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2-09-24
雷庭故事
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 彭斌 律师
序曰:辛卯年腊月,海南洋浦公安局民警雷庭,为当地检官所害,无故入罪。羁押九月,经大状之奔走,终无罪释放。时人欢欣鼓舞,或甚叹之,为诗云尔。
主人公雷庭,父母皆农民。庭立志从警,十载寒窗苦,埋头把书读。
终而达梦想,廿岁入警方。庭意气风发,警队视为家。恳恳复勤勤,保家又安民。
屡屡建功勋,工作表现优。年年受嘉奖,多次获表彰。
一日接指令,带队协出警。疾至案发地,助所长执行。
盘查可疑者,反遭其侮辱。庭为执任务,不敢把话吐。
泼皮愈肆意,冲击警戒线,推搡意闹事,庭仍好言劝。
泼皮无忌惮,连声相唾骂,借醉殴雷庭,妨碍执公务。雷庭为盘查,铐手将其捕。
泼皮大为怒,眦牙相威胁:“今若敢逮吾,他日必灭汝”。
雷庭不为动,依法相执行。带其回警局,盘查后放归。
其乃不甘心,仓皇召同伙。围堵警局门,泼皮放声叫:“若汝为丈夫,放胆一搏吾”。
喝喝相威武,周遭皆寂静。吼吼相叫嚣,直至三更时。
邻民烦其扰,欲将泼皮告。致电局领导,夜深扰民觉。
领导火速到,劝说仍无效。誓要一会庭,不斗不休宁。
无奈令逮人,行拘此泼皮。念其非顽敌,教后便放离。
不料胸怀恨,暗藏起祸心。细细相策划,密密谋数日。
意外即飞来,横祸始将至。检官召雷庭,当日即囚禁。
家人闻此信,当即乃大惊。父母愁白头,日日急如焚。
其妻染重病,终日卧床榻。惶惶不可终,凄凄盼其归。
父母奔走告,冤屈无处申。奈何无计施,终日紧皱眉。
或告知雷父:“粤有王思鲁,刑辩案无数。人曰王大状,智足谋略多,足以扛大任。”
雷父经细察,多方对比下,欲托王办案,救庭于水火。
大状启雷父:“吾为法治战,责任无旁贷。不惜龙颜犯,以彰吾肝胆。”
大状受托后,终日疾奔走。方式多管下,社会呼相救。
数次会见庭,庭泣不成声。六月飘飞雪,冤可比窦娥。
雷庭谓大状:“检官实无良,连日拷问忙。吾誓死不从,逼供无希望。”
大状谓雷庭:“汝真好男儿,不屈于棍棒。权且顶压力,吾必还真相。”
适逢庭卅庚,检官相诱其:“汝若认此罪,夫妻可相会。”
雷庭性坚韧,但忍相思苦。虽受恶折磨,咬牙誓不认。
而立之寿辰,孤独面高墙。寂寂无人陪,孤夜苦难眠。
此刻倍思亲,心中何其悲。泣泣不能语,泪湿头枕边。
检官无计施,转而谋它略。企图污点证,以此定庭罪。
遂奔派出所,当即逮所长。进而施手段,长达六十旦。
酷刑施于身,所长皮肉绽。辛酸苦难忍,含泪苦讨饶。
检官谓所长:“君既为所长,缘何太区区!如能做指证,岂无自由身?”
所长据实告:“吾实不容会,庭确乃无罪。无法昧心肠,相对于公堂。”
检官得闻之,拍桌便大怒:“小子无所惧,何敢助庭语!今日若不从,终老此牢笼!”
