使用方法都没有搞清楚的荒唐局面。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面对这种状况,笔者颇感无奈,只能撰文对“的、地、得”的使用方法做了一番探讨,希望能有抛砖引玉之效,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的、地、得”的基本概念

1.“的、地、得”的相同之处

“的、地、得”是现代汉语中高频率使用的三个结构助词,都起着连接作用。它们在普通话中都读轻声“de”,没有语音上的区别。

2.“的、地、得”的不同之处

吕叔湘、朱德熙所著《语法修辞讲话》认为“的”兼职过多,负担过重,因此力主“的、地、得”的严格分工。而上个世纪50 年代以来的诸多现代汉语论著和教材,一般也持这一主张。从书面语中的使用情况看,“的”与“地”、“得”的分工日趋明确,特别是在逻辑性很强的论述性、说明性语言中,如法律条款、学术论著、外文译著、教科书等,更是将“的”与“地”、“得”作明显的分用。

虽然“的、地、得”在普通话里都读轻声“de”,但在书面语中有必要写成三个不同的字:在定语后面写作“的”,在状语后面写作“地”,在补语前写作“得”。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使书面语言精确化。

二、“的、地、得”的用法

1.的──定语的标记,一般用在主语和宾语的前面。“的”前面的词语一般用来修饰、限制“的”后面的事物,说明“的”后面的事物怎么样。结构形式一般为:形容词、名词(代词)+的+名词。例如:

①颐和园(名词)的湖光山色(主语)美不胜收。

②她是一位性格开朗的女子(名词,宾语)。

2.地──状语的标记,一般用在谓语(动词、形容词)前面。“地”前面的词语一般用来形容“地”后面的动作,说明“地”后面的动作怎么样。结构方式一般为:形容词(副词)+地+动词(形容词)。例如:

①她愉快(形容词)地接受(动词,谓语)了这件礼物。

②天渐渐(时间副词)地冷(形容词,谓语)起来。

3.得──补语的标记,一般用在谓语后面。“得”后面的词语一般用来补充说明“得”前面的动作怎么样,结构形式一般为:动词(形容词)+得+副词。例如:

①他们玩(动词,谓语)得真痛快(补语)。

②她红(形容词,谓语)得发紫(补语)。

三、“的、地、得”用法的常见错误

一般而言,常见的“的、地、得”的用法错误,主要表现在该用“地”、“得”的地方全部用了“的”。例如:

①这两年,该公司的职工不断的(地)转变观念。

我们说“地”是状语的标记,用在谓语的前面。此例中主语是“职工”,谓语是“转变”。很显然,用“的”是错误的,应该用“地”。

②该项目不仅创下了该公司单项工程总产值之最,更为重要的是成功的(地)闯进了上海的国际石油化工项目建设市场,踏上了一个更高的平台。

这个例句虽然比较长,但谓语“成功”前的“的”明显用错了,应该改为“地”。

③各项安全工作做得很到位,安全防范措施都落实的(得)很好。

补语一般回答“怎么样”的问题,前面一句回答“做”得怎么样,用了“得”,那是正确的;可接下来回答“落实”得怎么样问题时,却用了“的”,正确的用法应该是“得”。

④身体更不敢碰到被太阳炙烤的(得)滚烫的铁车梯。

如果我们问“炙烤”得怎么样,就知道例句里用错了,应该用“得”。

以上是笔者对于“的、地、得”三字用法的一些粗浅见解。碍于篇幅,当中可能还有不尽完备之处。但关键不在于此文是否详尽,而在于读者君在阅毕此文之后,能否真正重视 “的、地、得”三字乃至汉语文字的规范使用。如果能够收到此效,那也就不枉笔者的“一片苦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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