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全国人民被媒体蒙蔽,你会是什么感觉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2-08-29


 

当全国人民被媒体蒙蔽,你会是什么感觉

来源:一位不知名字的网民来稿

在柳立国地沟油案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有很多纯属谣言,比如说:“有被告人表示,可以当庭把自家的油喝下去”,又比如说:“柳立国当庭承认生产的劣质地沟油卖给了食用油销售商”,本人作为一名普通旁听者,亲历庭审全过程,该新闻素材纯属造谣。本人不是枪手,更不是柳立国的什么亲人家属,我只是感觉到被人欺骗是一种多么可气的事。如果有人不信,可查当时的庭审记录,看有没有这些话记录在案。

新闻媒体是什么,新闻媒体是大众眼睛和耳朵的延长,在大众无法直接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下,由媒体来记录这些事实,并客观的反映给大众听或看,这才是新闻媒体的光荣使命。可如果新闻媒体歪曲事实,无中生有而制造假象故意蒙蔽你呢,那又是什么呢,我们听到或看到后又会是什么样的感受呢?那种被欺骗的感觉相信任何人都无法忍受,都会窝心、愤怒。

在柳立国地沟油案件中,几乎所有媒体都用宁波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所谓“通稿”,通稿中大量歪曲事实,比如:涉案金额、被告七人都是亲戚、法院外停着好几辆鲁A牌号车,最严重的是“有被告人表示,可以当庭把自家的油喝下去”,这句话根本不存在,可以调取当天的庭审记录。那么媒体向大众发布该消息,其用意何在,那就是歪曲事实,蒙蔽民众。为什么要蒙蔽民众呢,我们来分析一下。从正常角度来看,法院和媒体一个是执法机关一个是客观事实的反映者,他们都应该遵从法律和事实,客观的反映给大众,可从柳立国地沟油案中爆出来的种种与事实不符的情节,说明了什么?法庭上辩护律师指出种种与案件真相不同的事实,公诉机关无法辩驳,如,被告人是否一入职就推定其应该知道格林公司知否存在犯罪行为,公诉机关明确将涉案产品分为食用油和工业用油两部分,但是到了媒体那里就全部变成了食用油,公安机关明显没有查到格林公司的产品最终是否被卖给人们食用,媒体却说全部卖给人们食用,公诉机关没有拿出一份证据证明格林公司的产品是有毒、有害的证据,媒体却说格林公司生产的油就是有毒、有害,如此等等……所有的涉案参与庭审旁听的人都知道,媒体所说的几乎都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假话,这只能说明宁波市人民法院提供给媒体的通稿是故意歪曲事实,故意编造谎言。知道说明了宁波市人民法院一直在说谎,事实上无论是公诉机关还是审判机关,他们都明显知道,公安机关办错了案,开始就错了,可影响太大了,影响到了全国,影响到了国家,可是现在拿不出任何有罪证据,收不了场了,只有一错在错,办假案错案。所以宁波市人民法院才要求各媒体用他们向媒体提供通稿的目的就是掩盖事实真相,提供的通稿,制造舆论,不信大家可以在网上看各新闻媒体的稿件,都是一模一样的,而且大多写着由宁波市人民法院提供,当时可是许多新闻媒体在场,可为什么还要法院提供,记者们自己不会写呀,那就是宁波市人民法院强制用通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思考:朋友们,且不管柳立国多么该死、多么令人气愤,我们想一下,此案是公诉案,不涉及政府首脑和个人利益,没有领导压力、没有人送礼要求怎么怎么办,从正常角度来看,法院会公正处理,不偏不倚。可法院还真是偏了,一定要搞死柳立国,还出通稿,隐藏事实,这是为什么。媒体给大家的印象是3亿元计3万多吨地沟油全部进了食用渠道,实际上被怀疑的只有100余吨,而这100余吨也只是被食用油销售者所买然后又转卖给了饲料加工企业,律师依据事实真相充分论证这一部分产品最终没有流向媒体所说的餐桌。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检察院自己都认定一部分产品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另一部分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那么为什么要给大家3亿元销售额进入食用渠道的印象呢,而且被怀疑的100吨进入了食用油渠道就是全国最大地沟油案吗。让我们好好思考一下吧,柳立国案的背究竟隐藏了什么!这说明有关部门将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故意异化为民生问题,故意撇开甚至掩盖真相,完全抛开事实与法律,转移民众视线,利用权力、压制媒体,蛊惑民心,假借民意,强奸民意,为做有罪推定制造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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