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在今日中国是真实的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10-15



刑讯逼供在今日中国是真实的

南阳杨金德冤案刑讯逼供情节惨绝人寰

刑讯在中国是事实还是谎言?

陈有西

为什么所有法院判决书都完全否定有刑讯逼供?  

为什么已经发现的冤案又百分之百发现了刑讯?

是法院聋瞽还是律师张狂?  

在中国司法现状中,有一个非常奇怪而又常见的现象是: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对律师和被告的刑讯逼供的指控,一律以“查无实据”驳回。即使刘涌这样的打断腿的刑讯,高级法院也只是羞羞答答地写成“不能排除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现象存在,口供不能采信”。判了死缓,但立即被最高法院提审判成了死刑,刑讯也不讲了。

  所有的刑讯逼供,都是在封闭的环境里进行的。三四个、甚至十来个公权力人员轮番对付一个嫌疑人,是不可能有“铁证”证明刑讯的。只有赵作海、佘祥林等这类“死人回家”,当时又“承认杀人”这样的冤案,才会倒查出虚假口供的形成原因,发现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

  这是因为:一、嫌疑人的公信力是被否定的,社会不会相信“罪犯”的控告;你是相信罪犯,还是相信公安局、检察院?二、搞刑讯迫害的人,是不会自己检举自己的,相反会互相抱成团,坚决证明没有刑讯逼供;三、所有的法庭控告者,在中国是可以被“退查”的,如果在法庭上控告,都可以退回到搞刑讯的人手里,再审一番“固定口供”,搞服了再起诉回去,这种“回炉”更可怕,而中国的法院会很配合检察、公安的这种“退查”,因此好多人不敢在法庭上提出控告。而一旦法庭公开审判都承认过,那这个冤案再无翻身可能,申诉也就不可能了,法院会说,我法庭总没有打你逼你,你公开开庭为什么还承认?说明你是真的干了。四、社会上的人都不可能看到这种刑讯场合,因此不可能有旁证;如果有哪个保安做了“叛徒”证明看到刑讯并向律师作证了,那么他不是没有了饭碗,就是被追究“诬告”。五、现在刑讯技术提高了,办案者聪明了,肉刑很少,折磨刑大行,一般不会有伤痕物证,可以车轮战,可以九天九夜不让睡,可以大灯泡照,可以脱光浇凉水,可以灌辣椒水,就是不会有一点伤痕。你鉴定也没有用。六、即使有了伤痕也不怕。法院会不同意鉴定,法庭会视而不见,法官会判成是被告自己“躲猫猫”造成的,是他“小时候爬树摔的”“海南旅游碰的”。刚打有伤时,可以隔离不让见律师,可以“国家秘密”一下,可以“不批准会见”拖他六个月,等伤愈合再给律师见。七、我们的媒体是可控的,黑幕谁敢揭出来,总编可以撤职,记者可以开除,于是一片“严格守法”的形象。在这六十年的经验积累下,在中国现在的刑事诉讼法的保护下,中国的“刑讯逼供”就这样被法庭“和谐”掉了,被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就是百分之百的中国刑事律师相信中国的刑讯逼供现象非常严重,而绝大多数社会人士、包括高层管政法的官员,又都不大相信中国的刑讯逼供真有这样严重的原因。我辩护过的有些政法官员,都是到了自己出事被审讯时,才知道有这样的真相。但是,他已经回不到有权岗位了,他的话也没有人信了。他不可能再回去影响中国司法。

  这就是中国关于刑讯逼供的真相。刑讯在中国是事实还是谎言?其实大家都清楚。百姓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清楚。但家属一出事,往往就清楚了。其实不用纳闷,我们缺的只是一个讲真话的环境,和实事求是的司法精神。(2010、6、16)

一个黑社会老大的诞生

《新世纪》记者  刘长

六名看守所嫌犯缓缓地将杨金德从监室内抬出,平放在水泥地上。辩护律师朱明勇发现,他的当事人、43岁的南阳民企老板杨金德,就像从战场上下来的伤兵:左眼缠着白色纱布,须发横生,四肢布满伤痕,赤裸的身体被一床深绿色被子裹着。

这一天是。一年之前,杨金德尚是意气风发的民企老板、南阳市第四届政协委员、南阳政法系统的司法监督员。而今,杨金德瘫痪在看守所。此前的,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六项罪名,判处杨金德有期徒刑20年。此外,该案件还导致杨金德公司下属的22名员工涉案,并被判处程度不同的刑罚。目前,杨仍被羁押于看守所,等待南阳市中级法院的二审。

