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6-21
第三篇 人与法治26.拷问律师的良知和专业
26.拷问律师的良知和专业
优秀的律师,接案前或接案后对当事人都保持同样的热情和坦诚,有问必答,有事即办;
蹩脚的律师,接案前夸夸其谈、天花乱坠;接案后推三推四,甚至销声匿迹。
优秀的律师,接案前详尽了解案情并向当事人作法律分析和案件走势好坏的职业判断,并婉拒自己特长范围外的业务;
蹩脚的律师,接案前在当事人面前信誓旦旦能“万事通”,拍心口“三包”,声言公、检、法都有自己的亲朋好友。
优秀的律师,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时会告知风险,出具律所盖章的合同并开具律所正式发票;
蹩脚的律师,往往避开律所,自己签名开白条收费,甚至不开任何票据。
优秀的律师,无论收费还是办案都心口如一,该怎样就怎样;
蹩脚的律师,接案前以“低收费”引人入笼,接案后办案缩水,还对当事人的荷包“刀刀割”。
优秀的律师,等案上门,当事人往往冲其过往辉煌业绩形成的良好口碑慕名而来;
蹩脚的律师,喜欢到看守所门前派名片,或干脆把律所开到司法机关门口,喜欢在报纸上登豆腐块广告,喜欢给有案源的人员高额回扣来招揽案件。
优秀的律师,会以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核心,通过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获得自己的名和利;
蹩脚的律师,是利用当事人的案件作“诱饵”来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甚至完全抛开当事人利益不顾。
优秀的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往往是两名律师(或律师助理陪同)会见,因为那样便于律师与当事人有效沟通,详尽记录,以后通过记录的内容与被关押人的家属进行沟通。同时这样也利于主办律师对律师助理的培养;
蹩脚的律师,为节省成本,往往是自己一个人会见当事人,甚至不做会见笔录,出来后空口说白话地与被关押人家属沟通。
优秀的律师,每次会见当事人往往不少于2小时,涉及重要案情的,甚至是一整天、两三天的持续沟通。全程跟踪案件会见被关押人达十次以上是家常便饭;
蹩脚的律师,每次会见往往是十分钟到半小时不等,沟通内容不痛不痒,全程跟踪案件会见被关押人不超过四次。
优秀的律师,既是法律帮助人,又是心理医生;既是专业律师,又是家属代言人,还为被关押人送钱和衣物;
蹩脚的律师,只会按“程序”、“流程”走。
优秀的律师,与办案部门沟通时,是以是否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中心来出具取保候审申请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书的。根据案情需要,估计有效果才出具,无效果时不出具(如无效果出具时会让对方抓住弱点进行攻击)。在法庭上,根据案情需要要么诚恳求情,要么不畏强权,雄辩滔滔;
蹩脚的律师,办案时也会见被关押人、阅卷、写文书、出庭,但无心、不专业,是形式合格,内容狗屁,只会拿律师执照作幌子损害当事人利益,发横财。
优秀的律师,会根据案件需要,确定是否选择引发媒体监督,向有关权力部门反映,以强有力的“三管齐下”式法律帮助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蹩脚的律师,要么例行公事,要么忽悠人地“搞关系”,要么通过媒体炒作自己。
优秀的律师,会密切关注法律领域的大人物、大事件、研究其人其事,通过传媒等发出良知、专业之声,以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进步;
蹩脚的律师,两耳不闻己外事,一心关注案中钱,仿佛法律界只有他(她)一个人是大人物,只有他(她)做的是大事件。
优秀的律师,通过论文、著作、传统媒体、网络等途径、形式记录自身的职业经历、成功案例;
蹩脚的律师,来无影,走无踪,常拿伪造的业绩忽悠人。
现实中,蹩脚律师越来越多,优秀律师越来越少。
律师无良知、不专业,律师得不到信任,需要律师的人得不到法律帮助。继续如此恶性循环下去,无论是对优秀律师还是蹩脚律师抑或是对当事人,甚至对整个社会都是毁灭性的打击。
【金玉良言】江湖医生“一针搞掂”,
“万金油”律师也“包搞掂”,
负责任的律师,
只能根据您提供的材料作详细的专业分析,
并在接案后竭尽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