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8-02
异地缓刑!而且是公安部督办的大案!
——詹某某被控11亿美元地下钱庄非法经营罪案成功辩护手记
一个被公安部督办的地下钱庄非法经营罪案,涉案金额11亿多美元,于她而言,是一场两年前开始的拘捕,终于走到了终点。
这一天,2018年7月24日,由张王宏律师担任辩护的詹某某,离开被羁押的某某市看守所。从温润的南方,到这冰天雪国,还差一天,她屈身于此正好满两年。
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不上诉了,她要回家。
对于她的辩护律师来说,这无疑也是一段终生难忘的时光:王思鲁律师、贾慧平律师、肖文彬律师、王如僧律师…从身边的同行者即可看出,这是一个超强组合,可堪媲美国内最优秀的刑辩团队。
而张王宏律师担任辩护的,是七名被告人的最后一名,这是一个稍显尴尬的角色:你能讲的内容已经前面的辩护人六番碾压,等到你上场时法官可能已经心生疲倦。
然而,还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演绎,那就是“压轴戏”。
冬日.激战
2018年1月26日,经历三日庭审,经历了庭前会议、向出庭作证的三名警察发问、法庭发问、法庭质证,这时的第七辩护人,非但没有被优秀的同事淹没,反而在开庭的最后一天凯歌高奏,直奔高潮: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尊敬的公诉人:
“经历两天的庭审,我也相信,合议庭、公诉人都已经注意到一个事实:詹某龙、詹某英、詹某是一个家族。这个家族在这次案件中遭受了巨大的摧残,可谓灭顶之灾:妻离子散、骨肉分离、儿子辍学…”
这是发表辩护词最后十分钟后段的开始,张王宏律师事后才得知,此时庭审旁观席上,被告和旁听席上的每个亲属,全部陷入伤感,泣不成声。
当时并无察觉,因为当时张律师还在面向法官陈述:“…作为法律人,大家都明白:法庭的最终裁判,必须是基于庭审所查明的事实、证据,而不是单纯依靠被告人的供述…”
这是在为前面第三被告人的失当表现“补刀”。
优秀的律师团队才能更好为多名被告人全面辩护,这样的“补刀”,不显山不露水,即是对这一规则的诠释。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优秀的公诉人!
“作为法律人的我们也知道,我国的法律将犯罪分为自然犯、行政犯。自然犯,比如杀人、放火、盗窃、强奸,行政犯是基于对法律既有的规定的违反而构成犯罪。而具体到本案的非法经营罪,本身是一个口袋罪,是投机倒把罪的残留,这个罪名本身是反法治的,无疑要被法律人嗤之以鼻…”
这样的言说,之前第一、六辩护人已经提及,而必要的重复,抑扬顿挫、中气十足的重复,张律师认为,会加强对法庭的印象。
“…基于庭审查实的证据、事实,我的当事人詹文英在帮助亲人代为从事收付款,并非从事非法经营或帮助他人非法经营的行为,她也没有违法犯罪或者帮助他人违法犯罪的主观故意。
“我坚定地相信,我的当事人詹某某是无罪的——!”
这是被第二实行的辩护人贾律师,戏称为“堪称影帝”的一声高呼。这一呼,留住了时光,这一瞬,永存心间。
曾两次获个人三等功的张王宏律师,曾是广州市公安局大练兵期间的警队教官,也曾获市局优秀教官。
这一刻,将过往的职业经历,与新的职业找到了契合点。
至今听来,似仍绕梁不绝。
但随即,话音一转,音调复归于低沉。
“但是基于我们的司法实际,基于这个案件的特殊情况,我也知道,一个案件经历了批捕、起诉,到了法院,是绝难判无罪的。
“无罪之难,难于上青天——!”
这是被肖律师评价为“真想为你鼓掌!”的部分。
一声叹息,几多无奈,几多苍桑。只怕同时激起了,包括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在内的,所有法律人的感慨。
“如果,法庭最终,仍要判我的当事人有罪,我恳请法庭,充分考虑到詹某某属初犯、偶犯、从犯,而且在案件中没有获取任何报酬、不知道上下家,没有参与定价,转帐次数、转帐金额未查实。以她实际被羁押的时间作为宣判她所应受处罚的刑期,或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给我的当事人詹某某一个回归社会的机会,让她尽为人子女、孝敬老人、教育晚辈的机会,让她的家族能够得到延续!”
