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事件的两篇不同角度的报道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21


2011-7-21 8:32:41 来源:陈有西学术网

北海看守所外,朱明勇律师和警察用手机对拍照片互相保留证据

北海看守所外,不明身份的人追打律师,堵住律师不让去会见,

看守所则关上大门不让律师进门会见,让他们在门外发生冲突

北海事件的两篇不同角度的报道

    [陈有西按]北海事件,集中了当前中国最优秀最有道义责任的一群律师。他们的表现,已经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体现了律师是一支非暴力的、理性的、能够仅用法律,就有力地调理社会死结的一支力量。最近陈光武、李金星、杨名跨、房立刚、朱明勇等前方律师被不明身份的人围殴,仍然坚持了法律理性,一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二是坚决禁止自己的当事人也组织保卫团,以免产生冲突授人以柄。这两个措施非常重要,充分体现了他们的成熟和理性。一是向社会各界表明,律师只是一种非暴力的理性力量,我们不主张以暴抗暴。即使某一地方的法治已经被损害,法治力量已经扭曲,但是我们仍然坚信法治会回到正确轨道上来。对于暴力和非理性,我们一定要用理性和法治的方式去应对;二是律师的忍辱负重和理性,是更高境界地保护自己,不会让那些设计阴谋的人得逞,不会授人以柄。表面看来,我们律师软弱了,律师在自己住的宾馆都被殴打了,很窝囊,很没用,其实这恰证明了律师的不可摧毁的力量,体现了这支力量的强大和智慧。我们不会授人以柄,不会让任何的阴谋得逞。总有一天,我们会让那些组织非法行为的人付出代价,让那些给人当枪使的人幡然醒悟。昨天,周泽律师又去了北海;今天,全国人大代表律师迟夙生也去北海。北安公安包括看守所,到目前为止,走的每一步几乎都是臭棋;检察院已经乱了阵脚撤回《起诉书》,新的《起诉书》难产,法院已经再次改期开庭,再次违法。北海案的胜败局势,已经完全明朗。北海公安要做的,是赶快调整侦查方向,重新组织侦破小组,侦查伤害案的真正死因和真正凶手,检察法院则应当尽快判决案件,释放五被告,走出这全面被动的死局。

这里重发一篇北海媒介《南国早报》为当地公检法张目的一篇报道和《南方周末》的一篇客观调查报道,让大家兼听则明。媒介的多角度报道,滚动中呈现真相,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也是一种法律理性。是健康社会必不可少的健康元素。以后的各种重大敏感事件,如果都能这样做,中国司法的科学和文明、理性,就能够实现。

《南方周末》 PK 《南国早报》

北海四律师伪证案惊现罗生门!

(2011-07-18 16:46:14)

“证人”出庭作证四被告立即翻供

     南国.-南国早报北海讯 (记者许海鸥)杨在新等四名律师因涉嫌在北海一宗命案中教唆、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目前两人被刑事拘留,两人被监视居住。

  他被殴打致死,并被抛尸大海 

  28岁的犯罪嫌疑人裴金德系钦州犀牛脚人。17岁多的被害人黄焕海是合浦县西场镇人,原先在渔船上打工。 

  许,裴金德在北海市前进路附近与黄焕海等三人发生口角,裴被黄等人追打。裴金德的老乡“包子”(绰号)看到这一幕,遂找到正在附近吃夜宵的裴贵、杨炳棋、黄子富、裴日红等老乡。裴金德领着这伙老乡将黄焕海三人围住,并将黄打倒在地,而后用出租车把黄带到水产码头,将他打死后抛下大海。 

  黄焕海的父亲黄祖松告诉记者,得知儿子黄焕海被一伙人带走,他发动在北海打工的老乡到处寻找,都没有消息。“19日上午,有人告诉我,我儿子的尸体浮出了海面”。 

  当年11月19日,犯罪嫌疑人裴金德、裴贵、杨柄棋、黄子富被抓获归案。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警方侦查阶段,四名嫌疑人中,裴金德、裴贵、杨柄棋承认了打死黄焕海并抛尸的行为。 