在杨金德的家属看来,这名兢兢业业的民企老板,只因一次声势浩大的向法院“讨说法”,以及一次不合时宜的赴京上访,便沦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面临20年监禁。

去法院“闹事”

,上午,临近11时。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两名工作人员,手持一张“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来到中国银行南阳市分行,要求查询“南阳市奥奔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奥奔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

核对完手续,银行进行了查询:奥奔公司账上尚有余额8万多元。法院工作人员随即拿出“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从该账户中划走8.6万元。

当天中午,奥奔公司从银行的来电中获悉此事,认为法院执行裁定书未先送达奥奔公司,银行不应配合其划款,对法院之举无法接受。

这场突如其来的强制划款,源自一起长达两年的民事纠纷:杨金德在与当地某商户的一起侵权诉讼中败诉,并拒绝判决执行。卧龙区法院遂向杨金德开出了一笔30万元的罚单,并决定从奥奔公司的银行账户中直接划扣。

据后来公诉机关指控,获悉钱被法院划走后,杨金德于当晚17时召集公司部分员工开会,决议赴法院抗议。当晚18时15分,卧龙区法院大门被30多个奥奔公司的人围堵。四条白布横幅一字排开,上用黑色墨水写着“卧龙区法院贪赃卖法”“卧龙区法院歪曲事实”等。

抗议者燃放鞭炮、呼喊口号,引来路人驻足观看。法警和抗议者一度进行协商,但随后冲突升级:抗议者买来农药欲自尽,法警释放催泪弹驱散人群。冲突中,卧龙区法院院长乔国和也摔倒在地。

晚22时30分,法院将进入法院内的十多人分散控制,对其中六人予以司法拘留,冲突告一段落。

此次抗议以如此惨烈的方式结束,显然在杨金德意料之外。事实上,无论是其办公室内高挂着的“马恩列斯毛”的头像,还是其民革党员、南阳市政协委员的身份,都印证着他与体制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合作姿态。

一名南阳市卧龙区政协委员向财新《新世纪》证实,杨金德此前曾是卧龙区政协委员,后被选为市政协委员。在他看来,杨金德与领导、朋友关系都很融洽,在政协里人缘也很好。不过,他也提到:“杨金德敢讲真话,还被选为政法系统的司法监督员。”

杨金德1968年生于南阳市郊农村,早年曾是南阳当地供销社职工。供销体制没落后,杨和妻子开了家副食品店,后转行修车、卖摩托车,逐渐发展为一家民营汽车销售公司的老板。

在员工眼中,杨金德“人很好、对员工也很好”。奥奔公司员工平日婚丧嫁娶,公司财务均会支付礼金,还可以使用公司的服务车。作为一名仅有高中文凭的民企老板,杨金德酷爱读书,并试图影响旗下员工。他规定,奥奔公司员工入职后,都必须学习三本书:《没有任何借口》《细节决定成败》《商务礼教》。日后,上述情节均成为杨金德“涉黑”的旁证。

28日凌晨,获悉多名员工被拘留、员工刘正伟在冲突中负伤并缝针之后,杨金德吩咐下属:“去安排几辆车,通知员工们换换手机电池,换换衣服,要出去。”

赴北京上访

六辆面包车和一辆小轿车组成的车队,于,从奥奔公司出发。登车之后,40多名员工获悉:此行是去北京上访,控诉卧龙区法院“违法执行”,并“殴打该公司员工”。

事后看来,这次上访极其“不合时宜”。就在两天前,《南方都市报》刚刚以大篇幅揭露安元鼎公司的截访黑幕,中国的信访和维稳问题一时成为海内外瞩目的焦点。而两天之后,是各地维稳压力最大、最为敏感的日子——“十一”国庆。

下午16时,上访车队跋涉900多公里,抵达北京郊区,员工们分两个宾馆住下。杨金德并不知道,当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已向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出司法建议函,认为奥奔公司员工前一日的抗议,均由杨金德策划组织,杨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建议贵局立案侦查,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南阳市公安局一张姓副局长在卧龙区法院的建议函上批示:“请李传华同志组织人员依法从快查处!”对此一无所知的杨金德,仍按计划在29日上午9点,带着员工来到位于北京市永定门西街甲一号的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

为引起重视,奥奔公司员工们打开了事先准备好的横幅。“9·27冲突”中受伤的员工刘正伟,也被用担架抬到信访局门口。根据规定,五人以上的上访属“集体访”,信访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当天,杨金德等一行40多人越过南阳市、河南省两级,直接集体上访到国家信访局,立即获得接待。