量刑建议的两年,与六个月后詹某某走出看守所的时间,神迹般的吻合。
辩护需要面对现实,此时,语调亦复归于平静,而态度异常诚恳。
“王主任这次回去应该给你颁个奖杯。”一路不事言语的王如僧律师在开完庭出去的路上,由衷地讲了这么一句。
其实王思鲁律师早在走下法院台阶时就曾以一句评价:“张王宏有点过了!自己的眼泪都掉下来了。”
艰难.会见
回到十月前的2017年9月,刚刚开始的辩护之路,就象绵延不尽的长途公路一样,拖沓,绵长,令人困顿。
而每次行程需5小时飞行+7小时的一宿安眠+6小时长途大巴+目的地的短暂休整=合计35小时的单程路途。
其后,等待律师的是看守所的艰难会见。
那一场场的会见,留在记忆里,最清晰的,现在是王思鲁律师维护辩护权的一声高喝:“我要告你——!”
当时,站在王律师面前的,是看守所的民警,身高一米九,没想到矮小柔弱的“文化人”,突然会有么一声吼,只好默默反身离开了值班台。
王思鲁律师事后亦感叹:执业二十多年,去过300多个看守所,从未见过如此糟糕的!
事发2017年10月13日,预约好的会见,被"正在组织训练"中断。
当时案件已移交法院,却连基本会见都反复设障,导致会见举步维艰。
后来虽经过与检察院监所科沟通,安排在周末会见——堪称破天荒。
然而,张律师思考三个问题:刑事律师是否会为看守所的官僚习气折磨致死?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如何实现?看守所管辖权的归属如何设计方为有效科学?
会见难虽然已被归入“老三难”之一,然而这一次,张王宏律师感受到的切肤之痛是如此真切。
冲突是一时的,而困难丝丝入扣刻进会见的每一个细节:会见时间被限制为每次20分钟(要知道,这个案件前期卷宗便达到198卷);会见全程,有制服民警在门口“行走”;每次结束,监管员甚至会手执笔录,反来覆去检查…
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律师们通过一次次北上,终于找到了案件的基本难点,包括疲劳审讯问题,包括错误查封问题,包括大笔的长期正常的借贷被混杂于犯罪数额。
煎熬.研究
一百九十八卷宗,还只是前面主体部分。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还补充了大量材料。
留下来的案件,是千篇一律的煎熬。
研究是在办公室里进行的,眨巴着灯光下布有血丝的双眼。
研究是在大巴车上度过的,混杂在大巴车反复播放的陈旧的港剧噪音里。
研究有时是在异地宾馆完成的,伴随着一杯杯苦涩的生普茶水。
案件研究其实无所谓苦乐,律师的情绪,在精神疲劳与案件疑点被发现和排除的喜悦间交替:
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据法释(1998)20号文,只规定了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就是说,即使多达11亿美元,最高只能判5年。
很快,律师团队又找到两起案例,分别是扬州江都法院的(2014)扬江刑初字第00300号判决书和深圳罗湖法院的(2014)深罗法刑二初字第211号判决书,再起案件涉案金额分别是人民币13亿余元和1.1亿多元,行为人均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而非情节特别严重。
在另一起案例中,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2017)粤20刑终20号判决书,认定行为人从事外汇汇兑共计3200多万元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且情节特别严重。经康某某上诉,。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给予改判,认定不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然而,詹某某的情况较为特别,根据在案证据,并不能查证她参与经营的具体金额。没有数额,而非法经营罪又恰恰是数额犯。
以无罪为策略,以既有判例及法律规定为底线。
诉讼策略,在一轮轮的煎熬中完成。
感悟.大案
从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五次北上,数千里之外的两次开庭,十个月后,终落下帷幕。
对方,是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儒雅而勤勉,法庭上的激战过后,会介绍给律师当地特色菜,也会在看守所会见回来的路上搭律师一程。
主审者,为中级法院的刑庭庭长+刑庭副庭长+审监庭副庭长。给人印象深刻的是女庭长,智慧、秀气、又不乏威严气。
握手寒喧之外,是对法律事实的探求。
然而,激战,能考验律师对辩护细节的操控能力。激战,能在经历乌云压顶般的逼迫后,使律师能力升华。之后的辩护,都不可避免地烙上激战的印迹。
这就是经典辩护的影响,也是刑辩律师所应追求的一种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