  ,北海检察院对裴金德等四人提起公诉。和两次开庭审理此案。 

  “证人”一出场,被告立即翻供 

  黄祖松告诉记者,他旁听了庭审,在法庭上,法官询问时,几名被告都承认了犯罪事实,还谈到了赔偿问题。 

  然而,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法庭上,四名被告的律师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提出,请法庭允许三名新的女证人出庭作证。庭上,她们证实裴金德等人没有作案时间。随即,裴金德、裴贵、杨柄棋当庭翻供,只承认在三中路段伤害黄焕海,否认了原供述中劫持黄焕海到码头将他殴打致死并抛尸入海的情节。 

  检察机关认为,三名证人的证言明显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有作伪证嫌疑。今年1月28日,检察机关书面建议警方,尽快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裴日红等人抓捕归案,同时传唤涉嫌包庇罪的三名女证人宋某、杨某和潘某。 

  和,警方分别传唤宋某和潘某。办案人员说:“她们被传讯后,马上就交待,是律师教她们说的……”目前,宋某已被逮捕,潘某因情节轻微未被追究刑责。 

  ,嫌疑人裴日红被抓捕归案,“他的供述与几名被告开始的供述是一致的。”办案人员说。 

  ,女证人之一的杨某被传唤到案,也表示是律师让她作伪证的。杨某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四律师被追究刑责 

  新闻通报称,警方经过调查,证实了三名女证人涉嫌作伪证、包庇裴金德等人的事实。裴金德等四名嫌犯亦表示,翻供系受杨在新等律师的教唆。 

  警方查明,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四名律师涉嫌在此案中教唆、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已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北海市公安局依法对上述四人实施拘传。同日,对杨在新、杨忠汉依法实施刑事拘留,对罗思方、梁武诚两人实施监视居住。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南方周末的报道截然不同:

广西四律师"妨害作证"始末:再不敢代理刑事案

2011-06-24 11:24   南方周末

  广西四名律师在代理一起“抛尸案”时调查了证人,并为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此后这四名律师就被以涉嫌伪证遭指控与调查。

  南宁市的一些律所立刻召开了紧急会议,商讨规避刑事案件的风险时,无不觉得毛骨悚然。“以后除了亲戚朋友的案子,不准备做刑事案了。”有的律师说。

 图为以“妨害作证”被抓的律师杨在新。同案中还有三名律师亦受同样指控。(南方周末资料图片/图)

  ,广西南宁市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在新忽然被北海市公安局以“妨害作证”刑拘。

  和杨在新同时被抓的还有南宁市3名律师:中龙所主任罗思方、青湖祥所律师梁武成、通城所律师杨忠汉。4人是2009年北海市的“11·17杀人抛尸案”4名被告人的律师。

  4律师在同案中以涉嫌伪证被抓,在全国都极其罕见,在广西乃至全国律师界都引发了剧烈的震荡。,全国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全国律协对此案很关注,已要求广西自治区律协和南宁律协调查此事。

  律师、证人“一锅端”

  ,广西北海市政府新闻办在通报中称,四律师之所以“涉嫌妨碍司法”是源于2009年的“11·17杀人抛尸案”。

  在这起凶案中,警方调查认为:裴金德一伙人在三中路打架斗殴后,裴于2-6时指使五六人将黄焕海挟持到水产码头,殴打致死并抛尸大海。

  10个月之后,裴金德、裴贵、杨炳棋、黄子富4人故意伤害案开庭。庭上,宋启玲等三名证人称,三中路殴打事件之后,裴金德和她,以及潘、杨两位姑娘,两位男同伴共6个人来到幸福街一家旅舍住下,并无杀人时间。她和裴金德同住一房,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8点才起床。她手机没电了,还向老板借了充电器、押了10元钱。

  假如宋启玲和裴金德在一起,裴根本没有作案时间,何来指使3人殴打黄焕海?辩方律师提出。

  被告人先是供述用刀捅黄焕海,继而又称对其拳打脚踢,前后不一。更蹊跷的是,黄焕海的尸检报告却显示,黄为颅脑损伤死亡,身上既无刀伤,也无皮下组织挫伤。“综上所述,本案公安机关在侦查时没有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本案被告人有罪和无罪的材料是导致本案成为冤案的原因。”杨在新发表辩护意见时称,他作了无罪辩护。

