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Ⅱ)之三──自序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7-01


自序

作者 王思鲁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作自己的序,自己说吧!

时下请人作序,拉大旗做虎皮,互相吹捧居多,大都还得三、五千元的“润笔费”。

还是作自己的序,自己说吧!不是学葛朗台,也不是在名人圈中无师长、好友,只是实在不想留下给人掏钱的嫌疑;觉得请人作序也抬高不了身价。文字的东西,白纸黑字,是什么,就是什么,改变不了。

我研究生毕业后就在中国做律师,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我是幸运的,开始时就有名师指点;独立后,有机会办理了诸如陈X状告佛山经委的“中国民告官第一案”、马X等“涉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的第一案” 、谢X等涉嫌巨额职务侵占的“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 、“中国最牛民告官”农民企业家廖X七告省市质监局行政违法纠纷案等等大案要案名案和大量的非诉讼案件。众多案件的全面、深度介入,使我们对社会现实深刻透视。读书人的脾性使然,一刻也不停止思考。我不能保证我的文字有多优美,内容有多可读,但可以保证每一个字都来源于律师职业亲历的至真、至诚感言。

在法庭或谈判桌上,我们的语言和文字重在“说服”二字。这是律师“竭力帮助以最小成本的支出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的职业要求。

在办案之余,我们则习惯于从律师执业经历的人和事中品味社会,思考法治,关注民生。

这本书,就是法庭“说服” 和办案之余思考的沉淀。

法庭“说服”形成的文字,我看重读者怎样看。

办案之余思考形成的文字,我不看重读者怎样看,固执地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事实上,有不少人,特别是受过“良好教育”的“80后” 、“90后”,还有一大批经历“文革洗礼”的前辈,并不理解,甚至反感我的文字。这在已被封杀的金牙大状首席律师新浪博客的跟帖中显得一清二楚。

本书封面的文字不完全贴切,我希望更多的反对者阅读本书,并提出意见。在互动中,相信大家都有所收获;我一直习惯于在质疑和反对中反思、前行。

当然,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战友,或许通过此书,能使我们的距离更近。

本书收录我2008年到2010年的一些法律文书、杂文、媒体采访等,分以下几篇:

第一篇  决战法庭

第二篇  热点时评

第三篇  人与法治

第四篇  好书共享

第一篇是亲办案件的文字沉淀。

第二篇是时下热点案件、事件评价。律师职责要求得“安分守纪”;律师的本职工作固然是竭力帮助当事人以最小成本的支出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所以,此两篇内容以此为核心。

第三篇是办案之余对律师职业生涯亲历及耳闻目睹各种现象的职业思考。以鞭挞假、丑、恶,弘扬真、善、美;关注民生,推动法治为核心。

第四篇则是办案之余的读书心得。

在律师职业生涯中,将亲历或耳闻目睹的事情及感受通过“办案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是我们的工作风格。本书精选了部分“金玉良言”穿插在各文章的前后。透过此,相信读者对中国的司法现状或许有更深刻的理解。

“我们不甘平庸,那是生不如死!我们不屑吹嘘,那是随时爆炸的气球!我们以豁达的胸襟拥抱世界,尊重权威但不盲从屈服!我们执着于推动社会进步,渴望成为总统!我们用满腔的热血,震撼人心的实战辩例成就法治中国!”

这是六年前,我携助手卢愿光律师等组成律师团赴福建打那场“无人敢接”的黄某等“涉嫌妨害公务第一案”官司时的有感而发。后来,高高地挂在金牙大状律师网首页,以作对自己和我们律师团队的警示。读者进入本书,会感觉文风大变。不是我变了,而是面对“怪事”、“怪人”,“怪话连篇”或许是最恰当的发声方式。骨子里的东西并没有改变。文中之意,慢慢品读,相信能找到共鸣之处。

相信读与不读,你已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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