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逃368万过路费判无期天价收费遭质疑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5-30



本博/网负责人王思鲁律师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报道:

河南农民逃368万过路费判无期天价收费遭质疑

2011-01-13 07:42   南方日报

据《大河报》报道,河南禹州农民时某为逃避过路费,弄了两套假军车牌营运。8个月后,时某被识破。时某的两辆车认定在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轩然大波。使用法律是否准确?量刑是否过重?368.2万元是否符合现实……社会对此重重质疑,昨天,记者多方联系负责此案的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试图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但电话却始终没人接听。

疑点 适用诈骗罪,量刑过重?

“天价收费”案在网上引发一边倒的质疑,网民普遍认为,时某套用军牌的行为确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当受到法律制裁。但问题是,法院适用的法律是否合适,量刑是否过重。

“一般情况下,个人诈骗2000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诈骗3万元以上的,则属“数额巨大”;诈骗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一位刑法学的专家认为,时某的诈骗金额若定格在368.2万余元,从法律适用来看,无期徒刑也说得通。

不过,与网民一样,记者采访的多位法律专家一致认为,法院的量刑过重。“我觉得按诈骗罪判有点勉强,一下子判处无期徒刑有点重了。”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宝庆认为,社会上套用军车车牌的案子很多,但法院在受理的时候,一般采用民事方式处理。

“从个案的判决结果来看,我国的立法存在缺陷。”金牙大状律师网负责人、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思鲁分析说,利用假军牌逃避养路费、通行费的行为,与一般的经济诈骗犯不同。前者的主观恶性不大,并没有骗取他人的财产,没有现实的被害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而诈骗罪本身是为了打击经济犯罪,而本案中被告人仅仅为了逃避通行费而已。

疑点 “天价”犯罪金额,证据不实?

即使法院有法可依,但网友认为此案的问题在于,368.2万元的“犯罪金额”从何而来?

据媒体报道,时某两辆车偷逃过路费的时间是在8个月内,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2次。网友对此进行了计算,平均下来,一次就偷逃了1558.8元。而假定时某的两辆车天天运营,偷逃的费用摊到每天竟然高达1.5万余元!

根据河南省发布的《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每公里收费0.45元。

为此,有网友计算后认为,3680000元 通行费 ,需 跑,每个月要跑,按每月30天计算每天需跑,按每天24小时算每小时达“这根本与现实不相符合!”

疑点 高速公路收费不合法?

网友把批评的焦点放到了对高速公路乱收费的抨击上。

时某在庭审中交代,他跑了几个月大约挣了20多万元。也就是说,载重时通过高速公路的货车每吨需要交纳过路费为116.7元,每趟需支付约2918元,如此高的物流成本,无疑对当地经济而言是一大重负。

尽管时某自称的赢利数据还有待核实,但若完全依法缴费、依法营运,不但无利可图,还会巨额亏损。“这再次印证了某些地方‘不超载不逃费就无法赢利’的说法,”网友分析说。

2008年,国家审计署曾在一份审计报告中指出,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高速路成了收费的代名词!”网友抨击说。

南方日报讯 记者 汤凯锋 张迪 实习生 白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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