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7-01
考公务员之惑
王思鲁: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律师助理 黄坚明
【金玉良言】 政府应当履行自己的承诺,将高额的赋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私”,或者干脆“违法乱用”。
【金玉良言】 中国行政系统吸收了大量可塑之才,但同时也浪费、埋没了不少优秀人才。
最近,我们在《南方都市报》看到一篇《硕士转战十省市赶考公务员》的报道,发人深思。因为我们自身也有“赶考”公务员的经历,感受过路途的劳顿,也承受过失败的痛苦,也许真的是冷暖自知。
古人云:“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而今是“官道难,难于上青天”。据统计,2007年公务员招考报取比例约为42:1,有些中央机关职位的比例甚至高达约2000:1,公务员考试连年持续“高温”,已经成为了中国的第一大考。面对这种“全民”皆考的现状,我们一直在思索:公务员的“魅力”何在?它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奶酪”,能让全民都为之疯狂?难道除了“仕途”就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了吗?
一、公务员的工资待遇。
据官方公布的信息,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国家累计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进行过八次调整及改革。2003年7月的第八次调整,将原来的100元至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调整后的国家公务员高低工资差别为6.6倍(不包括工龄工资)。又据人民网消息:目前公务员全国年均工资为15487元,在全国10多个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中,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排名居中下位。而根据广东统计信息网提供的数据,2000年广州市公务员月平均工资为2163元。,《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上海、北京、深圳、广东、江苏、浙江等直辖市和经济发达省,公务员平均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从一系列公布的数据来看,公务员的工资并不高,甚至可谓是低收入者。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据《南方都市报》的报道,2006年广州市职工年均工资预计达36273元。另一权威媒体消息:民营企业三分之二工人的工资低于2000元;2006年大学毕业生签约月薪近半低于1500元。我们忍不住要问:政府为什么不公开政府财政收支?政府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怎么看起来像国家机密,民众都看不懂、也不知道政府是怎样花钱的?为什么不公开公务员的全部合法收入(包括各种津贴、补贴、福利等等。)?为什么不公开确定公务员工资的标准和相关数据?为什么不委托中立的社会机构独立调查公务员的实际收入?为什么不让人大、企业、或者选民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政府能够自己给自己提工资吗?公务员提工资,要不要征得纳税人的同意?民众需要一个透明的政府,否则民众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公务员的收入过高,政府也很难获得民众的真正信任。
其实,无论是货币还是非货币收入,都可以分为合法收入、非法收入、以及灰色收入三类,各行各业皆是如此。但要论“权力寻租和设租”,就只有权力的掌握者才有机会。从公务员的住房、用车、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来看,绝不仅仅是单凭一、两千元的工资就可以达到的。实际上,隐藏在工资背后的,还有名目繁多的津贴、补贴等隐性收入,工资仅仅只是他们收入的一部分,而且是一小部分,就更不要说还有其它看不见的灰色收入了。
“低工资、多补贴、泛福利”一向是中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特点。如果衡量公务员的待遇,仅仅考虑工资,而不考虑其他福利、寻租机会,是不合理,也是不实事求是的,而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对于些某些现象,也是“熟视无睹”。正因为如此,对经济利益的追逐,使得公务员成为一个“香馍馍”,公务员考试也不断升温,如此一来,诸如“律师放弃二十万年薪,转投公务员行列”等屡见不鲜的报道,也就不难理解了,千万大军挤“独木桥”的现象也是情理中的事情。
二、公务员待遇的合理性。
某财政厅的一位官员,在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表示:“广州的公务员工资不是高了,而是低了。” 那么在他看来,公务员的工资究竟要多高才算高呢?
