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8-13
“北海律师公案”已经进入“黑障区”
沸沸扬扬的“北海律师惨案”及系列案件,至今已经成了一个人人皆知的公案,本文且以“北海律师公案”来命名之。纵观“北海律师公案”,迹象表明高层已经开始关注并干预,这并非是件坏事,相反应该是件好事:
此行,因杨在新律师被抓,组成北海律师团开赴北海,本意为依法办案,依法维护律师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意于其他诉求。
此行,律师团在北海虽然处处受难,但最大的收获就是充分展示了中国律师的风范,打出了中国律师的浩然正气,并让北海的丑行得到了充分的表演,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此行,律师团我们做了很多工作,虽然步履维艰,但也正以自己的依法办案的实际行动在上访,争取体制内力量的关注和支持。
毕竟,我们是律师。虽然我们一再被边缘化,但依然是体制的产物。律师的武器就是法律,当地方的党政机关和司法部门公然违反法律、挑战法律,我们只能向体制内更高层次的力量寻求支持和帮助。除此,我们别无选择,甚至只能任人宰割。
在此,我们还是要再一次地强调:
1、律师不是包公,只有受人之托才可能履行职责;
2、律师不是包公,只有进行法律程序之事才履行自己的职责;
3、律师不是包公,不能左右党政机关和司法部门,只能依法行使自己辩护或代理的职责;
4、律师不是包公,只能依法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法对结果全面负责。
现在,就“北海律师公案”及相关系列案件的整体进展而言,律师团已经充分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取得了阶段的进展和成果。虽然离公开开庭只有一步之隔,但我们已经进入了“黑障区”,未来的结果并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
但我们坚信,有高层的关注和干预,“依法办案”的基本原则只会得到加强,不会受到削弱。但由于现实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该强的强到什么程度,该弱的弱到什么程度,暂且还是未知数。系列案件已经进入了“飞船返回大气层的‘黑障区’”,结果如何只有等待法院的依法审判。
虽然,北海着实让我们非常失望。但是,我们对中国的法律充满信心,对中国的法制充满信心,对北海的未来依然充满信心。一切都不过是中国在走向法制文明过程中插曲和小品,中国依法治国的大戏的基调和正剧的方向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在此,我们也期待和期望,北海律师公案及相关案件,在经历“黑障区”后,能在法律规定的区域降落。
天上的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