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5-02-28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
办理案件报道
省残联原副理事长谢禧乐涉贪720万受审退休后被立案,涉贪辩称未收到钱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戴晓晓 通讯员/梁冰)2月27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原副理事长、巡视员谢禧乐涉贪污罪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谢禧乐被指控在省残联有关征地项目过程中,参与共同贪污,涉案金额720万元(尚未分成)。谢禧乐在庭审中否认犯罪。
2014年3月,谢禧乐在退休一年后被省纪委立案调查。
据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0年上半年,“广东省残疾人教育基地”项目立项,时任省残联副理事长的谢禧乐负责该项目的征地工作。在开展征地工作过程中,谢禧乐与广州市盈玮潼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卓辉(另案处理)相识,谢禧乐私自委托周卓辉协助参与办理相关征地手续,计划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湴湖村征用405亩土地。周卓辉许诺事成之后会与谢共同分配所获利益。
周卓辉以中间人的身份与省残联签订征地合同,征地补偿款为30万元/亩,但实际只支付受偿方15万元/亩。其余款项以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清理费等名义收取。起诉书认为,周卓辉从中获取贪污款720万元,后多次找到谢禧乐,表示要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300万元给他,谢均以“知道,再说”等答复。案发前,谢禧乐尚未实际拿到钱款。受审时,谢禧乐对指控罪名予以否认,辩称自己未参与贪污,征地过程由集体讨论通过,未涉及犯罪,且自己多次拒绝他人钱款,辩护律师王思鲁为其作无罪辩护。经法庭询问和质证,审判长宣布将择日二次开庭,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