信访局工作人员收下杨金德的材料,对杨等人的控诉进行了录像,并立即电话召来南阳市驻京办一朱姓工作人员,与杨金德等人会面,会谈约半小时。南阳市政府方面工作人员表示,希望杨金德回南阳解决问题。但直到下午,政府方面仍无进一步消息。翌日()上午,杨金德等人又来到中央纪委信访接待室,重复了前一日的举动。

杨金德等人的上访举动,给地方带来的压力不言而喻。南阳当地的相关文件显示,凡年度内发生赴京集体上访一次,被国家信访局登记的,该单位维稳考核将被一票否决。

南阳市的信访维稳工作,长期位居河南省先进之列。杨金德等人上访的前一年,南阳市信访干部李海景因忙于60周年国庆的维稳工作,于累死在工作岗位上。李的事迹后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批示,河南省委、南阳市委亦先后作出《向优秀信访干部李海景同志学习的决定》。

,61周年国庆日,杨金德又带着员工来到天安门广场,汇入15万人潮之中,观看了当天清晨的升旗仪式。

这一天上午11时,南阳市卧龙区政法委的两位高层,将杨金德电话召至天安门附近前门大街一茶馆内碰面,承诺回南阳后解决问题,劝杨等人返回。杨金德表示同意。午饭后,上访车队踏上归程,于当年10月2日凌晨回到南阳。

杨金德一回来,“就被抓起来了”。

回南阳被拘

此前承诺的“回南阳解决问题”并未实现。,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奥奔公司多名员工被警方传唤。翌日,奥奔公司员工苗清旺、王迪、张正飞、赵天天等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相关文件资料显示,杨金德等人上访归来后的,卧龙区法院再次向卧龙区区委、政法委递交情况报告,语气较该院的司法建议函更加严厉,并首次出现了“黑社会”一词。报告认为:杨金德等人的举动,“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午,杨金德在南阳市方城县一饭店里吃饭时被警方控制。,杨金德被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正式刑事拘留,后被投入南阳市社旗县看守所。在此前后,奥奔公司22名员工分别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杨金德的辩护律师介绍,杨被刑拘后,曾一度被短暂羁押在南阳市警犬基地,并多次被刑讯逼供。

杨金德在律师会见时曾讲述了被刑讯逼供的经过,并手书了自己遭遇的15种刑讯:与狼狗关在一个笼子里面,名曰“与狼共舞”;被警犬在脸上舔,名曰“鬼洗脸”;啤酒瓶插在肛门里坐下,脚不能挨地,名曰“坐火箭”;被戴上脚镣手铐,再用棍子穿起来,提溜起来来回晃,名曰“吊大秤”??

司法材料显示,杨金德在被讯问时曾多次拒绝签字。在的一份讯问笔录中,杨金德在笔录末尾写道:“笔录不真实??法院、高新刑警队的办案人员徇私枉法、刑讯逼供、威胁、恐吓、引诱、欺骗办案??”

日后的庭审中,法庭应被告人和律师的申请,启动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审查程序。庭上,公诉方出示了公安方面的证明和办案民警的情况说明,均为书面材料,称未对杨金德和其他被告人进行过刑讯逼供。法庭对此表示认可,遂认定该案中无刑讯逼供。

,杨金德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由唐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向唐河县检察院移送起诉。此后,该案历经两次补充侦查,最终于今年5月27日由检方诉至唐河县法院。杨金德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作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六项罪名。

今年7月5日,该案在唐河县法院一审开庭。杨金德因身体极度虚弱,用被子裹着抬到法庭,躺在地上接受审判。一审判决书中后来有这样的字句:“因被告人杨金德身体原因,无法接受审判,本院先后两次裁定对其中止审理和恢复审理。”

由于审理该案的唐河县法院院长与“9·27事件”当事方的卧龙区法院院长曾经为同事,杨金德一度申请合议庭成员回避,但未获法庭支持。

因“涉黑”受审

一审庭审持续了整整十天。被告人一方,32位来自北京和郑州的律师出庭辩护。针对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23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作了无罪辩护。

六项罪名中,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作证两项罪名,均和与卧龙区法院发生冲突的“9·27事件”有关;强迫交易指控,涉及杨金德与南阳个体户崔某为竞拍一项房产的纠纷;寻衅滋事则指向奥奔公司因土地租金,与南阳市七里园社区枣西组村民的冲突;妨害公务,涉及奥奔公司员工因货车被扣与卧龙区七里园乡运管所执法人员的冲突。