“韩信点兵,多多益善”。人的欲望总是难以满足的,我们不难理解官员发表此观点时的心态。在广州、东莞等一些发达地区,政府机关的一些科长、处长,一年公开的合法收入就有十几万元,在东莞甚至有高达四五十万元。从整体上讲,深圳公务员工资还要高些。假设公务员的工资保持十几万不变,这些官员工作20年到30年,他们的合法收入将高达四五百万元,甚至更高些;如果年收入是四五十万,那么他们的收入将达上千万元。公务员工资又要涨了,加上工龄工资的增长,他们的实际收入必将大大地超过这个数。在我们的朋友、同学当中,有不少是政府官员,他们也经常跟我们推心置腹地交流过一些问题。就公务员工资而言,他们自己都觉得公务员工作轻松,工资高,待遇好。我们又忍不住问:一个科级、处级干部,凭什么获得那么高的合法收入?谁给他的,谁愿意给他的?(纳税人?民众?企业?其他?)他们给民众提供了什么服务,或者创造了什么价值,配得上那么高的收入?而他又是凭什么坐上这样的位置?(纳税人选择?德才兼备,众望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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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公务员什么样的待遇是合理的?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国民生产总值、公务员人数、公务员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效率、企业的利润水平等一系列因素综合考虑。基于此,政府有责任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的详细数据,公开、科学、透明地来设计公务员的薪酬制度。如果没有中立的机构进行独立调查,没有权威、公正的数据加以证明,对公务员工资的任何论断都是片面的。在这方面,日本、香港的公务员薪金审计制度都很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曾经办理过不少大案要案,包括一些官员腐败的案件。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在中国,高薪并不能养廉。如果你在内地,或者其他落后地区,你找政府官员办事情,请政府工作人员吃顿饭,一般几百块钱的一桌饭就可以解决问题了;但是,你如果在发达地区找政府官员办事情,对拿高工资的官员来说,“小钱”是看不上的,吃饭当然也要上档次,没有几千块钱一桌,官员说不定还不愿意“赴宴”呢?还没有进入“正题”,就需要几千块钱了,其他的费用就更难说了。很多商人很怕去北京办事情,消费特别高。你请什么官员或者其他人士到“XX人间”、“XX人家”这样的场所“休闲”一回,“一条龙”服务下来,人均消费三千元人民币以上是常有的事情。人的欲望都是无止境的,地位越高欲望越大,祈望于 “高薪养廉”那不过只是美好的愿望罢了,说不定官员的工资涨了,官员“要价”也会跟着“水涨船高”。
我们又忍不住问:政府为什么不实行公务接待自助餐制度?大陆为什么不学习香港实行限额消费制度?人心不足蛇吞象,中国公务员的薪金问题,还必须回到法治和制度层面上来,让所有的政府职位向全社会开放,并设计一整套公开、公平的人员聘用制度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否则在民众心目中,公务员的工资始终缺乏正当性和合理性。
三、税赋问题。
目前中国是全世界税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就拿企业所得税来说,税率是33%,因此只要企业的利润率没有超过66%,不管企业怎么努力经营,它所获得的收益就远远比不上不劳而获的“国家”,国家才是真正的“最大利益享有者”。当然,在中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国家是最大的“地主”,它享有的“权益”远远不止税收这一部分。同时,中国的纳税人,承担了太多的义务,却极少享有相应的权利,有责无权。在国外,纳税思想根深蒂固,纳税是值得自豪的事情,而政府则是纳税人的“雇员”,为纳税人服务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中国赋税过高,其中的原因当然很多,但最重要的原因是跟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财政多养了很多套“班子”,这大大加重了财政的负担,最终也就转嫁到税收上。
首先,我国的财政要支持政党。在其他国家,政党是无权占用国家税收的,如美国的政党运作主要靠政治献金,台湾的政党也是同样的情况。而在中国,党委机构的某些固定开支都是由政府财政承担,其中的支出究竟是多少,这就很难说清楚了。
其次,需要维持政协的运转。很多国家是没有政协机构的。当然,跟政党相比,政协占用的财政费用还是比较少的。
最后,纪委、妇联、工会等众多机构,也需要动用政府的“税收”。
面对这样的体制,税率自然不会太低。“羊毛出在羊身上”,财政收入大都来源于企业的税收。因此对公务员工资的调整还应当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过高的税收势必会影响企业投资、经营的积极性;政府更不能暴赋敛财,置企业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不顾。我们也在思索:在广州,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工人的工资才一千多块钱,他们的工资为什么那么低?企业为什么不提高工人的工资?工资高了,工人势必更加卖力地工作。企业为什么不给工人购买“社保”?事实上,跟十年前相比,公务员工资已经是大幅度上涨了,而企业的利润收入却大幅度下降。这一系列问题,固然跟企业追求利润有关,但是面对高赋税,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采取偷税漏税,压低工人工资等一系列措施也是无奈之举。
高赋税并不是中国独有的事情,北欧一些国家的赋税也非常高,但北欧国家能够给纳税人、民众提供非常好的服务,给社会提供非常好的福利;但中国是税收高,公共服务差,福利少,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根本没有“社保”,而政府本身又缺乏有效的审计监督机制,造成违法乱用税的现象非常普遍。政府应当履行自己的承诺,将高额的赋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私”,或者干脆“违法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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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问题。