所长凛凛然,坚决不偏安。刑逼接踵至,手段纷沓来。
终因年岁老,身体难能熬。不堪苦磨扰,寻死亦无门。暗思无他计,转而曲己意。
唯唯复诺诺:“如若出此狱,愿意出为证。公堂上相配,指控庭入罪。”
检官大为喜,当即应承其:“尔乃真丈夫,方能识时务。吾已拟词稿,汝需照其抄。签字捺手印,并撰感谢信。一切皆依吾,不日则放汝。”
所长兢兢然,一切照令办。检官心意满,即日放其返。羁押二月久,方能得自由。
检官乃起诉,推至审判台。不日开庭时,即要定庭罪。
大状闻此变,星夜赶至琼。立马约所长,但求解释通。
大状谓所长:“贺君得自由!君弟庭受冤,至今仍被囚。人心不可量,怜庭无人救。君当日胜贵,庭独向黄泉。”
所长低头道:“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庭尔吾亦然。此刻言尚早,庭审明分晓。”
大状拂袖去。存者且偷生,羁者使心伤。世间尽苍凉,兄弟亦可冤!
一审庭审时,对簿公堂上。检官传所长,唤其出为证,以求把罪搪。
所长阐事实,怒斥检无耻。曝检刑逼供,编造众假据。真相白天下,此刻不为迟。
大状出铁证,万言辩护词,法理情交融。全面析法律,晓理动以情。
检官哑无颜,听众皆侧目。犹如惊天雷,响似旱地雳。
媒体争介入,举国皆哗然。民警本执法,依法相盘查。
无辜打入狱,检官编事实。幕后何其黑,人心何其悲。
社会皆关注,更有众民警,联名提申请,无罪释放庭。
检官极慌乱,屡屡寻法院。多次密协商,图谋铁案断。
一审有罪判,终究免罚放。检官怒不止,拒签此判书。
///
雷庭初进时,家庭富而康,身强体益壮。今日被释放,家壁清如洗,体格大消瘦,面容显枯槁。
飞身还家门,家人相拥泣。庭泣谢大状:“得以见天日,全仗大状计。”
终得自由身,誓把公正讨。所长亦愤恼,所幸晚节保。
大状笑不语,二审忙部署。
百姓皆欢呼,群众称赞其:公安守护神,巧意借媒体。替民警维权,公正依法律。为雷庭申冤,方法凭智慧。运筹帷幄内,决胜千里外。
大状谓天下:“堂堂法律人,昭昭公理在。良心及道德,技巧多管下。法治之前行,吾辈之追求。”
时人大赞之,亦有大叹之,或撰文以记,用以启后世。
胜诉露端倪,大状存疑虑,罪名不去除,何以见公正?
庭上斥冤情,庭后提诉状,上诉不迟疑,唯求无罪判。
眨眼壬辰年,中院作裁定,事实不清楚,发回重审理。
时隔近两月,重审再开庭,控辩审三角,再战决雄雌。
控方无新证,事实已清晰,入罪无依据,辩审无疑义。
一轮质证过,众人再寻疑,检官颜色变,无地可自容。
大状尤痛斥,司法者违法,法治若倡明,岂可容冤狱?
判官沉凝噎,显露为难色,无言以对之,当庭判无罪。
草草宣休庭,切切盼结果,时隔七日后,法院传判书。
判词言措措,主观无故意,客观无事实,彻底无罪判!
消息传四方,贺信如雪片,大状仍谨慎,检方或抗诉。
检方不甘休,却无理无据,亦知冤情在,无奈弃抗诉。
抗诉期限过,判决生效力,证据与法律,证明庭无罪。
雷庭感而慨,依法履职责,无缘遭冤屈,身心皆受罪。
跌宕又起伏,惊心有余悸,辗转得清白,如若释重负。
名誉虽挽回,身心已受伤,妻病致不孕,家境濒破产。
正义晚来迟,何以看得见?大状慰雷庭,国家应赔偿。
疾书三千言,情理法交融,致害不赔偿,天理不能容。
法院细考量,冤案天下知,众目睽睽下,不敢有怠慢。
证据与法律,研讨达一致,司法错难免,有错应担责。
法官谓大状,国家付赔偿,本院未曾有,雷庭开先例。
雷庭拘禁案,无意掀波澜,履职遭诬陷,民警陷囹圄。
大状挽狂澜,拨云见天日,法官秉公断,尘埃终落定!
琼州起波澜,雷庭成标志,法治里程碑,撰文是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