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暴力收债被刑拘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4-26


大岭山警方破获一宗寻衅滋事涉恶案,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

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东莞大岭山公安分局向媒体通报了最近大岭山警方破获的一宗寻衅滋事涉恶案件。据悉,该案嫌疑人非法放高利贷,专门帮人收债,采取泼油漆、殴打等暴力手段,影响恶劣。东莞大岭山公安分局组成的专案组在广州、东莞两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共8名,起获作案工具一批。

今年3月3日,阿明(化名)在其大塘村住宅门口,闻到一股浓浓的油漆味和腥臭味,他发现停放在住宅前的小车轮胎被人放气,车身被油漆喷字,车上还有动物内脏;房门被破坏、上锁。阿明报了警。4日和5日,阿明一商铺大门玻璃及停放在门口的一辆小汽车又被泼上了油漆。

接到报案后,大岭山公安分局组成专案组对案件串并侦查,确定3宗案件为同一伙人所为,并对这3宗寻衅滋事案件列为涉恶线索进行侦破。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和研判分析,专案组锁定作案车辆、涉案人员,发现该团伙以原某铵为首,主要在广州市活动,并初步查明该团伙活动窝点。专案组民警经过蹲守,于3月27日分别在广州、东莞将原某铵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起获了木棍、铁棒、铁刀、铁链等作案工具一批。

以汽车公司为幌子寻目标

警方调查得知,阿明的弟媳阿红(化名)欠下嫌疑人原某铵债务无力返还,原某铵找不到阿红以及其丈夫,便将矛头对准了阿明,试图通过威胁、泼漆等手段威胁阿明为其还款。

经审讯,自2017年11月以来,原某铵雇用他人,从事非法放高利贷、专门帮人收债等非法行为。为掩人耳目,原某铵经营了一家汽车公司,“物色”前来借车、借钱等的汽车车主,根据对方的急缓情况来定利息,一般为高于银行约两倍利息。同时,一些第三方平台还会委托原某铵帮其“收债”。一旦事主逾期不还,原某铵等人便会采取泼油漆、殴打、堵门、恐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进行威逼。经初步调查,原某铵非法收债获利达30多万元,已初步核实案件6宗。目前,原某铵、罗某敬、刘某辉、冯某龙、伍某祥、张某宝6人已被刑事拘留,丘某峰、高某森因未到法定年龄另案处理,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威逼他人承诺 “不追责”

已核实的6宗案件中有一宗案件是原某铵等人通过非法拘禁来威逼被害人,将被害人捆绑至山林,对被害人进行殴打等暴力行为,还威逼被害人写下不追究原某铵等人法律责任的声明。

对此,金融犯罪要案辩护律师张王宏表示,这样的声明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强制法。这部分权利当事人即使书面放弃追究责任,也是可以再去报案追究的。

张王宏还表示,高利贷本身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由民事调解,高于年利率36%的部分,法律不保护。当然,特殊情况下,高利贷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高利转贷罪。张王宏认为,虽然目前有些罪名可以制约现有非法放贷行为,但刑法本身是需要与时俱进的,给行为人(即犯罪嫌疑人)定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合同诈骗罪等,其实都不精准,因为这类犯罪有其特点,而设立非法放贷罪能够实现精准打击犯罪的目的。

“有人担心设立本罪可能会使民间借贷消亡,可能使P2P、现金贷、高利贷都成为犯罪,这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法律条文本身是针对特定的犯罪行为,而法律条文本身有准确的描述,在精准化描述以及作必要修订的基础上,设立本罪并不等于使合法民间借贷入罪。”张王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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