对于关键性的是否“涉黑”问题,庭审中控辩双方同样争论激烈。

控方认为,杨金德自2008年以来,以其经营的奥奔公司为依托,笼络公司员工,逐步明确了一些约定俗成的制度、纪律等行为原则,要求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他的领导,对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必须参与实施,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

杨金德的辩护律师杨大飞认为,黑社会组织应具一定隐秘性。奥奔公司是合法经营的汽车经销企业,根本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此外,奥奔公司的收益均是合法的,不是违法所得,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的经济特征。本案也不存在危害社会和非法控制社会的特征。

为证明杨金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检方出示的证据包括了一篇刊登于《河南日报》的文章:“什么人恁大胆,公然暴力抗法”。此外,还包括来自百度南阳贴吧的一篇帖子,名为“奥奔老板真黑恶,不择手段霸地产”。侦查机关将这篇帖子及其跟帖悉数打印,共计116页,全部载入案卷,作为杨金德“涉黑”证据之一。

此外,杨金德规定员工必须学习三本书,被认为是杨为了控制员工思想,亦成为“涉黑”的旁证。

,庭审最后一天。杨金德获准进行最后陈述。陈述中,杨多次提到“社会主义”“法治”等词汇,甚至引述列宁的话:“没有进过监狱的人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临近尾声,杨说:“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了法治,那是多么可怕。”

今年7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唐河县法院认定,杨金德被控六项罪名全部成立,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余22名被告人亦被判有罪,其中20人分别被判处9年到1年徒刑,另2人分别被判管制6个月和处以1万元罚金。

一审宣判后,杨金德等人不服,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今年9月14日,杨金德案二审阶段两名辩护律师,在看守所会见了杨金德。此时,杨已全身瘫痪,无法站立。会见无法在会见室内进行,只得由六个人用被子将杨裹着抬出监室,放在监区内一个凉亭里。

律师发现,此时的杨已极度虚弱,两腿肌肉明显萎缩,左眼和右耳受伤,手臂和双脚亦伤痕累累,不能站立,且小便失禁,已不符合羁押条件,遂向司法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希望能取保候审。该申请目前尚未收到音。目前,南阳市中级法院已对杨案组成合议庭。截至,律师方面得到的消息是:杨金德等人“涉黑”一案,二审或将不开庭审理。

财新《新世纪》 记者 刘长

朱明勇:仅“熬鹰”一招,

公安部一等功臣也得认罪

(2010-06-11 03:55:32)

  “熬鹰”——刑讯逼供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方法,俗称“车轮战”。就是不让犯罪嫌疑人睡觉,连续审讯的方法。根据研究表明一般人在两到三天的时间里基本就可以搞定,最长者也不会超过一周时间就会出现——神志昏迷、意识模糊,甚至出现幻觉。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比较有把握的可能让犯罪嫌疑人认罪。一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二是为了换得休息主动要求签字认罪。这时候他们管不了认罪的后果。——不管是真有罪还是真没罪,一般人都会认的。即便是曾面对枪口也无所畏惧并勇擒罪犯的公安部一等功臣——赣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克强也不例外。6月13日本案在江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这种古老的刑讯逼供方法由于不会出现外伤,难以查处,至今在很多执法执纪部门广泛使用。但是这种方法摧毁的是人的精神和意志。伤害的是脑神经和心脏。因此有些人在这种长时间的折磨中会突发精神分裂症和心脏猝死,远比拳打脚踢危害更大。而且一旦出事,最终会被鉴定为生理原因而死,没有人承担责任。请看公安部一等功臣是如何被“熬”成罪犯的。

检察机关逼供打死昔日副局长

江苏省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等4人被逮捕

  

梁继平是被打死的。

这位江苏省赣榆县前供电局副局长,经历了三天四夜的审讯,死在办案人员面前。其间,9名检察院工作人员,轮番上阵,对其打耳光、踩大腿、捆双脚……

这起案件已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定性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恶劣事件,涉案的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副局长等4人已被逮捕,即将提起公诉。

2003年夏天,梁继平一家三口在海边漫步

2007年夏天,梁继平变成一具伤痕累累的尸体

回放

副局长突然死亡

这个身高的壮汉仅在反贪局里挨过了三天四夜

45岁生日当天,梁继平被赣榆县检察院带走。4天后,这个身高的壮汉,生命宣告结束。

梁继平在赣榆县供电局做了近6年的副局长(副科级),去年10月,他被调往连云港市供电局直属的佳能物业公司任总经理(正科级)。

今年5月28日下午,赣榆县检察院两名工作人员来到连云港市供电局以涉嫌受贿为由,传唤梁继平接受调查。他的爱人王云娣非常吃惊,“丈夫一直很正直,一位客户曾给他送了块手表,他马上退了回去,那个客户还笑话他。”哥哥梁卫平也不相信弟弟有经济问题,不会做这种事。