中国审计长李金华刮起的“审计风暴”,曾经赢得全国人民的喝彩。但现在年年都打着“审计风暴”的旗帜而无所动静,大家都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据有关媒体报道,某政府税务部门因业务交流需要接待香港的税务人员,接待规格是一桌几万元;而轮到我们官员到香港作客时,香港的税务部门却“极其吝啬”,拼命控制红酒的数量,不断地说:“少喝点,少喝点。”因为香港政府规定,超过的接待费,公务员要自己承担。而在中国,哪有政府官员吃饭自己掏钱的理,从来都是企业、商人或者其他人员抢着掏钱。当然有例外情况,比如官员款待上级的时候,或者在有人帮他“埋单”或者可以用公款“埋单”的情况下,官员也是很喜欢“自己”掏钱的。几年前曾有权威媒体报道,中国官员一年的吃喝费用能够造三个“三峡大坝”。
政府官员滥吃滥喝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但作为一种“潜规则”,它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纳入审计的范围。在审计机关没有真正做到独立审计之前,自己审计自己的“父母”、“兄弟”,任何结论都是令人生疑的。中国官场还有个惯例,一到节日,各级政府之间都会忙着“送礼联谊”,据说有些部门还只收现金,其他礼物都不要,原因是嫌“礼物”麻烦。在社会上,省政府的某某机构被戏称为“北贡组”,专门负责向“北”送礼。某某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因收受贿赂被指控时,他就大言不惭地说:“我并没有收受那么多钱,那些钱都是用于其他‘公务开支’了。”这使我想到美国总统克林顿,因为吃饭没有付钱,结果收到律师的传票,这在中国是匪夷所思的事。我们还接受过这样的咨询,一村民因与省政府产生重大纠纷,状告国务院,北京中院、北京高院、最高院都不予立案受理,理由就是:“你怎能告国务院?”在这权力高度集中、缺乏有效分权和权力制衡的国度里,审计的作用有限。希望中国的“审计风暴”能够起到作用,而不只是雷声大雨点小。
五、人才的培养。
古有云:“治国之道,务在举贤;为政之道,首在择人”。现在公务员是全民皆考,不管是研究生还是博士生,都忙着考公务员。但是,公务员真的是培养人才、实现自己理想的地方吗?
人要得到很好的发展,必须在结合自身学科知识的基础上,在实践的过程中发挥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以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从而实现质的飞跃。在外国,公务员的基本制度是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严格考核、论功行赏以及政治中立的原则。但在中国,公务员制度却和国际背道而驰,严重阻碍了公务员队伍的发展,不利于人才的培养。
我国公务员选拔机制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人才的选拔和任用要经过组织严格的考察。对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强调德才兼备的标准,对思想政治方面要求严格,在选拔任用中注重思想政治表现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工作实绩,个人的能力、专业技能倒是其次。这种制度在提高个人思想觉悟有积极意义,但却导致了人才专业腐化、人员知识结构老化等严重问题。可以说,中国行政系统吸收了大量可塑之才,但同时也浪费、埋没了不少优秀人才。
在国外,精英人士一般都选择做商人、律师、医生等,而不是蜂拥而至地做公务员。而中国社会“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大部分优秀人才都进入了公务员队伍,但是政府的效率和服务却从来没有获得民众的真正认可,更别说世界的认可。
那么什么领域最有利于优秀的人才的发展呢?鱼放在什么地方生活得最好?当然是在大海里,海阔任鱼跃,而社会、市场就是人才的“大海”。如果你经商,做律师或者从事其他能全面把握社会的工作,等你对社会有了深刻的理解后,再回到政府,你提出的政策、建议和选举措施等才能够赢得公民的认可,才能成为优秀的政治家。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就是个典型例子。他是做律师出身的,是一名知名律师,接着做州长,最后在全国性的选举中脱颖而出,成为美国总统,并且在任八年,政绩显赫,深得民众的喜爱。在西方的政治理念里,如果你不理解社会,不能够深度把握社会,是无法成为优秀的政治家。在中国,很多人当公务员是为当官而当官;在美国,这样的做法却行不通,你只能成为政府里面的事务官,像法院里面的终身书记员,永远默默无闻。根据一些经常跟官员交往的资深人士介绍,中国官员最明显的特点是对社会的了解深刻而片面,“唯上不唯下”,“为上级命令是从”,其整个视野基本限于行政系统本身。这样的官员,能够很好地为社会服务吗?值得怀疑。
中国的公务员考试,还存在这样的现象,让人困惑:政府官员凭什么是考我们,他们的能力有比我们高吗?是不是先进入政府的官员就可以考后进入政府的?这是不是论资排辈呢?为什么政府只开放很小部分的职位(主要是低层次的职位),让成千上万的考生斗个死去活来?即使考生最终获得了面试的机会,但能否进入政府还很难说,还要取决于向某些人士“进贡”才行。政府里面绝大数的职位仍没向社会开放。就司法系统来说,法院里面的人,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却可以当法官,可以考我们;我们通过了司法考试,却很难进入法院、检察院;法官、庭长必须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法院院长却可以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由上级直接任命。这使我想起十年前贺卫方所写的一篇文章,其中讲到,公检法机关里该进的人进不了,不该进的人却进了。
面对当今世界范围内愈演愈烈的人才争夺战,政府的所有职位都应当向全社会开放,通过公平的形式进行公开竞聘,挑选最优秀的人才为社会服务。只有加强和完善这种激励人奋发向上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全社会形成一种重才、爱才、惜才、用才的良好风气,才能从中挑选出最优秀的人才为社会服务。仕者,人民的公仆,应该为人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