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朝晖:王思鲁律师印象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2-03-04


 

转按:原来胡律师对我是这样的印象。感受到胡律为人的真诚和热情。我会好好思考胡律善意的“批评”,调整自己。谢。王思鲁

胡朝晖:王思鲁律师印象



我和王思鲁律师一共只见过两次面。前些日子,我偶然去王律师位于广州大道的办公室拜访他,但他出差了,我们只是在电话里简短地寒暄了几句,第三次见面的希望也落空了。

不过,我一直想写一篇关于王思鲁律师的文字,但一直下不了决心。因为,说实在话,我与王律师接触极短,未与他谋过事,对他的光辉业绩也知之甚少,真要用文字来描述他,很可能会以偏概全,甚至会委屈他,加上本人水平有限,不知从何下笔,故一直未了却这单心愿。

大概在三年前的一天夜里10点多钟,我接到一位诗人朋友的电话,要我到体育东路的“凹凸酒吧”去喝酒。因我之前长期混迹于军营,故对泡酒吧之类的夜生活很不习惯,但既然是朋友之邀,也只得匆匆赶去。到酒吧时,才发现其实朋友们并不多,而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位穿黑色西装的,眼睛很大的男士。因为我是后来的,所以这位男士便主动与我攀谈,问我的职业等,我便说我是做律师的。他一听,笑了,更加热情起来,他说“我也是做律师的”,并立即递给我一张名片,因为酒吧间灯光昏暗,我未能认真端详名片,只顾与他说话了。在与这位初识同行的交谈中,我感觉到他似乎有些自负和难以觉察的傲慢。这位男士,就是我后来才渐渐知道的王思鲁律师。

约莫酒过几巡之后,有人提出换个地方吃宵夜,这时大家才从酒吧里鱼贯而出。在明亮的路灯下,我才第一次看见王律师的尊容,他正大声地招呼他的司机把一台奥迪车倒过来。这时,我又拿出王律师的名片认真看起来,才看见名片上红色的“金牙大状”图章。于是我惊喜地问他道:“王律师,‘金牙大状’是你开的吗?”王律师听我说我常去他的“金牙大状”,也显得非常高兴,我们之间距离一下子缩短了许多。

因为当时我刚做执业律师不久,对律师及律师界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甚至对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缺乏了解,便请教王律师对我现在就职的律师事务所的看法。没想到王律师脱口而出一句非常不礼貌的话,令我颇感意外。我想,做律师的,总该谦逊一点吧,怎能初次见面,就把人家贬的一无是处呢?但反过来一想,又觉得王律师这人真直爽,快言快语,一个人其实难得听到一句真话,所以便认为王律师这人真不错。当然,我也怀疑,王律师这家伙,是不是喝酒渴多了,有些醉了?

我一边琢磨着王律师说的话,一边听到王律师还在大声嚷嚷道:“做律师,一定要团队合作,规模化运作,单打独斗是没有什么出息的!”王律师还说:“我刚才给你的名片,还是我过去在另外一个所的名片,现在,我已转到北京某律师所广州分所做合伙人了。”

在吃夜宵时,渐渐来了许多年轻人,其中还有一个叫北风的,他们的思想较为激进,言辞冲动,大家开始为一些观点激烈争论起来。王律师则谈及了他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许多不愉快的事情,当然主要是讲刑事案件,令我感到王律师这人还是个思想活跃的,忧国忧民的人,对自己的职业有很深的思考和感情,并且在某些方面有沉重的责任感。作为一名律师,挂在嘴边的并不是钱,也不是标榜自己的所谓成功案例,而是对民主与法制的感叹,这的确是难能可贵的。

后来,我常去王律师的“金牙大状”博客去看看。有段时间,他天天上一段“今日感言”,每篇文章虽然极短,但来自律师实务,有感而发,以小见大,大胆泼辣,有情有思,有血有肉,有棱有角,既是经验交流,又是哲学思考,既是探索前行,又是批判反思,既是相互切磋,又是嘻笑讽刺,时常有闪光之语,非常经典,耐人寻味。于是我觉得王律师这人还真是个思想者,总结者,布道者,战斗者。

