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多占300万共有财产花心丈夫捏造巨债想坑妻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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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动公安部的四会许伙桂妨害作证、重婚案 

欲多占300万共有财产花心丈夫捏造巨债想坑妻

 

《羊城晚报》 

欲多占300多万共有财产,离婚时凭空抛出200多万债务,贪心丈夫最终愿望落空被判刑

南方网讯前天()下午,46岁的四会市妇女冼志英专程前来广州向省妇联、省检察院表示感谢。她刚从一场漫长的离婚官司中解脱:包“二奶”的花心丈夫许伙桂本月12日因犯妨害作证罪、重婚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二奶”邓梅清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冼志英经历的这场官司不同寻常:她在丈夫包“二奶”并生下私生子后忍无可忍提出离婚,但在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庭审中丈夫突然声称有293.5万元的债务,要求夫妻共同负担。这起重大离婚纠纷案件,在长达三年的诉讼过程中惊动了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

最终,冼志英得到了较为满意的结果。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黄淑美部长说,像许伙桂这样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通过伪造债务、转移财产的方式试图多分财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但最终得到判决的还是第一宗。

离婚官司轰动一时

,冼志英向四会市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当月,又提起刑事自诉,控告丈夫许伙桂及“二奶”重婚。

在法院调查过程中,许伙桂突然抛出所谓巨额债务:法庭调查笔录显示,是六七十万元;庭审中,又说是293.5万元;在许伙桂递交的关于财产情况的材料中,变成了252万元;,法院公开审理交换证据时,又变成了265万元。

法院认为许伙桂有“妨害作证”的犯罪嫌疑,遂将案件移交四会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至此,案情错综复杂,一案变三案:离婚案、重婚案、妨害作证案。

此案在四会和广东引起轰动。2000年1月,四会市法院史无前例地在当地电视黄金时段刊出公告,邀请市民到庭听审冼许离婚纠纷案;4月底,市高层领导为此事专门召开“四长联席会议”。省委副书记陈绍基曾就此案作出批示,要求省检察院和省妇联派人联合调查。

巨额债务纯属捏造

在许伙桂提出的265万元的债务中,部分“债务”因没有提交相关证据视为自动放弃。,四会市人民法院受冼志英委托将两张许伙桂签名的借据(一单35万元,一单45万元)送公安部研究所鉴定,借据落款时间分别是“”和“”,样本是至期间许伙桂的签名。经鉴定得出结论:送检借据上的字迹与样本书写时间相近。公安部解释,“时间相近”即“3个月以内”,也就是说,所谓3年前的债务借据,都是许伙桂在离婚诉讼期间写下的“假货”。

另外,许伙桂称有32万元是拖欠三水某电梯厂供销员潘某的,还有55万元是借当地一有权势的人的儿子的。三水某电梯厂已出具证明,证实许伙桂在1996年向他们购入的电梯实价是14.2万元,已于1997年5月全部付清。冼志英告诉记者,许伙桂说借了55万元用来装修酒店,但冼志英提供的公证书上写明,酒店是别人装修的。

逃处罚母子变姐弟

今年7月3日,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向四会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许伙桂犯妨害作证罪、重婚罪,“二奶”邓梅清犯重婚罪。

但在庭审中,许伙桂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否认,称与邓梅清也只是老板与工仔的关系,更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邓梅清也辩称,其儿子许安不是许伙桂所生,叫他做爸爸是因为认了他做义父。但由省公安厅进行的亲子鉴定结果显示:许安为许、邓两人所生。

据调查,为逃避制裁,许安的户口于1999年2月通过某派出所,以养子的身份落到一名叫许英的单身男子的户头上,而许英却并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养子,后证实是许伙桂从中捣鬼。1993年3月,许安的户口又以表姐弟的关系落到邓梅清的户头上,转了几个弯,母子变成了姐弟。

贪欲未遂却入班房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3月,许伙桂为了达到在离婚时使冼志英得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捏造事实虚构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先后伪造了借邱某现金80万元、欠潘某安装电梯工程款及利息32万元的借据两张,合同一份。之后,被告人许伙桂找到邱某、潘某要求两人帮忙,指使两人向法院作伪证,致使许伙桂与冼志英离婚纠纷一案,拖延了三年多时间,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

另查明,许伙桂与冼志英1982年登记结婚后,夫妻关系存续至今。1993年,许伙桂认识邓梅清后两人长期非法同居。1994年3月,生育一男孩许安。1997年,两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在某酒店同居生活。

法院最后依法作出判决。

妻子将获大半财产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黄淑美部长告诉记者,像冼志英这种重婚官司,取证是很难的,尤其在诉讼前,但冼某表现出了女性罕有的决心和坚强,三年来为收集证据奔波。她说,诉讼期间,许伙桂多次托人找冼志英和省妇联要求私下调解,但妇联认为这样会损害冼志英的正当权益,拒绝了,冼某也坚持把官司打到底。

黄部长称,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即使一方是在离婚后发现了对方的上述行为,仍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同时,冼志英属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冼志英告诉记者,目前她知道的夫妻共同财产约有350万元,有关律师分析,冼志英能得到六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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