下午,两名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带王云娣去见丈夫。在赣榆县南郊宾馆,王云娣发现很多亲友和同事都在,这才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回忆说:“我问我弟弟,他(指梁继平)是不是没了?我弟弟朝自己脸上打了一巴掌,说是。”当时,王云娣一下子瘫倒在地。

他是被打死的

公安部专家鉴定梁死于“钝性外力多次作用”,检察机关之前死于心脏病突发的说法不攻自破

家属到齐后,赣榆县检察院王副检察长和公安局徐希恩副局长宣布梁继平因心脏病突发猝死。王云娣首先提出质疑:供电局两年体检一次,梁继平的检查结果都很正常。丈夫喜欢运动,一个月前还参加了局里面的排球赛,怎么会突发心脏病呢?

梁卫平提出要看弟弟的尸体,可王副检察长不同意。双方一直僵持到半夜零时左右。第二天,王副检察长等官员找死者的哥哥梁卫平单独谈话,问有什么要求,可以协商解决。梁卫平坚持“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直到下午,官方才同意家属见尸体。近百名亲属赶到赣榆县殡仪馆时,他们看到了头戴钢盔的数十名特警,气氛相当紧张。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为了防止现场出现意外、混乱,才派警察维持秩序。王云娣终于见到了丈夫的尸体。她惊愕地发现,梁继平伤痕累累,大腿全是淤血、头发上血迹斑斑……

王云娣及亲属们认定“梁继平是被打死的”!家属提出,要给死者做法医鉴定,,公安部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梁继平因钝性外力多次作用,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连云港市检察院官员向王云娣作了通报,并向死者家属鞠躬道歉。

9名检察人员轮流逼供

三天四夜,审讯一刻未停

据经办此案的南京市检察院有关人士透露,事发后,反贪局局长高家锦为掩盖事实,组织参加审讯人员开会,编造事发原因,称梁继平要逃跑、自杀,办案人员两次制止,导致了梁死亡。他们还达成攻守同盟,对抗调查。

但事件最终还是引起中央和江苏省有关领导的关注。梁继平被殴打致死的细节随着调查逐渐清晰:,一夜审讯之后,梁没有承认任何经济问题,反贪局决定实施监视居住,梁继平被检察院控制后,审讯一刻未停。反贪局局长高家锦把9名工作人员分成三个审讯小组,轮番上阵,要求梁继平举手、抱头、端水盆或沙盆、蹲下起立、仰卧起坐、在地上打滚……其间梁继平还被捆双脚、掀大腿……还有审讯人员用鞋打梁继平的耳光,用脚踩大腿……被折磨了三天四夜之后,梁继平在地上已经坐不住了,审讯人员仍不让他睡觉。直到,审讯小组交班时,才发现梁快死了。出于不想外界获知刑讯逼供的考虑,审讯人员没有立即打120急救,而是从离审讯地较远的一家私立医院请来了外科医生。最后见形势不妙,才将梁送往医院,但为时已晚。

逼供检察院曾是全国先进

反贪局局长等4人被逮捕

梁继平的死亡,让赣榆县检察院名声扫地。其实,2006年2月,该院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并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该县乃至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历史上的最高集体荣誉。南京市检察院透露,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高家锦、副局长熊正良、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杨泗松、法警周明吉等4人先后被逮捕,即将被提起公诉。

思考

刑讯逼供谁说了算?

公诉机关可给自己开“证明”

梁事发后,又有人指称遭到过毒打或者变相体罚。一名仍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告诉记者,他被该局连续审讯了几天几夜,并被坐“土飞机”:两名办案人员分别提起他的一条腿,让其靠手和头支撑地,形成倒立,然后两腿被拉成“一”字形,第三个人压着他的屁股,上下移动。一名已刑满释放人员称,办案人员让其坐在地上,双腿伸直,弯腰用手抓紧脚尖,然后有人压在他后背上,硬让他胸部贴在大腿上,最后还被告知“不是虎头煮不烂,而是火候未到”。

但法院几乎从未认定检察院办案有刑讯逼供行为。赣榆县法院的一位同志说,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没有明显的伤痕,其他证据没有问题,就会让公诉机关出个证明,究竟有无刑讯逼供。正常情况下,办案机关都会以单位名义出具一个没有刑讯逼供的书面说明,加盖公章。这个证明递给法院,法院就会据此认定没有刑讯逼供。

意外失手打死人?

