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收到办案机关电话通知,今晚放人。
本案的当事人涉嫌诈骗罪。当事人被拘留后,金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会见了解案件情况,依法指导当事人后续应对方案,并与案件承办人及时面谈沟通,了解当事人涉案情况及面临的指控风险。
在此基础上,金律师向办案机关出具了书面的法律意见,论证本案主要一笔涉案金额不构成诈骗罪,不应作诈骗罪指控的理由。在第二次面谈时,该点辩护意见得到承办人的认可,并当面表态针对该笔金额将不予追究。
本案最终三十天内,当事人获释,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继续争取撤案处理。


阅读量:108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