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民网海南视窗 日期 : 2012-05-27
检察院撤案 洋浦新英湾派出所长陈焕鹏重获自由身
继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防暴队民警雷庭近日被东方市法院宣判无罪后,与雷庭案相关联的洋浦新英湾派出所所长陈焕鹏,也彻底重获自由。
据了解,许,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两伙男青年带着刀具准备到当地一家名叫加勒比的娱乐城打架。该局新英湾派出所及防暴队接到指令后,派员赶往加勒比娱乐城盘查。事后,防暴民警雷庭及新英湾派出所所长陈焕鹏被处置对象控告。左右,陈焕鹏和雷庭到了洋浦检察院。然后,陈、雷两人分别被带上两辆车,并带离洋浦。检察机关指控陈焕鹏涉嫌非法拘禁罪。在被取保候审后,陈焕鹏多次向媒体喊冤,并称自己在审讯笔录中写下“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不一样”的字样。,海南省东方市法院对雷庭案开庭审理时,陈焕鹏当庭翻供,并反控检方刑讯逼供,指控检察官在取证时存在疲劳审讯、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引发国内媒体广泛关注。
根据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今年5月21日作出的“东检反渎撤【2012】1号”撤案书显示,犯罪嫌疑人陈焕鹏,男,汉族,1966年出生,被捕前任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新英湾派出所长。犯罪嫌疑人陈焕鹏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于指定东方市检察院查办。该院于,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陈焕鹏立案侦查;同年对其监视居住,对其取保候审;被解除取保候审。
该撤案决定书称,许,陈焕鹏带人追赶之前经新英湾派出所审查无违法行为的周某江、周某家,在二人回家的路上将他们截住并将与二人在一起的周某其、周某华一并带回新英湾派出所,且给4人戴了手铐,此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现查明,陈焕鹏带人将周某江等4人带回派出所时,未给上述4人戴手铐。因此,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陈焕鹏涉嫌非法拘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决定撤销此案。
至此,陈焕鹏彻底重获自由。(记者 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