反贪人员抱怨贿赂案件取证难

事件发生后,不少一线反贪官员认为,梁案仅仅是个意外,打人时失手了,有人坦言,变相羁押、车轮战(超时审讯)等手段,在办案中是“家常便饭”。因为贿赂案件的取证难度要高于一般案件,没有口供几乎就无法定案,不采用点“手段”,破案就成了天方夜谭。

据《南方都市报》

检察院的光辉刑讯逼供记录

检察机关逼供 打死昔日副局长

《南都周刊》 记者_齐介仑 江苏赣榆报道

“一等功臣”受贿门

为躲避纪委、检察院的逼问,身为证人的李庆成,有家不敢回,在深山里打了一年的游击。但最终,他还是站了出来。法庭上,他说,“以前我被逼说了谎。”而这个谎言里的两位主角在此前因受贿先后被判刑。

张克强、王松善,一直在等李庆成。

的清晨,在东海县人民法院门前,56岁的李庆成,准时出现在王松善家人面前。经历了近一年的“逃亡”生活,自言“胆战心惊”的他,习惯性地向四周几经张望,两手不忘压低头上那顶旧毡帽。

江苏省东海县距离赣榆县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这一天,是赣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爆中队指导员王松善受贿案二审开庭。在此前一审,王被判11年,认定收受贿赂12.9万元。其中的10万元,法院认定,是赣榆县最大民爆站——厉庄民爆站站长李庆成所送。

为让李庆成顺利出庭,王松善的家人,在东海当地找来了近百名帮手,安排了多台车辆,潜伏在法院周围,护送李庆成走进法院。须发已斑白的李庆成,坐在法庭中央的椅子上,接受审判长的提问。

他说,最初自己和赣榆县纪委说,这2万和8万是借给王松善的,只为了让纪委的材料过得去,又不会定罪王松善。“我被欺骗了,说我送了王松善10万,这根本就是胡编的,转送给张克强更是没有可能,以前我是被逼无奈说了谎。”此话刚落,他随即又强调了一句,“这次(我)要实话实说,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说我现在作了伪证,你们拉我出去、枪毙我都行。”身为王松善直管领导的张克强,是赣榆县治安大队大队长、公安部“一等功臣”。,赣榆县法院一审判定,张克强收受贿赂6.12万元,判刑3年。在赣榆县检察院指控张克强的12.41万受贿款中,有4.7万被控是李庆成送的。如一条藤上的瓜,“受贿”这个罪名,将张克强、王松善、李庆成连在了一块儿,而“被逼”成了三方共同的说辞。

有家不敢回

,在连云港新浦区一家餐馆里,坐在记者对面的李庆成,脱掉了那顶旧毡帽,头发稀疏、自嘲为“秃子”的他,烟不离手,目光游移。当门外有脚步声传来,他便立刻将说到一半的话掐断,并向外张望。一天三包烟,对于有家不敢回的李庆成来说,成了唯一的乐趣。

  王松善、张克强被陆续双规后,为躲避纪委、检察院以及当事人家属的盘问,李庆成在山东与江苏交界的多个县城辗转,怀揣着两部手机,前后更换了6个电话号码,打了一年“游击”。他甚至一度潜入某处山头,躲进一间茅草棚子,过起了隐居的生活。

胆战心惊的生活,最终让这个年收入百万的私企业主受不了了,他决定出庭作证,“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现在什么都不怕了。”

事实上,他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转移了账户上的所有资产,摩托车专卖店给了儿子,房产全部过户到妻子名下,而另一边,与老伴的离婚手续也正在办理中。目前,除了废弃的炸药库依旧在他的名下之外,其他一切财产在他的户头上都看不到了。

