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10-18
来源:杨金柱新浪博客
今天是北海中院开庭复审裴日红等故意伤害案的第五日。由于“怪招迭出被人诟病的杨金柱”(陈有西语)的诸多怪招,北海中院自本次庭审的第一日()采纳杨金柱律师的意见,开始对裴日红的两份讯问笔录和同期录音录像资料进行非法证据排除。
网上对北海中院连续多日真刀实枪地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好评如潮,甚至有人将今日之北海庭审和100年前的辛亥革命相提并论!
陈有西律师昨日在转发北海案文章时加了很重要的按语:北海中院审理裴金德等伤害案一年多来,第一次让我心生敬意。因为能够用四天时间来审理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在中国的刑事法庭上是开了先河的。
最高法院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出来后,全国有若干个法院已经进行过这一程序,但形式上多,实质上少,往往是一笔带过。能够用四天时间一直审证据合法性问题的,北海中院是第一家。可以看出,广西两级法院已经准备对这个扑朔迷离的伤害案,进行实质性审理,不准备为政法委和公安局背书了。中院敢这样审,很清楚也已经有了更高部门的首肯同意。
无论是偶然还是必然,今日北海法庭上的控辩审三方已经创造了中国刑事审判的历史!并且还将继续创造中国刑事审判的新的历史!
杨金柱预言:北海中院创造的中国刑事审判的新的历史,将成为未来中国百年刑事审判的一座历史的丰碑!
作为法律人,作为本次庭审中的第一被告人的第一辩护人,杨金柱为自己有幸参加这场能够开启百年中国刑事审判历史的辩护而自豪!
杨金柱在此公开宣示:杨金柱明晚回到北海以后,在本案以后的出庭辩护中,无论公诉方对我进行怎样的“攻击”,为了尊重法庭、尊重审判长,杨金柱一定在征得审判长的同意后才驳斥公诉人对我的“攻击”,绝对不使用任何一种“杨氏怪招”!“杨氏怪招”将再也不会出现在创造中国百年刑事审判历史的北海的法庭上!
杨金柱在此公开宣示:今日北海法庭上的控辩审三方已经创造了中国刑事审判的历史!并且还将继续创造中国刑事审判的新的历史!北海中院、合议庭和审判长应该获得人民的尊重!自今日起,恭请网友们理性留言,不得在本博发表任何对审判长个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否则,杨金柱的助手将对这些言论一律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