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正仁之声(七):弱弱的几声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20


奚正仁

    一、昨晚,几乎彻夜难眠。所以,“奚正仁无声”!其实,自从发完“之声”(四)《建议决策吧》后,就不想再说怎么了,觉得想说的话似乎已经说完,我不由自主的“使命”已经完结。甚至,我早于

    二、之所以不想再出声,是因为真不知道该说怎么好,真的无言以对了!之所以不想再出声,是因为:对一些人,跟他讲法律,不管用;跟他讲政治,也不管用;看来只有跟他讲权力,才管用。但是,我身无分权。有说“权为民所赋”,可是,我那份传说中的十三亿分之一权力,已被人授予别人,而我好像不是这份传说中的权力的授权人。现在和今后,包括我的有生之年,我也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是我这份传说中的十三亿分之一权力的所有人和授权人。也有“权为民所用”之说,但是,我实实在在地感觉到,传说是我授予别人的那份十三亿分之一权力,持有它的一些人,该用的地方没有用,不该用的地方却用了。所以,假如真的是我曾经在睡梦中授予别人那份十三亿分之一权力,那么,今天,我代表我自己宣布:撤销对该用而不用、不该用而滥用权力的人的授权!

    三、再重发我曾于公元首发附注重发的一篇小博文(我原以为不会再重发了,只等以后收入“回忆录”呢)。如与现实有所雷同,纯属巧合。

奚正仁之声:悲愤难捺

   愤,愤怒。怒于:有人铁了心一不做二不休,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悲,悲哀。哀于:如此重大事件,竟无人管。其实,想管的人,力不从心;而该管/能管的人,坐视不管!

   闹剧、悲剧,何时能休!

   黑夜里,祈求黎明快来临!

奚正仁/ 于午夜

  (注:今天围观继续开庭前,想重发此稿。还未来得及,就看到检方撤诉消息。……“黎明”是否真正来临?拭目以待。)(重发)

奚正仁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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