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大状论坛】关注中国影响性立法系列论坛第 三 期之《刑修九》草案中“刑法第309条”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5-06-29



 

金牙大状论坛公告函

【金牙大状论坛】关注中国影响性立法系列论坛第 三 期之

 《刑修九》草案中“刑法第309条”

——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的罪与非罪

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您参加将于 2015 年7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2时50分在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VIP高端会议室举办的金牙大状论坛之影响性立法系列第三期的研讨活动,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刑修九》草案中“刑法第309条” ——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的罪与非罪。此次论坛由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和金牙大状律师网联合主办。届时,来自各地的知名律师、专家学者及各大媒体等将出席会议。

一、本次论坛的主要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近日对《刑修(九)》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但是律师界普遍关注的修正案(九)草案第35条(刑法309条)“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 入罪并没有成为本次审议的热点问题。律师界有不少著名律师认为,《刑修(九)》草案将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的行为入罪,是针对律师权利的立法打击,是严厉管制律师的又一紧箍咒,此条一旦通过,律师在法庭上抗争程序违法、司法不公的正当言行都有可能轻易获罪,律师执业环境无疑将更加雪上加霜,甚至根本败坏律师制度和司法公信力!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声音称律师只要依法规范执业,没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的行为,《刑修(九)》对律师并不会产生额外的执业风险。

那么,到底《刑修(九)》草案将“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入罪会在多大程度上对律师执业,尤其是刑辩律师的执业,带来怎样的影响和风险呢?《刑修(九)》是否应当暂缓将“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入罪呢?

二、主讲人:成尉冰律师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时代先锋-第五届全国改革创新百佳人物”以及“影响中国·第九届中国时代优秀新闻人物”

肖文彬律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于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伟律师事务所任职,曾办理过原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主持人方宏进涉嫌合同诈骗等一系列重大影响性案件)

特邀嘉宾:骆世明(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理事、执行会长(曾任),广东律师专家库首批刑事法律事务专家)

张新强(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许霆案辩护律师,最高法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公开选拨候选人)

主持人:王思鲁律师 (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

三、欢迎您就此次论坛主题投递书面稿件

    金牙论坛邮箱:slwang@jylawyer.com

    广强律所邮箱:gq37812500@163.com

真诚地期待着您的积极参与同支持!

“仅限六十个座位,请提前预约,以便留座! ”

预约报名方式:发送“姓名+职务+单位【金牙大状论坛】”至陈琦18520338805或致电报名。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2015年6月29日

联系人:陈琦

联系电话:020-37812500 /18520338805    广强所联系QQ:237665506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23层。

(地铁动物园南站往动物园南门出口,出后顺环市东路往东走100米多点的左手边;或天河立交往环市东路70米左右的右手边)

主讲人成尉冰简介

 

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佛山市南海区政协委员,“时代先锋-第五届全国改革创新百佳人物”以及“影响中国·第九届中国时代优秀新闻人物”, 佛山市首届优秀律师,成尉冰同时是佛山市首批法律援助专家顾问,是目前省内唯一一个集省律师协会刑法、民法、公司法和律师文化建设等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于一身的律师。

成慰冰律师从1996年执业今年,经办各类法律事务500多宗,曾担任深圳飞镖公司2.6亿元的非法经营案、广东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汽车走私案的辩护工作,也代理过1万多元的法律援助案,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知名度。

主讲人肖文彬简介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其力求“以法学理论功底扎实、逻辑思维严谨周密、分析表达深刻准确、临场应变机智敏捷、敢讲善辩仗义执言”为毕生追求目标,承办了大量社会影响的刑事、民商事案件。诸如原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主持人方宏进涉嫌合同诈骗案、方宏进与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额为20余亿的“陕北油田案”、原中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冀胜利(原北京军区后勤部军官)挪用公款案、原北京心莲百合文化交流中心主任郭旭东涉嫌冒充上将招摇撞骗案、邓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范亚恒交通肇事案、周正故意伤害案、内蒙古某村民小组组长高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不少案件终获无罪,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为:肖文彬律师)

 

主持人王思鲁简介

王思鲁,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研究生、获刑法学硕士学位。王律师从事刑法研习、实践近30年,其领衔的金牙大状律师团队承办刑事案件近2000起,其中主办重大复杂案件如1998年被各大媒体誉为"巨额贩毒被判无罪案"-马某明被控贩卖毒品海洛因10500克案(无罪释放)、2012年海南民警雷某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无罪并获国家赔偿)等300多起,大多数取得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免予处罚、缓刑、无罪等成功辩护效果。                                 

王律师以毒品、走私、职务犯罪等辩护成名,尤其擅长处理最高院、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公安司法机关侦控审的重大复杂刑事案件。 王律师的专业水平及办案效果获得当事人、媒体、学界的一致好评。2012年海南民警雷庭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王律师无罪辩护成功,获得“中国警察维权第一人”的美名;1998年云南马某明被控贩卖海洛因10500克案王律师无罪辩护成功,被各大媒体誉为“巨额贩毒被判无罪第一案”,其中《广州日报》作了题为“金牙大状  死刑变无罪”的专题报道,王律师藉此建立金牙大状律师网和金牙大状律师团队,经近20年的发展,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具国际影响力。                         

近10多年来,王律师考察美国、法国、新加坡、港台澳等国家或地区近10次,就其司法制度、律师行业、尤其是刑事辩护领域及与同行交流。 王律师就重大复杂刑事案件接受南方周末、央视、南华早报等海内外媒体采访300余次;承办的案例也曾被央视、亚视等电视台摄制成电视节目,广泛传播。        

王律师著述计500多万字,其在1993年受邀参与政法院校统编教材《中国刑法学》的编写工作;在各大权威学术刊物及主流媒体上发表法律文章600余篇,其中,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专著《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获2008年度律协理论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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