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强快讯丨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的“后浪”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11-09


广强快讯丨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的“后浪”、九零后法学硕士、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思鲁和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肖文彬共同指导成长的金翰明律师;他是:广强律师事务所第二位只做重大诈骗犯罪案件辩护的刑事律师;他极可能是:中国第二位只做重大诈骗犯罪案件辩护的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的主力军需要金翰明律师这样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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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翰明: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金翰明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从事刑事案件研究、刑事辩护实践多年,专注诈骗类犯罪等刑事案件的辩护,擅于从最高院、高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及自身办理的成功案例中寻找案件的有效辩点。

金律师办理了多起有影响力的诈骗类刑事案件,尤其是新类型的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以及企业商业运营模式被控诈骗犯罪的案件,诸如:公安部督办、最高院指定管辖的詹某被控出口奖励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1.2亿)、公安部督办的吴某被控网络诈骗罪一案(涉“黄”APP诱导充值)、广东雷某某被控网络诈骗罪一案、深圳靖某被控跨国网络诈骗罪一案(打掉诈骗罪)、深圳慕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中山黎某被控票据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6000万,已打掉五项指控事实)、最高院指定管辖的孙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发回重审)等。

金律师在办理诈骗犯罪案件的同时,参办的其他类型的刑事案件也多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诸如:东莞李某某被控行贿罪、串通投标罪、单位行贿罪一案(行贿罪无罪,其它两罪实报实销)、莫某被控行贿罪一案(判缓刑)、广州邱某被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已取保)等刑事案件。

金律师在刑事实务方面著述达30多万字,在《刑事实务》《广东律师》等权威法律媒体发表了《如何为被控特大邮币卡诈骗罪进行有效辩护?》《经营炒股软件、推荐股票行为被控诈骗罪的辩护思路》《“购买海关出口数据”领取政府奖励金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商业运营模式小心陷入诈骗犯罪雷区--以笔者参与办理的两起案件为例》《充值看20秒“小黄片”的APP经营者是否构成诈骗罪》《如何为“套路贷”涉案公司的主要人员进行有效辩护?》《如何为被控特大贷款诈骗罪的主要涉案人员进行有效辩护?》等40多篇实务文章。

 

金律师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  

(因篇幅有限,仅列举12起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

1.公安部督办、最高院指定管辖的詹某被控出口奖励诈骗罪一案

此案当事人被指控诈骗政府出口奖励1.2亿多元,且存在“虚假市场采购贸易”“循环出口”“购买海关出口数据”等复杂、疑难问题需要解决。我们接受委托后,在全面阅卷、会见沟通的基础上,向办案机关提交了《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恳请某某市检察院对詹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等多份法律文书,并在一审阶段以《辩护词》《质证意见》《发问提纲》等共计11份法律文书充分应对庭审。

此类案件在黑龙江、辽宁、浙江、江苏、福建、广东、海南等全国各地都有发生,且“代理报关”涉及的企业遍布全国(包括陕西、安徽等内地地区)。此类案件存在最大的争议及辩点,在于对“代理报关”行为的定性,若案件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将对同类型案件的辩护起到重要参考的价值。

 

2.中山黎某被控票据诈骗罪一案打掉五项指控事实

此案黎某被控票据诈骗的数额为6000多万,涉案事实极为复杂。我们进行了长达一个多月的详细阅卷、整理证据材料,并制作了总共近200页的发问提纲、质证意见、辩护意见等法律文书。  

经多次与当事人就涉案事实进行详细的沟通,并抓住在案证据中有利于当事人的书证(证明涉案公司有履行能力,并非控方指控的“资不抵债”),并在法庭发问、质证、举证、辩论阶段做了充分的应对。本案一审已宣判,辩护律师已打掉五项指控事实。

 

3.最高院指定管辖的孙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发回重审

此案当事人孙某被控合同诈骗数额2000万,且存在同案犯在逃的情况,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我们通过多次阅卷与会见,全面、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并针对控方的核心证据--《审计报告》进行质证。我们向广东省高院提交了《二审开庭申请书》《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孙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二审辩护词》等法律文书。

此案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辩护工作取得阶段性的胜利。

 

4.深圳靖某被控跨国网络诈骗罪一案打掉诈骗罪的定性

此案当事人靖某被指控在各大赌博网站上充值、提现(包含境外网站),涉嫌网络诈骗1200多万。本案辩护的难度在于,律师介入之前,办案机关已经收集了当事人前后几次的“认罪供述”,并通过当事人签字确认了大量的实物证据材料。

我们介入之后,通过深入阅卷了解案件事实,并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有效的沟通,对其进行专业“辅导”,告知其如何依法应对办案机关的讯问,以及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同时,通过向办案机关出具多份法律意见书,从本案无充分的证据认定靖某有诈骗的行为(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更无充分的证据认定靖某有诈骗的主观故意,论证靖某的行为在法律上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此案现已打掉诈骗罪的定性。