李庆成被卷入漩涡后,先后三次被赣榆县纪委带走,勒令在某宾馆认真回忆并供述行贿王松善、张克强的事实。

李庆成对记者说,案卷中,有关他送王松善的2万和8万是根本不存在的,张克强的4万和8万也是胡编的。“赣榆县纪委发现我的账户里曾有几笔支出,其中一笔是8万,就让我说,这是用来行贿王松善的。那段时间,我用了十几万元购买了雷管和炸药,这些证据都可以到赣榆县化轻公司调取。”而“行贿张克强的4万和8万”,则是张克强在双规时,对赣榆县纪委“供诉”说,李庆成一次通过王松善转交了8万元,另一次带着儿子,亲自上门送了4万元。事后,张克强对辩护律师姚建成说,这个是他编排的,为了日后翻供,因为李庆成的儿子根本没去过张家。被强制在宾馆里的李庆成,几近精神分裂,最初无法交代出并不存在的行贿事实,也不愿违心说谎。在遭遇巨大身心伤害后,他几次在宾馆狠狠撞墙以求一死。最后一次被收押前,他甚至将刀片带入了宾馆,力图割腕自杀被制止。但最终他还是“认”了,按照纪委提供的书面材料说明全部承认下来。他说,赣榆县纪委的人说,对方已经在“里面”供认了,而且有具体的时间、地点描述。“如果不承认,纪委就认定我不据实交代,要扣押我儿子,查我公司税收。”儿子的安危,税收的把柄,让李庆成与王松善、张克强在莫须有的8万元上形成了一致供述。

8万元张克强的妻子胡忠兰,对王松善一直耿耿于怀。

张克强被双规的直接依据,来自王松善向赣榆县纪委所供诉的这桩8万元的贿赂。赣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爆中队指导员王松善此前是张克强的下属,在张克强被双规前的一个月,王松善被赣榆境内6家民爆站站长实名举报,并被双规。

王成芬是王松善的妻子,已在赣榆县医院做护士20余年。在向记者讲述张克强案情时,她泣不成声。

王成芬说,宣布被双规后,王松善在连续40多天的时间里被体罚和被限制休息,最终,王松善作出了“厉庄民爆站站长李庆成送我8万元,我又转送给了张克强”的表述。

王松善在看守所也曾就此与其代理律师刘家胜有过长时间的交流,王成芬将这些对话录音一并提供给了记者。

王松善是这样向刘家胜解释这8万元出笼背景的:“纪委办案人员让我交代李庆成对我行贿的细节,我被折腾怕了,就说,李庆成送了我100万。纪办案人员委说,你不值100万。我说,那30万、50万行不行。那人说,也多了。我问,那10万、8万的行不行,纪委办案人员说,你这不是知道嘛。”

王松善问,那我到底是说10万还是8万呢?纪委办案人员说,这个随你。王松善说,那就8万吧。

纪委办案人员接着问,那么,8万放到哪里去了?王松善说,丢了。办案人员说,丢了、花了都不行。王松善说,那我借给表弟张宏了。但是,后来纪委办案人员找过张宏,发现并不存在。

王问赣榆县纪委办案者,那你们说,我拿这8万元干什么去了?

办案人员问,应该是送给领导了吧。王说,对,送给县委书记、县长了。办案人员说,不行,你的位置还够不到。那就送给公安局长了。也不行。办案人员问王松善,谁是你的直接领导?王松善说,大队长张克强。那个办案人员说,“这不就对了嘛”。

王成芬说,事实上,这8万元,李庆成并没有送给王松善,而王松善更没有转交给张克强。

张克强辩护律师周泽对南都周刊记者说,案件调查到最后,赣榆县纪委和检察院不得不承认,这8万元纯粹是被逼迫后编造出来的,换句话说,张克强被双规的最初依据其实是完全不存在的。

 “供述”

2009年春节,青口镇周边鞭炮声此起彼伏。但是,张克强的妻子胡忠兰,却收到了很多朋友和邻居的责备电话。一位朋友埋怨说,“你家老张怎么造谣呀,我什么时候给你们送过钱了?胡忠兰听得一头雾水。

,赣榆县纪委将身为赣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治安大队队长的张克强,从正在召开的征兵工作会议上带走,进行“双规”。当天,他的治安大队长职位即被人接替。直到将案件移送到赣榆县检察院,张克强被“双规”了两个多月。

姚建成是最早接触张案的代理律师,他在连续数月、数十次往返看守所后,与张克强做了大量笔录和对话,最终形成了长达数册的材料,内容直指赣榆县纪委“严重违法”的特殊讯问方式以及纪委所建笔录的“不足取信”。

姚建成称,张克强被双规期间遭遇多重胁迫,一度意识恍惚,精神崩溃,漫长的煎熬过后,张克强作出了“离谱的交代”,受贿金额总计超过了100万,只要认识并稍有记忆的,基本都被张克强编入了对他行贿的行列,多则数万,少则三五百,而且按照纪委笔录格式的要求,这些行贿条目甚至被分别编排出了特定的时间、地点和对话者当时的语气、表情。

