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雷:北海警察不应该向全国人民道歉吗?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13


 

  昨日,在北海看守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有效管理区域范围内,上演了一幕丑剧:北海案件裴日红的辩护人房立刚律师依照仍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前去会见自己的当事人,被北海市警方违法制止了。据辩护人房立刚律师的描述,当场警察态度极其恶劣,认为终于抓住律师的尾巴,可以大做文章了。但是没有想到,被我们的辩护人义正言辞的一阵普法,气势汹汹的警察变成了泄了气的皮球。警察们终于知道,律师并不容易屈服,在敢以血肉之躯维护法治尊严的共和国律师面前,北海警察们自乱阵脚。

昨日,房立刚律师在北海看守所遇到的是一群法盲和流氓。何以谓此?是因为虽然气势汹汹,但他们不敢亮出证件,不敢表明身份,翻箱倒柜也找不到律师违规的证据和依据。这个情景,我们以前的电影里常有。

但今日,房立刚律师在北海看守所遇到的就是另一群法盲和打手。何以谓此?是因为今天的北海市看守所,房立刚律师被无端的搜身,被迫手提裤子接受安检,被蛮横的抢走手机,被蛮横的抢走其他随身的物品,被无理的拒绝会见。不仅如此,在随后的投诉处理过程中,北海市检察院驻所的检察官竟然威胁辩护人:你们律师在北海这样,对你们律师没有好处!

好一群混蛋!好一个没有好处!

试问:抓了四个律师,我们律师不说话,对中国律师就有好处了?抓了三个无辜的证人,我们律师不说话,对中国律师就有好处了吗?还有那办的一塌糊涂的故意伤害案,我们律师装作看不见,对中国律师就有好处了吗?还有,那严重超期的审判,我们律师装聋作哑,对中国律师就有好处了吗?

因此,我大声质问北海警察:北海警察,不应该向全国人民道歉吗?

北海看守所无耻的一幕幕,我们终于看清了某些人的好处!那就是:违法办案不被揭露,无辜人员蒙冤入狱。那么,那些办案的酷吏们,就可以庆祝他们的好处了!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还好,北海不是独立王国,北海不能制定《北海刑事诉讼法》。

还好,我们刑辩律师们不畏强权,以身护法。

正如,我们绝不低估北海违法者一意孤行的决心;同样,北海的违法者也不要低估共和国刑事辩护律师们的勇气。

如有必要,我愿意血洒北海。如有必要,我愿以身护法!我们热爱我们这个国家,我们热爱北海。因此,如果,我的身躯可以阻挡法治倒退的车轮,我将毫不犹豫的匍匐在地,等待那个车轮的到来!

                                    伍雷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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