  4名被告人在做最后陈述时,均坚称:“不是我做的,还我清白。”

  北海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翻供、证人的证明,推翻了水产码头殴打致死情节,“致使案件审理工作陷入僵局”。,北海官方向新闻媒体通报此案时称,“检方认为3名证人证言明显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有作伪证的嫌疑……”

  2011年1月,北海检方书面建议北海市公安局启动伪证罪司法程序。证人宋启玲、潘凤和和杨炳燕先后被以包庇罪传唤到案。5月份另一名故意伤害罪嫌疑人裴日红被抓获归案。

  北海官方称:宋、杨、潘3人已经供述了包庇裴金德等人的事实;经审讯,裴日红承认水产码头殴打被害人致死情节;裴金德等4名犯罪嫌疑人承认了翻供系受杨在新等律师的教唆所为。4名律师遂被指涉嫌教唆、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已触犯刑法306条”,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据北海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志刚介绍,3名证人最初以包庇罪立案,现已查明作伪证事实,已经以伪证罪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危险的取证

  4名律师是否有教唆、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的行为?

  此案中,杨在新、杨忠汉两名律师收费6000元;另两名律师收费8000元。

  杨在新所在的百举鸣律所主任覃永沛认为,刑事案件风险之高人所共知,杨在新和罗思方都是当地有名的律师,他不相信他们为了几千块,甘冒触犯刑法306条的风险。

  ,杨在新会见被告杨炳棋。会见笔录显示,杨炳棋认可了三中路打架的事实,但表示“水产码头殴打人致死”没有做。相关案卷材料显示,裴金德等人多次提到没有去水产码头,而是和宋启玲开房间过夜去了。但后来供词又改了回去,称是他们打死了人。

  2010年9月中旬,杨在新和杨忠汉来到了炮台村,找到了宋启玲、潘凤和与杨炳燕,对她们做了取证笔录。她们证明四被告当晚在开房,没有作案时间。两位律师还作了录像。后来,在合浦县城,又做过一次取证。

  然而,杨在新和杨忠汉还是低估了调查取证的危险。事实上,罗、梁二位律师未对证人取证,仍然难逃干系。

  但是未必每个律师都像杨在新那样敢对证人取证。

  近几年,刑法306条在律师中引发越来越大的恐怖情绪。这条“辩护人伪证罪”如此描述:“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知名律师张思之认为,这一规定给予了控方控制证据的权力,并形成了一种办案逻辑:“我的证据是证据,你的证据只要与我的不相符,就是作伪证。”在南方周末记者查阅的大量的“辩护人伪证罪”案件,都可以发现某些司法机关依循这一思路启动侦查程序,然后又因证据不足而放人。

  于是,越来越多的刑辩律师到了“谈调查取证色变”的程度。刑事辩护中的律师们总结了自我保护的“三大法宝”:最好不接刑案;不在侦查阶段接刑案;不调查取证,只从控方提供的证据中“挑刺”。

  “我们基本不敢碰控方的证人。”南方周末记者采访过的数十位刑辩律师,大多如此表示,改变控方的证人证言,搞不好证人和律师都得栽进去。因为这样做看起来是律师摆明了和控方对着干。“开庭之前,最好连证人的面也不要见。”南宁一位律师说。

  杨在新为何要调查3个证人?其心路历程外界已难以知晓。不过覃永沛认为,这正是杨尽职的表现。

  4名律师被抓,此案的案卷材料流传出来后,看过案卷的一些律师称,“水产码头殴打致死”情节,是“被打出来”的。该材料显示,支持“水产码头殴打致死”情节的证据中,没有当时拉几个人到水产码头的出租车的人证、物证,也没有作案凶器的物证,仅有4名被告人口供,且口供前后不一。而且,杨在新会见杨炳棋时,杨炳棋在会见笔录上签字称“被逼供的过程:我在海城公安分局被吊、被打,现在左手还有痕迹”。

