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之金牙大状死刑变无罪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辩护实录之

金牙大状死刑变无罪

“作为律师,他的魅力在于思维敏捷、雄辩滔滔:作为学者,他的魅力在于功底扎实、才华横溢;作为强者,他的魅力在于历经坎坷而自强不息、百折不挠。”初次见到王思鲁,一柱烟功夫的闲聊后,我渐渐明白:面前这个脖子上留有大面积伤疤,却被同行称为“学者型律师”的人为何如此有魅力。

不幸炸伤病床苦读法学书

王思鲁出生于广东省化州市。1984年9月,他以当地高考状元的身份考入中山大学外语系日语专业。大学毕业后,王思鲁到珠海一家大型外企做翻译,由于工作出色,不久便被一家知名企业聘为副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90年圣诞节的那天晚上,为了庆贺他的这次“高升”,他到同事家吃火锅,席间火锅炉突然爆炸,他被炸成重伤,当即送往医院抢救。

但是,从不轻易服输的王思鲁在经过最艰苦的挣扎后,依然独自一人到北京求医,前后共花去两年多时间。很快,王思鲁写信让家人寄来一大包法学书籍,强忍着数次植皮手术带来的巨大痛苦,开始了长达三年的病床苦读。也就在王思鲁1992年伤愈出院的同时,他以优秀成绩通过律考,加盟珠海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他新的人生━━做律师。

用铁的事实说话为死刑犯脱罪

在越来越多的律师实务中,王思鲁深感要做到在办案中游刃有余,还需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为此,他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秉烛夜读,于1995年5月收到了中山大学研究院的录取通知书,师从中大法政学院院长

1998年面对毕业的多种选择,他坚信“未来中国的法学家应该产生于司法实践者,而不是在书斋。”通过办理个案把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比单纯坐在书斋里搞学术更有意思。于是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律师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正像他常说的:“我最大的荣耀就是依法追求胜诉的效果,我更喜欢在法庭上辩论演讲的感觉。”

前天,记者第二次见到王思鲁的时候,眼圈黑黑的他刚好又打了一大“胜仗”━━在一桩长达几年的贩毒案件中,王思鲁经过几番缜密的调查和考证,以铁的法律事实说话,成功地为一位犯罪嫌疑人辩解脱罪,使他从死刑的悬崖边缘得以无罪释放。

字字珠玑打下民告官第一案

王思鲁以他良好的口碑赢得了同行的认可和赞许,也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只要接下来的案件,他都是全身心投入,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地工作是常事。他的辩护词、代理词,字斟句酌,旁征博引,气势恢宏,具有学术论文的大家风范。

被众多大媒体称为“中国民告官第一案”的原告陈锦洪状告被告佛山市经委行政侵权一案,一审历时数年之久,众所瞩目。他接受陈的委托,代理其二审诉讼,写给省高院的法律意见书,长达24000多字,前后共修改近百次,被内行人誉为“经典之作”。

王思鲁说:“高水平的法官喜欢高水平的律师,低水准的法官惟恐有水平而又执著的律师,律师打官司,打的是‘水平’而不是‘关系’。”

作为事业成功的律师,王思鲁对青年律师的忠告是:如果把律师当成纯谋生手段的话,最好不要进入这个行业。因为一旦有人格在里面,你就会活得很累,如果企图以当律师来赚钱,迟早会出事。

倒贴钱为川妹子讨回公道

不久前,王思鲁接办过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四川打工妹李某到某医院做人流手术时因医方手术之误导致输卵管梗阻丧失生育能力。李某找到王律师,声泪俱下地诉说案情,恳请他提供法律帮助。王带着李某风尘仆仆奔于医院、法院、法医鉴定机构之间,费尽周折,李某终获赠十万余元。

问起为何要打“倒贴钱”官司,王思鲁说:“律师当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尤物,生存、发展离不开钱,然而律师的社会角色应定位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律师的真我本色是匡扶正义,而非盯着当事人的钱袋”。

要创办民间法律咨询中心

王思鲁一直在寻思:如何耕种出更多的果实,找到更多的乐趣。他有一个几十年后的目标━━“再干二十年,晚年到老师,做学问”。而在此之前,他一直想创办一个“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这种服务性的民间机构在国内太少了,他想弥补法学领域的这个空白,同时也希望把一些律师的实践精品上升为理论,创建一个“律师实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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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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