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良言》(Ⅱ)之六十──第三篇 人与法治18.只要肯出钱 什么“头衔”都会有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6-21


  第三篇 人与法治18.只要肯出钱 什么头衔都会有

18.只要肯出钱 什么“头衔”都会有

(以下内容载于北大法律信息网)

由于业务的关系,笔者每天都会收到大量的信件。在这些信件当中,夹杂着一些所谓的“喜报”,或曰喜得“风云人物”称号,或曰荣获“杰出青年”荣誉,或曰入选“世界名人录”等等,但这些“头衔”都是要收费的,而且明码实价。寄信人大多是北京的,其中不乏著名杂志社、国家级研究机构。 

 对于这些信件,笔者每年都收到五六百封,真是不胜其烦。花钱买“注水”的“荣誉”,笔者是不屑一顾的;恶意造假更是笔者所不齿的。笔者始终认为,踏踏实实办好每一起案件,“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以真材实料留住客户”才是长久之道。任何花俏的自我吹嘘,都是随时爆炸的气球;以买来的“头衔”蒙骗客户,那是自欺欺人,最终是要原形毕露的。

 但反观现实状况,各种稀奇古怪的“头衔”,花样百出的“名号”却大行其道,非常有市场。几百块就一个“专家”,几千块就一个“风云人物”,几万块可以使得国家级泰斗人物围在你身边当只“开心狗”。“买者”趋之若鹜,“卖者”乐此不疲。律师同行们也乐于以“著名专家”、“杰出律师”、“XX大律师”等名号自居,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往自己脸上贴金。而当事人聘请律师时,也习惯于聘请那些有响亮名号、耀眼光环的律师,谓之为“有保障”。 

 律师职业生涯十多年给我们的启示是:不只是律师行业,各个行业都存在着盲目崇拜名誉、迷信荣誉的现象,以致于各种“造假”丑闻屡见不鲜。 

 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曾这样评价中国人:“他们(中国人)以撒谎著名,他们随时随地都能撒谎。朋友欺诈朋友,假如欺诈不能达到目的,或者为对方所发觉时,双方都不以为可怪,都不觉得可耻。他们的欺诈实在可以说诡谲巧妙到了极顶。”虽然这句话有失偏颇,可是却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在现实中,中国人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没有信仰,诚信缺失,并习惯于讲假话。 

 “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肯出钱,什么荣誉都能买得到。如果只是迷信“头衔”、“名号”,在诚信缺失的国度里,上当受骗的可能性极大。就拿聘请律师来说吧,如果只迷信“大牌”,唯“名”是举,眼睛只盯着“大律师”,而不综合考虑其法学修养、执业操守、业务专长、办案风格和过往业绩等,多半是请不到合适的律师的,结果往往是花了冤枉钱还办砸事。 

 真正优秀的人才在于真才实学。切忌以貌取人,以“头衔”取人。 

 谨记,只要肯花钱,什么“头衔”都会有。 

 【金玉良言】踏踏实实办好每一起案件,“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以真材实料留住客户”才是长久之道。任何花俏的自我吹嘘,都是随时爆炸的气球;以买来的“头衔”蒙骗客户,那是自欺欺人,最终是要原形毕露的。 

 真正优秀的人才在于真才实学。切忌以貌取人,以“头衔”取人。谨记,只要肯花钱,什么“头衔”都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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