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之道——刑辩实战启示录》九十——暴力伤害 第二十章 吴文富等涉嫌故意伤害案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6-23


  第四篇暴力犯罪辩护篇

第二十章吴文富等涉嫌故意伤害案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非法传销大佬”吴文富涉嫌聚众群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大大出乎各方意料:“非法传销”大佬吴文富被判有期徒刑15年,而两个马仔金X锋和陆X成都被判无期徒刑。

一、控方意见

二、一审辩护词

三、裁判认定

四、“免死金牌”是如何获得的?

 

一、控方意见:

《起诉书》摘要

被告人吴文富,男,28岁,……

……

被告人吴文富、金X、陆X故意伤害一案,经广州市公安局XX区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广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该院于 200562依法报送本院审查起诉。现查明:

被告人吴文富、金X、陆X和被害人刘X均是非法传销公司湖南XX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传销人员。 200445日晚 ,被害人刘X和华某某、彭某某等人在本市XXXX镇传人员戴某某的住处,向戴某某索要从事非法传销所得的提成费,遭到戴某某的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和打斗。当晚,戴某某把此事告诉了被告人吴文富,被告人吴文富随即纠合了被告金X、陆X和潘某某、杨某、杨某等人(均另案处理),由被告人吴文富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把被告人金X、陆X,和潘某某、杨某、杨某等五人带到本市XXXXXX庄五队卫生站附近,准备对刘X等人进行殴打。次日凌晨零时许,当被害人刘X、彭某某、华某某从卫生站出来时,被告人金X、陆X和潘某某、杨某、杨某在被告人吴文富的指使下,分别持砍刀、棍棒迫打被害人刘X等人,被告人金X、陆X和潘某某各持一把砍刀向被害人刘X身上砍了多刀,致被害人刘X死亡(经法医鉴定,刘X系被锐器多次砍击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文富、金X、陆X无视国家法律,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共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文富协助司法机关抓捕了其他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严肃国家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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