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良言》(Ⅱ)之五十七──第三篇 人与法治15.免费的律师你要不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6-21


  第三篇 人与法治15.免费的律师你要不要?!

15.免费的律师你要不要?!

在媒体炒起的“名案”中,毛遂自荐、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律师大有人在、络绎不绝,并屡见报端。

免费的律师哪里来?

有人说,免费的律师是“芙蓉姐姐”。我觉得很贴切。真正有实力的律师自有尊严和身价,如果免费,也有合法途径,不必炒作。大都是实务经验不足的“未来律师之星”热衷免费之道;当然也有基于政治目的的。

无论是经验不足,抑或政治目的而不是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能否保证有质量的法律服务大有疑问。

免费的法律服务合理、合法否?

法律已明定“社会律师”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有上限、下限规定,需要免费的只能寻求国家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如果当事人确有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会有“公职律师”免费帮助;如果法律援助制度不完善,那也应力促国家在制度版块上完善。“社会律师”作为天生我财自己创的职业,虽不同于商人,但有获利性;免费服务,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对同行的不正当竞争,是律师自贬身价的做法。

高质的法律服务,合理、合法的律师收费,才是律师与当事人“共同成长”之道,才是法治社会的常态。

【金玉良言】分分钟讲钱的律师绝不是好律师,而从不讲钱的律师,更不是有能力的律师。

律师没有帮您的义务,如果您不掏钱;即使您愿意掏钱,律师也有拒绝接案的权利。律师也需要生活,免费的法律援助不是社会律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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