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吉林卫视对“北海伪证”案的述评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8-19


 

有感于吉林卫视对“北海伪证”案的述评

作者:阳光不锈

http://lawyerli.fyfz.cn/art/1041191.htm

     2011 8 16 2210,吉林卫视,知名媒体人梁宏达主持的《天天五味评》节目,介绍并点评了“北海伪证”案。虽然限于专业背景知识的欠缺及对整个案情了解的不够深入细致,完整全面。节目内容在质量上存有一定的瑕疵。象住持人口中提到的李金星律师,伍雷律师,其实伍雷是李金星的笔名。也把陈光武律师的名字读成陈之武,把人家的山东律界大腕身份说成是北京律师。字幕上把律师“执”业权利打成“职”业权利等。但瑕不掩瑜,还是为作为一省最大主流媒体的吉林卫视能给这样的公共事件以关注而击节叫好。尤其欣赏老梁的结束语,我们将继续关注北海伪证案,也将借此解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是不是就是法治社会的建立?

    北海伪证案,是继李庄案后由律师界主导的又一起声势浩大的全国性公共事件。有了李庄第一季、第二季的积累,此番律界诸精英的表现更加成熟理性,温和谦逊、有理有节的与强权和邪恶势力做着抗争。欣慰的看到,相比于李庄案时律协组织及一些律界大牌的沉默无言,这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终于站出来说话了,不管言论成色几何但毕竟是有胜于无。尊敬的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也已将亲赴北海实地调查后形成的调研报告,提交给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并表达了这样的心声:“不想看见制度崩溃,因为北海之战是律师界背水一战,不同于李庄案,一旦战败,律师刑事辩护全线崩溃,将再也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刑事辩护”。期待着中国律师界藉此能够在国家的民主、法治化建设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强劲的助推器角色。

     对于北海伪证案,我们并不很在意它最终的谁输谁赢,被告人的有罪无罪。我们关注它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够使这个国家所有的司法活动都能被严格限制在法律规定的空间范围内操作,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在司法实务操作中的每一个角落。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只有始终保持阳光的普照,法律之树才不会结出邪恶之果。而让全体公民免遭毒树之果的伤害,于国于民皆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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