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转型与新起点---张毅律师的2018总结与2019展望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12-31


回望、转型与新起点

---张毅律师的2018总结与2019展望


回望2018,对于我个人来说是值得铭记的一年,这一年多件长期跟进的案件取得较好的结果,这一年踏出了职业生涯的重要一步,这一年是我执业的第四年,更是独立的第一年。

执业之初,我的执业方向是民商事的房地产领域,一次的刑事办案经理让我深感刑辩的魅力,正如我的感悟——“选择了接受委托,就必定对案件尽心尽责,因为我可能就是当事人唯一的希望,每每想起他们即将失去自由、名誉和财富,都更加坚定我要用我的经验、知识和能力来争取每一个可能的胜利,而这来之不易的胜利,是属于当事人的。”

在刑辩的路上,有许多良师益友的帮助,更有许多当事人及家属的支持,所以我才能在刑辩的路上一路走来,借此道声感谢。

虽然是个人的总结,但刑辩律师的个人进步是与办理案件的数量和结果密不可分的,所以我想更多的谈谈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多少当事人争取了权益,为多少家庭的相聚提供了帮助,展示这一年办案的结果与来年的坚持。

这一年,是检验坚持精细化辩护的一年,也是硕果丰收的一年,多件跟进的往年案件均获得了让当事人、家属较满意的结果。虽然因为每个程序、每个意见的坚持,很累,但是当收到结果的那一瞬间,还是满满的欣慰。

1.吴某某行贿案不起诉。从2017年开始跟进该案,经过多次提交意见,会见检察官,最终在2018年收到不起诉的通知。

2.钟某受贿罪缓刑案。从2017年开始跟进该案,通过审查起诉阶段扎实的工作,在指控近受贿近300万元的情况下,最终判二缓三。

3. 张某某挪用公款、行贿罪案二审改判。从2017年年底开始跟进该案,二审法院采纳意见,同意调取一审没有调取的证据及开庭审理该案,通过庭审充分发表意见,最终二审改判实报实销,当事人在年前出来与家人团聚过大年。

4. 钟某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单位受贿罪案减轻处罚。从2015年开始跟进该案,终于在2018年下半年一审判决,在几十份份申请、法律意见、质证意见、辩护意见的作用下,让法官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减轻两个档判刑,特别是其中的贪污罪涉及一笔近2.4亿元一笔55万元,总共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目前接受委托代理二审中。

5. 李某某行贿罪、受贿、挪用公款罪案减轻处罚。从2016年开始跟进该案,经过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辛苦辩护,虽然三个罪名均被认定,但是量刑方面确实减轻处罚。

6. 卿某某故意伤害罪重伤缓刑。该案自2017年年底接受委托,通过辩护与沟通,在家属付出最少的情况下,获得缓刑。

7. 杨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从轻处罚。从2017年开始跟进该案,经过两次庭审,虽然认定主犯,但是最终从轻处罚。

8. 郑某某诉周某某诽谤罪案,该案为自诉案件,经过四次前往法院,除了证据材料之外,还提交了法律意见、相关案例等,最终法院同意立案。

9. 张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二审案,提出一审的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一审法院在没有征求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情况下不采纳量刑建议,最终同意二审继续适用认罪认罚程序。

这一年,是艰难的一年,在整体的背景下,到哪里都能听到没有辩护空间的话,但我认为,越是这个时候,越发需要坚持刑辩理想,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依法辩护。

这一年,也是新的一年,在广强律师事务所,定下了从宽泛的刑事辩护律师向类罪化、精细化刑事辩护律师过渡,只选择承办一些有一定理据的重大刑事案件的决定,这要感谢王思鲁律师。

10.林某诈骗罪二审。辩护人认为该案属于错案,经过申请,二审同意开庭,但是却对侦查机关掌握的无罪证据不调取,虽然经过庭审的激烈辩护,最终仍被维持,但是家属却燃起了继续申诉再审的决心。

11.钟某某受贿罪申诉案。作为代理人,两次前往设在深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均铩羽而归。

12.杨某某涉嫌组织、领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作为地区被报道的涉黑团伙,虽然辩护压力比价大,但是辩护人依然提出达不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准,寻衅滋事罪重复评价的意见,目前仍在审理中。

13.柴某某涉嫌诈骗案,是广东省第一例“淘宝代运营”的诈骗案,目前在一审审判阶段。

14.虞某某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目前在审查起诉阶段,但我将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准确定性的法律意见。

办案的之余,写了几篇文,用于总结办案经验,提升能力。

2018年虽然准备转型,但2019年才是转型的第一年,在这一年里,将继续探索适合的类罪化罪名,继续朝着精细化的辩护方向前进,尽力做好每一个案件,希望2019年的总结,仍然属于那些胜利的当事人。

记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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