没过多久,从王律师的博客上,我发现他已经不在他上次告诉我的北京某律师所广州分所了,他又参与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律师事务所。我想,王律师怎么啦,年轻跟我差不多,却半年内又换了2个所?结合他的“每日感言”,结合他之前对我说过的“酒话”,我真的相信,王律师是个热爱律师事业的人,是个不满现状的人,是个开拓创新的人。人到中年,对律师业能保持这样的激情与斗志,实在让人拍案惊奇啊!

王律师的这家新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另一律师事务所新开设的广州分所。这家新律师事务所招兵买马的日子里,在广州市掀起了一股颇具争议的旋风。很多律师常常收到这个所的电子邮件,受邀参加该所大律师们的业务讲座。他们通过类似的以及其它种类的推广方式,吸引了其它所的很多律师,挖了人家的墙角,一时也难免引起广州同行的愤怒。有一次,我收到一封电子邮件,其中就有王律师主讲的内容。于是我决定去听一听。

记得那是,王律师在广州图书馆主讲的题目是《以个案公正推进法治:律师与媒体良性互动》。很有意思的是,这个节目,由《南方周末》的著名编辑和记者傅剑锋作主持,而不单单由王律师唱独角戏。先生从媒体的角度探讨律师办案,而王律师则从律师的角度畅谈如何与媒体实现良性互动,他俩一唱一和,互动十分成功。现场还有天涯网站、广东电视台等传媒参与,以及有关案例的当事人参加,听会的律师们还进行了现场提问。

话说前些日子我去拜访王律师未果,王律师所里的另一个我熟悉的律师,便向我说起王律师,他说王律师的案子很多,“都是大单,影响很大”,言辞间充满了敬意。对于这点,我在王律师的讲座里也听他介绍过一些,但更多的,是从他的博客中。王律师的博客,时常记录他正在办理的一些案件,比如海南警察雷庭案等,这些案件都具有典型意义,他办得都十分成功。也许很多律师都想知道,王律师是如何从全国各地拉到这些可让人功成名就的案源的?当然我也无法知道答案,但我想,机遇总是属于那些专业的、勤奋的、充满激情的,以及有影响力的人。王律师不仅利用自己的案例扩大自己的影响,而且利用自己的影响为同行的案件声援。去年7月,他在《南方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北海四律师伪证案,见证挑战强权的勇气和魄力》的评论,为律师的维权摇旗呐喊。王律师还出版了许多法律专著,经常到各地为律师界和企业界讲演,是一个学者型和实战型相结合的律师。

说起王思鲁律师,说了这么多,都不知扯到哪里了。有一点,王律师这么做,在广州这个声称行事要低调的地方,可能有些扎眼,但作为我来说,我认为王律师是非常值得尊敬的。什么是成功的律师,这本来就是个有争议的话题,甚至根本就没有标准的答案。如果仅仅从赚钱的数量来衡量,王律师可能不是最成功的(据说钱也并没少赚)。但王律师致力推进的某些律师业务领域,以及王律师对律师事务所建设方式的探索,无疑是非常成功的。经过我对王律师的遥远观察,我认为,王律师不属于那种追求以律师费取胜的人,而是那种把律师当着人生事业来追求的人。他对律师职业永远充满了激情,对当事人永远充满了热情,对社会永远肩负着责任。作为一个执业20多年的老律师,他对律师事业仍然保持着不亚于年轻人的冲劲,同时,他还有勇气将自己的追求和心得与他人分享。从王思鲁律师身上,我思考了许多,也学习了许多,我相信,以他为窗口,我还可以学习和观察到更多宝贵的东西,克服自己许多狭隘的不足,从而更加融入这个行业。

左为主持人傅剑锋

 王思鲁律师简介

我觉得王律师的这张画像很传神

                           

王思鲁律师“金牙大状”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3432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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