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e租宝”式大案 善林金融非法集资600亿大起底

作者:中国财富网讯(顾志娟) 日期 : 2018-04-25


中国财富网讯(顾志娟)

“还有10万在亿宝贷里面放着,能拿出来吗?”

  “当初那么多广告,拿了那么多奖,怎么就会雷了?”

  “已经投进去的钱谁来赔给我们?”

  这是善林金融维权QQ群中投资者们接连抛出的问题。

  24日晚间,上海警方通报善林金融案件最新进展,“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警方对案件定性为:“善林金融”系典型的庞氏骗局,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此时距离4月9日周伯云自首、警方介入刚刚过去半个月。投资人的心情仍然处于愤怒不平、茫然无措的阶段。

  真假项目之谜

  善林金融维权群中一名网名为“Nicole”的投资人向中国财富网表示,经朋友介绍,她在“亿宝贷”(原名“幸福钱庄”)平台上投了10万,第一期到期已经拿到收益,继续投第二期的过程中,周伯云自首。“现在也没法撤,公司那边没有任何消息”。

  “亿宝贷”是善林金融旗下的线上理财平台,除此之外还有“善林财富”、“善林宝”、“广群金融”等,根据此次警方通报,这些线上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

  目前“亿宝贷”、“善林财富”官网均已下线,“善林宝”、“广群金融”网站仍存,但产品已经无法购买,要么显示“已售罄”,要么显示“满标”。

  “善林宝”网站上现有的项目信息显示,大多数借款企业均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收益率也并没有高到离谱,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的年化利率分别为5.5%、6.8%、8%、10.8%。

  



 

  Nicole说,当时有看到被投项目的相关文件,朋友还去贵州实地看了项目,“就确定是真实标”。

  Nicole的朋友去看的这个项目叫做“幸福之路”,网上能搜到的信息寥寥,其中一条来自同类投融资平台,项目描述为“重大利好项目,项目名称贵州PPP官民共建项目幸福之路,主办方贵州省人民政府,承办单位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担保方高通盛融财富集团,资金用途用于投资贵州中耀华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道路修建项目”。其中提到的产品亮点包括:高通盛融回购;政府兜底;贵州PPP模式是全国范本;200万以上到贵州兴义实地考察,实地采摘何首乌活动。

  中国财富网注意到,这条项目信息的发布者,正是善林金融的投资顾问。

  高通盛融是一家什么公司呢?成立于2013年2月,周伯云为创始股东,在2015年6月之前,周伯云一直是高通盛融的董事长。目前高通盛融所投资的两家公司,善林(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铭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善林金融均为主要股东。

  也就是说,“幸福之路”这个项目看上去是个真项目,而且因为善林金融的重要关联方高通盛融做担保,善林金融来融资,这样一个完整的局让投资人相信这是个“好项目”。

  在“善林宝”的出借排行榜中,最高出资达到1771.9万。

  

 


  据网贷天眼数据,“善林宝”目前待偿金额达到了1.91亿元。善林金融的其他几个线上平台“善林财富”、“亿宝贷”、“广群金融”的待偿金额分别为17.41亿元、5.08亿元、4021.56万元。仅仅是这四个被警方通报的平台,总的待偿金额就已达到24.8亿。

  警方的定性是: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

  涉嫌私设资金池、自融

  上述P2P平台,只是善林金融庞大体系中的一部分。善林金融的起家是依靠线下门店。自2013年10月起,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这些要素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曾杰向中国财富网表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四个特点:主体非法性、宣传手段公开性、还本付息承诺利诱性、集资对象不特定性。可以从上海警方4月24日的通报中看出,警方就是从这四个条件出发展开的侦查活动,善林金融的特征与四个特点完全对应。

  曾杰介绍,债权转让产品,一般是指P2P平台的超级放贷人模式,一般会有一个专业放贷人的角色(多数是由公司法人、财务负责人担任),先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包装成理财产品,卖给投资人。如果先吸收投资人资金、再放贷,就容易形成资金池。如果P2P平台承诺对债权出售的保本付息或回购,就会让出售债权的行为发生质变,投资人不再承担债权风险,投资就会变成存款,就涉嫌非法集资。

  在善林金融体系里,周伯云等人以第一超级放贷人出现,而其又是P2P平台的实际控制人,这就导致P2P平台失去了“信息中介”的本质,而成为了一个资金中介或信用中介。善林金融业务模式的违法判定还在进行中,曾杰提出,本案的侦查重点会放在善林金融保本付息承诺的形式上,是以口头还是书面,是其所有的业务都涉嫌犯罪,还是只有一部分业务如此。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善林金融通过线下门店POS机直接划扣投资人的投资款到善林金融的帐户上;另外在善林宝线上平台注册充值时,收款方显示是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这些均表明善林金融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私设资金池,明显存在违规。

  曾杰认为,近几年来,大量类似善林金融这种线下P2P公司、借贷中介型公司都使用这种模式推广业务范围,涉及的金额往往巨大,此种模式一直饱受自融、资金杠杠化、形成资金池、债权虚构等质疑,近期也成为相关部门打击非法集资的重点关注对象。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中国财富网表示,由于线下财富公司的高成本运营、缺乏合格投资人设置、信息披露的不透明、监管的不可操作性等原因,线下理财公司近些年事件不断。此次善林事件也意味着,针对线下理财公司的打击力度会持续加大。

  被包装出来的“家大业大”?

  善林金融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的资金池,除了被用来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之外,另一大用途是包装宣传。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目前善林金融的官网仍可以打开,中国财富网发现,官网的重点就是宣传公司及周伯云获得的奖项。例如公司获得2017(第十六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影响力品牌奖”;“2016金鼎奖”被评为卓越独立财富管理机构、高成长性独立财富管理机构;2016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波兰期间,善林金融董事长周伯云出席“中国—波兰经贸合作论坛”。

  在投资者维权群中,投资者们一个重要的控诉就是“在权威媒体投放了大量广告”。善林金融是中国女排的赞助商,在各大卫视黄金时间段、纽约时代广场、伦敦希思罗机场等著名地标均投放了广告,宣传攻势不可谓不猛烈。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中国财富网分析,善林金融案件与“e租宝”案件有一定相似之处,核心都是线下理财公司,装修豪华气派,公司规模不断扩张,并包装成网贷或互联网理财平台,对公众迷惑较大。

  于百程提醒,一方面,监管部门需要不断进行投资者教育,普及合法与非法投资渠道的差别,加大社会监督和举报力度。投资人需要学习投资相关知识和政策,对于线下的理财公司要回避,“切勿贪心”。对于拟投资的平台,要多方了解,并建立独立思考能力,从背景、合规性、业务、舆情等多方面进行把关。

  警方表示,请各地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曾杰表示,投资人已经投进的资金可以追偿,但很难全额退还,会在资产清算后按比例退。现阶段,投资人最重要的还是先登记自己的投资情况。


阅读量:1232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