 

5.公安部督办的吴某被控网络诈骗罪一案

此案当事人被指控涉“色情”APP网络诈骗3000多万元。我们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通过深入查阅本案的《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以及会见沟通后,认为控方指控的事实无论是在证据上、还是在法律适用上都存在问题。此案辩护的难点在于同案人之间相互推卸责任、当事人因为不懂法而作出的不利供述、被害人的不利陈述问题等。

此案我们已向办案机关申请调取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涉案平台的后台数据),并向办案机关出具了《建议对吴某某被控诈骗罪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广东雷某某被控(涉“色情”APP网络)诈骗罪一案

此案当事人被指控通过涉“色情”APP诱导充值,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我们在充分阅卷、会见沟通的基础上,认为本案的定性存在巨大争议,为此我们已向办案机关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通过在案证据充分说明当事人不构成诈骗罪。

现阶段我们已将涉案的银行流水全部整理出来,本案尚未通知一审开庭时间,但我们已经做好充分的发问提纲、质证意见、辩护意见等法律文书,力尽在一审阶段打掉诈骗罪的定性。

 

7.深圳慕某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

本案慕某某被控合同诈骗1300多万元,且慕某某在办案机关的讯问过程中认罪认罚,基于此,我们充分说明慕某某符合“自首”的情节,同时被害人存在过错,且本案无法查清涉案金额等辩点,为慕某某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8.东莞李某某被控行贿罪、串通投标罪、单位行贿罪一案(行贿罪无罪,其它两罪实报实销)

此案自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我们向办案机关出具了行贿罪、串通投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意见,单位行贿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辩护意见,最终成功打掉行贿罪,其余两罪获轻判,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即被释放。

 

9.莫某被控行贿罪一案(判缓刑)

此案我们抓住莫某某非为“谋取职务提拔”的目的,且具有多个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量刑情节,为莫某某最大限度上争取轻判结果,最终莫某某被判缓刑。

 

10.林某被控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案(发回重审)

此案林某被控32项职务侵占和1项挪用资金的事实,我们在与林某某就涉案事实进行逐一核对的情况下(林某某已取保),为了充分说明林某某存在合理的报销事由而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我们向法庭出具了113页的《辩护词》、78页的《质证意见》、30页的《举证意见》,再加上《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书》《通知鉴定人出庭申请书》《召开庭前会议申请书》等辩护文书,本案的辩护文书总共超过10万字。

 

11.广州邱某某被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已取保)

此案系因保健品诈骗犯罪案件,牵扯出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当事人邱某某系某广告公司的老板,因涉案公司代理推送保健产品的广告链接,被指控非法获取并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从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此案系新类型的企业商业运营模式涉嫌犯罪的案件,我们向办案机关出具了当事人无罪的法律意见书。该类案件若取得有效辩护的结果,将对同类型案件的司法认定具有指导意义。邱某某现已取保。

 

12.深圳消防科长余某受贿案

此案当事人被指控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原审法院对该项指控事实不予认定。现检察院提出抗诉、广东省高院指令深圳市中院再审,案件正在办理中。

 

金翰明发表的部分实务性文章:

(因篇幅有限,仅列举22篇办案实务文章)

1.《如何为被控特大邮币卡诈骗罪案件进行有效辩护?》

2.《推荐股票、期货、外汇等业务被控诈骗犯罪,如何进行有效辩护?》

3.《如何为“套路贷”涉案公司的主要人员进行有效辩护?》

4.《如何为被控特大贷款诈骗罪的主要涉案人员进行有效辩护?》

5.《充值看20秒“小黄片”的APP经营者是否构成诈骗罪》 

6.《经营炒股软件、推荐股票行为被控诈骗罪的辩护思路》

7.《“购买海关出口数据”领取政府奖励金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8.《商业运营模式小心陷入诈骗犯罪雷区--以笔者参与办理的两起案件为例》

9.《诈骗罪案件不予批准逮捕得以释放的八种情形》

10《不能将“经营谋利”的目的等同于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

11.《谈“广告门”事件中如何有效维护李娟和比亚迪的合法权益?》

12.《从一起有效辩护案例看诈骗罪主、从犯的划分规则》

13.《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处罚规则》

14.《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抵押“骗取”借款,法院为什么判决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15.《如何为“云联惠”一案的主要涉案人员进行有效辩护?》

16.《从一起实务案例看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区别及对处罚的影响》 

17.《“以虚假的产权担保骗取借款后逃匿”的合同诈骗罪指控是怎样实现无罪的?》

18.《隐瞒事实签订多重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必然构成合同诈骗罪》

19.《如何从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为诈骗犯罪的指控做无罪辩护?》

20.《从19个无罪判例看贷款诈骗罪无罪裁判要旨及无罪辩点》

21.《从60个无罪判例看合同诈骗罪的无罪裁判要旨及无罪辩点》

22.《从50个无罪判例看诈骗罪无罪裁判要旨及无罪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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