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之道——刑辩实战启示录》三十二——经济犯罪四、思路决定出路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6-25


  第二篇  经济犯罪辩护篇

第六章   X强、陈X烨涉嫌偷税案

四、思路决定出路

法庭上,大家屏息凝气,等待着法官宣读判决。现在宣布,陈X强、陈X烨涉嫌偷税案……当庭释放。掌声响起来,夹杂着喝彩,当事人的家属纷纷走过来向我们表示感激之情。案子取得了巨大成功,我们作为两陈的辩护律师,心情是无法言喻的,既为当事人沉冤得雪而高兴,也为自己的辩护成功而自豪。回想一路走来的艰辛,我们不由得感慨万分。

最初接手两陈的案件,我们感到这个案子很棘手:陈X强、陈X烨涉嫌巨额偷税,被检察院指控涉嫌偷税额290多万元。作为陈X强、陈X烨的辩护律师,我们清楚地知道,虽然陈X强、陈X烨具有自首情节,但若为陈X强、陈X烨作有罪辩护的话,结果可能是不尽如人意的:首先是陈X强、陈X烨的量刑幅度肯定会3年以上;其次是肯定需要通过退钱才有可能获得释放,并且可能性还很渺茫。除了偷逃的290多万元税额要退,1—5倍的罚金要退,鉴于司法现状再加上些关系费,整个案件可能要花费过千万元才有释放的可能,因此进行有罪辩护是得不偿失的。

我们帮当事人打官司,一向秉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与当事人沟通,充分考虑诉讼效益。本案中,若为当事人作有罪辩护,数以千万的花费对当事人来说是不能承受的,就算勉强可以承受,用此去换取几年的自由生活也不可取。权衡利弊,我们征求了当事人的意见,坚决作无罪辩护。终于,案件取得了惊人的效果,从一开始律师介入前,陈X强、陈X烨被指控涉嫌偷税额290多万元后自首认罪,到律师介入后,陈X强、陈X烨被认定涉嫌偷税额11万元,陈X强、陈X烨被当庭释放!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质的飞跃!

案子的巨大成功离不开大量的准备工作作后盾。接手案件后,我们往返广州----增城百余次,当中每一次案情的峰回路转和每一步决策的深思熟虑至今依然历历在目,正是由于我们在此案全程深度的介入和艰辛专业的劳动付出,我们才取得了此案的巨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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