而最终纪委在春节期间前去调查核实时,众多被牵扯进去的朋友顿感无厘头。

辩护律师姚建成、周泽注意到,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在接受纪委移交案件的当日所做的笔录中,张克强除“交待”从2004年至2008年5年来,在春节和中秋两个传统节日,收取由十余人送的200、300、400、600、1000、2000元不等数百笔小额财物外,还收受了王松善8万元、李庆成4万元、某酒店鲁姓老板1.5万元、某村支书高和平1.5万元、某酒店刘姓老板1万元、“海头一女老板”1万元等几笔数额较大的财物,共计近30万元。最后检察院起诉的却是124100元,王松善送的8万元、某酒店鲁姓老板1.5万元、某酒店刘姓老板1万元、“海头一女老板”1万元的问题,起诉书均未提及。

在赣榆检察院的案卷中,比如,检察机关在、18日、19日、20日连续对被告所作的数十份讯问笔录中,不少笔录制作时间为十多分钟,最少的只有10分钟,而多份笔录之间的间隔时间只有一两分钟。

灌云县法院,与赣榆县城相去一百余公里,与羁押张克强的灌南县看守所,至少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被赣榆县纪委双规后的张克强,将在这里完成异地调查和最终审判。

,是张克强受贿案一审第二次开庭。

在张克强进入庭审现场,引发三四分钟骚动之后,旁听席上有人呜呜地哭了起来。妻子胡忠兰远远地望着丈夫,几次哽咽,没有靠近。

公诉人丁红霞出示了检察院对证人钟克栋等人所作的询问笔录,认为张克强收受贿赂124100元的犯罪事实清楚无误。

审判员问询张克强对此有无辩护意见,张克强首先承认部分款项是收过的,但数额记不得了,而且大多数是过年过节期间的礼金,两三百元不等,而检察院认定的其他受贿条目是完全不存在的,比如某村支书高和平的15000元贿赂描述纯属造假。

张克强说,高和平经营的赌博机已经被治安大队整顿多次,前一段还被罚款过20000元,罚款也上交了,在这个节骨眼上做出行贿举动,于情于理都说不通。他想知道检察院对高和平的口供到底是如何形成的。“我希望与高和平当庭对质。”

公诉人对此未予回应。

张克强说,在双规期间,他出于自保,按照要求不得不编出了大量并不存在的受贿金额,不止是这十几万,而是喊出了100多万,“整个事件背后是有人在打击报复我”,而案件在从纪委转到检察院调查时,他立刻将之前的供述推翻。“我没有全翻,我怕全翻的话,案件会退回纪委重新调查。”

在法庭上,张克强说,赣榆县纪委通过“诱逼”他形成的笔录,被赣榆县检察院用U盘直接拷走编辑形成了检察院的笔录,“这我是亲眼见到的。”

,灌云县法院认定,张克强受贿61200元,其中,除高和平及其儿子高伟所送的1.7万元外,另外的4.42万元,皆为过年过节朋友之间的两三百元人情礼,甚至连小公鸡土特产也被一一作价。

导火线

赣榆位于江苏省东北部,东临黄海,与连云港近在咫尺,为江苏北大门。

张克强被“双规”的消息传出后,尽管有人说这是“狗咬狗”、“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但在一些朋友的印象里,张克强过年过节即便收了朋友钱物,经常会回赠对方不少于原价值的物品。

出生于1964年的张克强,自幼在农村长大,高中毕业后进入连云港警校,1987年分配到赣榆县公安系统工作,从基层派出所内勤干起,一直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兼党委委员等职位,曾荣立公安部一等功一次、连云港市三等功三次,数年前在罪犯枪口下制服犯人并险些丧命的经历,至今令同事们敬佩不已。

张克强被双规的消息不胫而走,坊间猜测纷纷,派系斗争、民爆站改制纷争等说法屡被提及。

在法庭上,张克强辩护律师周泽,在最后辩护意见中说道,“此案为赣榆官场派系斗争背景下人为构陷的冤案。”

2007年6月,赣榆县检察院以受贿罪查处为名刑讯逼供原供电局副局长梁继平,导致对方意外死亡,赣榆县公安局由于控制信息不力和维护现场效果不佳,事情败露,梁继平家属冲进现场,拍摄了大量照片放到了网上,引起了巨大的舆论声浪,最终导致涉案的赣榆县检察院四名责任人被判重刑。

知情人透露,此举造成赣榆县纪委、检察院对公安局相关人员产生怨愤情绪,认为是公安局某些人在存心使坏,而当时负责梁继平一案现场治安的,正是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克强。

除派系斗争外,赣榆县民爆站改制,也成了张克强被双规说法之一。

赣榆县共有6座私营民爆站从事炸药经营,他们从赣榆县国营单位——化轻公司购得炸药后在各个乡镇销售,用于开山采石,平均每家民爆站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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