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强律师事务所陈蕊伶律师担任《信息时报》“时报法律帮”栏目嘉宾说法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5-09-22


广强律师事务所陈蕊伶律师担任《信息时报》“时报法律帮”栏目嘉宾说法

(原标题:户籍不在广州能在广州离婚吗)

 

今日嘉宾  陈蕊伶  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读者老刘问,夫妻双方来广州经商很多年了,户籍都不在广州,也不在广州登记结婚,但是在广州长期生活,房产和生活来源也主要在广州,能不能在广州起诉离婚呢?还是一定要回婚姻登记地离婚?如何才能在广州诉讼离婚呀?

陈蕊伶表示,根据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规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形成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陈蕊伶说,所以如果对方在广州居住满一年,是可以在广州起诉,这种情况可以到居委开证明,暂住证也能作为在广州居住满一年的证据。

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魏徽徽

时报法律帮

生活中难免有个磕磕碰碰,这时候该怎么办?您是不是很需要专业人士从法律上给予您正确的指点?不用急,您可以发e-Mail到我们的邮箱:xxsbjrkt@163.com,将有资深律师为您答疑解惑,让您做出正确的选择。

阅读量:895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