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金牙大状律师网(本网)负责人王思鲁办理案件
涉及隐私,采用化名
许诏安受贿案(缓刑释放)之
最好的而又是不公正的裁判结果
本案被告人原是国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法律部门的处长,据他说,与10多个律师事务所数百名律师有业务上的来往。被告人妻子是某政府机关财务主管,也接触过不少律师。
律师行内人士都知道,这样的当事人“见多识广”,难予应对。
在侦查阶段,由被告人所在公司的领导推介,被告人妻子已找到我们。我们力求详尽地提供了咨询意见,因为“见多识广”吧,一直换了二批律师,事情得不到解决,反而我们的预言一一兑现,才在审查起诉阶段正式委托我们介入。
我们作了“适当”的调查,先后会见被告人二十多次,详细阅卷,根据本案的证据,结合中国的司法现实,不作无罪辩护(凭经验不能成功反而会被判实刑),而是作从轻的缓刑辩护。最后,法院采纳律师意见,缓刑释放被告人。
我们已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效果,但不是公正、法治的结果,公正、法治的结构本是无罪。此案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和诱供,但在现有司法制度下,无力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