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中国律师人-----我为你们担忧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8


 雅茗居士   

    一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主要是看这个社会是否政治清明,在这里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法制建设的完善。而法制建设的完善,离不开这个社会的律师集团的特殊作用。而律师集团能否发挥作用,又靠律师人对法律的热爱与尊敬。当律师人对法律有了敬畏之心,你就会主动的去推动这个社会的法制建设,去推动这个社会的法制完善。为了完善这个社会的法制,你可能会呐喊--甚至牺牲。

    在我们国家,由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法制建设任重道远,需要法律人的共同努力。但由于特殊的原因,体制内的法律人不能也不可能明目张胆的提出主张,这样处于体制外的律师人对法制建设的呐喊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刑法》306条款问题,这一条款大家都知道它是一条悬在律师头上的达摩之剑,它不是只对特定的某一个律师起作用,而是针对所有的刑辩律师。据有关报道,自这一条款产生以来,倒在其下的律师已有百位之多,这是一个可怕的数字呀。比较有名的案子如李庄一案,现在的广西北海四律师三证人被拘案,据悉最近四川也出了一个这样的案子。

    现在社会上的许多自然人通过关注李庄案和广西北海四律师三证人被拘案,也已发现这一条款存在的严重后果,非常同意杨金柱律师的说法:如果广西北海四律师三证人被判决有罪,那么以后律师将面临暗无天日的日子。面对此情此景,北京的王甫律师也说:我内心和你一样充满恐惧。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律师界的律师人本应该精诚团结,统一思想,通过有效案例来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与法治的完善,可是情况并不是这样,律师界仍是一盘散沙,根本形不成统一的意见,而且杂音还很多。

    律师群体是一个由社会精英组成的特殊群体,这里人才济济,有志之士如过江之鲫,每一个人单独站出来都像一条龙。可是当你们成为一个群体以后,你会发现这个律师群体反而是一个鱼龙混杂,管理无序,有章不遵的特殊群体了。当江平先生,张思之先生以八十高龄的老迈之躯奔走呐喊的时候,当贺卫方、何平、陈有西、陈光武不畏强权奔走呐喊的时候,当杨金柱大战风车为法治呐喊的时候,当律坛六君子及怪侠齐集江南为拯救被冤入狱的律师同行的时候。其律师协会不敢吭声只表示关注,还有一些律师在那里说风凉话,更可悲的是一些很有名望的律师配合公权部门背后大打黑枪。

    悲哉,中国律师人。我在我的博文《  丑陋的中国律师人》列举了中国律师人的几十种怪现象,那可是都有实例为证的,只是不愿意写出来罢了。

    真的,作为一个社会人,我虽然不懂法律,但我盼望我们国家长治久安,更盼望我们老百姓幸福平安,而这一切要想得到,真的离不开你们。可是你们的表现真的非常令人失望,中国律师人,我为你们担忧啊。

    我想对你们说:中国律师人----你们是社会进步的希望,你们是法制进步的希望,你们更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希望,请你们振作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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