  侦办此案的北海市公安局警官陈战兵称,除口供外,还有现场勘验笔录和尸检结果,都和“打死人”情节吻合。至于为什么死者身上没有刀伤和皮下组织挫伤,陈战兵认为是尸体被海水泡了几天,已高度腐烂的缘故。

  ,北海官方向媒体通报称,3名证人“已承认律师教唆、引诱他们作伪证”。而证人现在仍关在看守所中。这3名证人中,只有宋启玲聘请了律师。律师张剑龙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仅有的一次律师会见中,宋启玲坚称自己在法庭上所做的证言完全是事实。

  人心惶惶的律师界

  杨在新似乎早有预感。据他的妻子黄仲琰回忆,事发前几周,杨忽然对她说:“有人想害我,证人口供被人说成是我们教的。这些人一直想整律师。”那时证人相继被抓,看守所的知情人递出了相关信息。

  事发前几个星期,杨在新在书桌前的墙壁上,贴了一张湖南前知名律师杨金柱的名片,告诉妻子,如果他一旦出事,可以找杨金柱。

  他还将案卷材料、被告人会见笔录、证人会见录像和笔录交给了杨金柱,嘱咐后者,一旦自己出事,就公布出来。

  杨在新还签署了5份委托书交给律所主任覃永沛,称他一旦被抓,就委托所里其他人为他辩护。

  ,杨在新和杨忠汉在合浦县家里分别被抓,罪名是“涉嫌妨害作证”;罗思方和梁武成也被警方带走,采取的强制措施是“监视居住”。

  罗思方所在的中龙所有5名律师。“他是最小心谨慎的一个,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出事。”该所一名年轻律师说。

  罗思方为什么会被警方带走?他的妻子女士至今未接到任何拘传手续,她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两次帮她在公安网络系统查询,都未查到任何信息。,她接到一个匿名电话:“不要搞事,能救罗思方的,只有他自己。”

  4名律师被抓后,南宁市司法局、律协连续开会。南宁司法局一副局长强调,如果公安办了错案,那么要改过来;如果律师有罪,另当别论。

  南宁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称,他所在的律所立刻召开了紧急会议,商讨规避刑事案件的风险时,无不觉得毛骨悚然。“以后除了亲戚朋友的案子,不准备做刑事案了。”有的律师说。

  百举鸣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前去北海市公安局申请会见杨在新,遭到拒绝。

  ,杨金柱向全国律协汇报了此案的情况。全国律协对此案很关注,全国律协秘书长韩嘉毅称,已要求广西自治区律协和南宁律协调查此事。

  当天在杨金柱汇报时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张青松也在场。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经常会对刑辩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每次培训,都要先谈风险。有的律师提起此中曲折,甚至声泪俱下。

  根据全国律协统计,1999年至2002年,律师被指控触犯刑法306条“辩护人妨害证据罪”的有347起,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的犯罪。

  但真正被定罪的仍然较少。4律师被抓后,全国律协会长于宁曾向媒体表示,全国律协的统计表明,在被306条追究的案件中,错案是很多的。

  律师对执业风险的恐惧在李庄案后达到了高潮。各地相继出现这类例子,对律师的“伪证”指控,从当事人、证人的被动供述,演变为主动举报。

  “当事人不会求律师,但他可以跪在公权力机关面前,求得从轻处理。辩护人伪证罪就是一个刀把子,砍律师一砍一个准。”张青松认为。

  “这样搞法,律师太难了。今后谁还敢办刑案?”张思之说。

  杨在新等人被抓后,北京律师陈光武、杨学林、周泽等提出,将组建“北方律师团”赴北海为4人提供法律援助。对此,一些广西律师心情矛盾。一方面“希望他们来声援”;另一方面,4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均被叫去律协开会,还被反复要求“不要接触媒体,不要接触外地律师”。

  杨在新的妻子黄仲琰是惟一一个置司法局招呼于不顾的“家属”。她也开了微博,希望能够借助博友的围观还丈夫一个公道。

  更多的法律界人士提出,应该在不久将启动的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增加保护证人与保护律师的条款。

阅读量:2517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