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敏感案件辩护策略——【登润】第十八期刑事沙龙分享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5-09-06


 重大、敏感案件辩护策略——【登润】第十八期刑事沙龙分享

9月5日【登润】第十八期刑事沙龙暨疑难刑案研讨会在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举行,本次研讨会我们邀请到具有丰富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经验的著名刑事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作为主讲,与我们共同分享重大疑难案件的辩护策略问题。本次研讨会得到了广大律师精英的积极响应,除东莞本地律师外,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也特地从深圳前来参加本次论坛。

 

本次沙龙由我所主任张元龙律师作为主持人,龙元富律师作为点评嘉宾。沙龙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即是由王思鲁律师进行主讲,关于重大疑难案件辩护策略,王思鲁律师以其主办的雷庭案件作为切入点进行分析。

 

由于该案件由王思鲁与龙元富共同办理,故首先龙元富律师为我们讲述了案情基本情况如下:

雷庭当时的身份是海南省洋浦防爆大队准备任命的大队长,有一天,公安局接到报案说两伙人准备持刀械斗,派出所人员不足,公安局指派防爆大队全员介入。到现场后,派出所人员去巡防,主要任务交由防爆大队执行,防爆大队根据报警信息,现场抓获了一名当事人,另有一个当事人一边走一边骂,不允许防爆大队盘查,由于被报案人员较多,无法现场盘查完毕,故雷庭打电话给其局长,询问如何处理,但由于局长电话无法打通,为防止引起群众骚动,雷庭不得不将当事人带到防爆队。而后当事人组织人员冲击防爆队。雷霆打电话给局长,局长要求尽快将人带至派出所。当事人被送至派出所后,派出所以其冲击防爆队为由将相关人员进行了紧急处理,行政拘留了4个人(后检查发现其中2人有轻微伤,但公安局认为这个是他们在冲击防爆队过程中造成的)。针对该事件,公安局和检察院出具联合调查报告,认为公安局不存在违法情况。

 

后该4人向上级汇报,认为公安局存在违法行为,海南省政法委书记、省委常委XXX批示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此专案组组长即海南省常务副检察长XXX。雷庭和派出所所长被控告非法拘禁。

雷庭案经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并经再审后,最终被判定无罪,并获得国家赔偿。

王思鲁律师认为,针对重大敏感案件,其之所以其有机会参与该类案件,成为该案件的辩护律师,得益于以下几点因素,对于青年律师,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为当事人出具一份优秀的,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案(包括对案情进行分析,案件有利不利之处、如何应对、相关费用等),使当事人对于律师处理方案了然于胸;2、律师自身品格端正,自执业以来,从未做过违法违规之事,坚决维护法律之权威;3、具备较强的刑事辩护能力,成功主办过一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并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在案件辩护中,王思鲁律师还与我们分享了以下成功的经验:

1、首先要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当事人的情况作具体分析,在雷庭案件中,雷庭属于农民子弟,家庭经济条件优良,父亲做生意,雷庭自己喜欢做警察,他做警察7年左右,没有不良记录,也的确不存在违法行为。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他也始终没有认罪(这对于最终案件审判起了比较有利的作用);而派出所所长,其存在较多的不良记录,所以他在整个审讯过程中始终承认有罪,但其较为聪明,在签字确认口供过程中,偷偷在口供上加了个很小的“不”字,另外,其在写笔录时故意让办案人员代笔,并让摄像头拍摄到该场景,其让办案人员修改询问笔录,并将办案人员修改后的笔录藏在脚底(后该派出所所长作为污点证人,将该证据呈出,对于案件的审判也起了比较有利的作用);

2、关于辩护策略上,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如发现案件事实属于无罪情形就要做无罪辩护,并特别注意,无罪即是无罪,不能承认有半点违法的事实,以免产生实际上很多情况下较难区分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导致定罪的情况;


3、重大疑难案件,不能采取常规案件的防守辩护策略,此类案件要采用以攻为守策略,如果采取常规的防守策略,极大可能导致防不胜防,最终导致案件辩护失败;

4、解铃还须系铃人,找到该案件的关键点和关键事件,并针对该关键点,关键事件发力,正确处理该关键点和关键事件,以扭转案件局面。雷霆案件因XXX批示而起,故须XXX改变态度,该案件才有转机,故当时辩护人向XXX反映案件真实情况,并写函至中央,引起对该事件的关注(当然要特别注意:上报函件应注意时机及用语);


5、适当引起媒体关注,借用媒体的力量,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此次沙龙互动环节,很多精英律师是带着问题来到沙龙现场的,还有些律师带了相关的案例,希望现场讨论,但由于时间问题,无法进行详细讨论。

此次沙龙历时三个多小时,大家均受益于王思鲁律师、龙元富律师的精彩分享,并表示希望参与更多这种沙龙活动,汲取更多的刑辩知识,学习更多的刑辩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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