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董建明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3-04-15
依法释放!董建明律师为涉团伙抢劫当事人谋得不予批捕
董建明律师 李蒙
办案律师:董建明
涉嫌罪名:抢劫罪
案件结果:不予批捕
近日,我所董建明律师在办理一宗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罪(团伙作案)刑事案件时,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勘查犯罪现场、及时呈递文书及与办案机关积极交流,成功在审查批捕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不予批捕予以释放的处理结果。
案件处理过程一览:
通过前期沟通,董建明律师初步了解案情并给出专业的法律判断,当事人家属决定委托。
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董建明律师随即在第二天赶往办案机关所在地(案发地)会见当事人,在认真听取当事人对于案情的陈述后,董建明律师敏锐地发现本案指控事实存在错误,于是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查。
随后,董建明律师又马不停蹄地前往公安机关,要求与办案人员当面沟通,并递交了《不予呈捕及取保候审申请书》,虽未立见成效,但是也得到了办案人员的积极反馈,并获知了本案具体的进展。
在本案随后的侦查阶段中,董建明律师合理利用“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法律规定,快速掌握案件动态,及时固定对于当事人有利的案件事实及证据。
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后,董建明律师迅速同检察院案管中心取得联系,在案管中心收到公安移交材料的当天,就递交了委托手续及法律意见,以期检察官能够迅速了解全部案件事实,特别是对于当事人有利的且可能被侦查机关忽略的事实。
功不唐捐,通过及时递交法律文书,并与承办检察官的充分、积极沟通,本案终获不予批捕的决定,当事人也被依法释放。
至此,本案取得初步成效,当事人及其家属都松了一口气。然而,董律师表示:在本案接下来的办理期间,其依然会保持对本案的关切,积极与当事人及办案机关沟通,希望本案能够最终获得撤销立案或者不予起诉的决定,总而言之,会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
(附件:《看守所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