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精彩集锦(三)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5-19


  《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精彩集锦(三)

王思鲁: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书已出版,如需详细了解可登录:http://www.zgfzs.com/book.asp?id=4568

【金玉良言】假如执法的不守法,执法的不尊法,执法的不依法,那么就是对这个法律的玷污。权大还是法大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权大定强奸法律,践踏法律,当事人必遭不公正的制裁。法大意味着一切需按法律程序办事。

【金玉良言】律师和法官的关系现在是扯不清的,案件中律师有求于法官似的,什么时候把这种关系弄清白了,律师制度才真正地意义上建立起来了。

【金玉良言】“律师的责任与天职应是无惧风雨,穷尽一切手段,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竭力赢取胜诉。这才是律师眼中的正义。律师办案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而应以无数激荡人心的经典辩例打造品牌,并透过此弘扬法治精神,对推动社会进步有所贡献。”说得好!在乌烟瘴气的氛围中,律师又何尝不是一种被诱奸的角色?是法律的悲哀?还是律师这个职业的尴尬?

【金玉良言】中国现行的律师从业人员,在多大程度上能做到司法独立,这是值得质疑的问题。这也是难有大律师的根本原因。律师要依法维护当事人权利,首先要依法争取自已完整的律师权利。

【金玉良言】我认为律师行业是服务行业,没有公正的义务,只是依法为当事人作无罪轻罪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才充当公正的角色.反戈一击的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控方律师作有罪辩护,辩方律师作无罪辩护,法官依法裁决.这就是游戏规则.我不是律师,不知对否,见笑了.

【金玉良言】凡是权利都应该严格监督制约.什么道德教育自觉都是靠不住的.权利不监督就会无限膨胀.无法无天.

【金玉良言】"有时候不是无话可说而是无法说话"

【金玉良言】应当以权制权,形成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扩大普通民众的监督权力!

【金玉良言】我认为律师行业是服务行业,没有公正的义务,只是依法为当事人作无罪轻罪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才充当公正的角色.反戈一击的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控方律师作有罪辩护,辩方律师作无罪辩护,法官依法裁决.这就是游戏规则.我不是律师,不知对否,见笑了.

【金玉良言】其实很多行业都是在教育产业化之后,在盲目扩招之后,扰乱了正常的供求。

【金玉良言】律师一旦接下了案子,就只能去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就算违背良心和社会公义也要如此。否则,就对委托人不公平了。

【金玉良言】如此律师反映了律师职业道德的迷失。律师的职业使命,决定着:律师的责任与天职应是无惧风雨,穷尽一切手段,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竭力赢取胜诉。这才是律师眼中的正义。律师办案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而应以无数激荡人心的经典辩例打造品牌,并透过此弘扬法治精神,对推动社会进步有所贡献。

【金玉良言】中国现行的律师从业人员,在多大程度上能做到司法独立,这是值得质疑的问题。这也是难有大律师的根本原因。律师要依法维护当事人权利,首先要依法争取自已完整的律师权利。

【金玉良言】我们做律师是本着职业使命和自己的风格,在本职工作,在社交活动中做一些实事,发出一些呐喊。但感觉最痛苦的是,相对权力者而言,律师是弱者,而弱者为弱者(特别是最低层的劳动者)伸出援手时,强者不一定支持你,而弱者不一定理解你,还可能打你,甚至误以为你是他的敌人。

【金玉良言】社会管理需要科学的方法、明确的规则以及确保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机制。几十年来我们陷在“思想”、“主义”里几乎连社会和谐所必须的基本的“规则”意识都没有了,这无疑是一种灾难!要研究“思想”话题,中国5000年“文明”的“思想”十分博大精深,但显然不足以治理现代社会。由此可以对“思想”情结提出质疑:还要用研究思想养活多少人?

【金玉良言】真正有良知的律师应该要关注社会,关注民生,歌颂世间美好,鞭挞社会罪恶。

【金玉良言】希望罪犯放下屠刀是痴心妄想,但在这“网控”世界也只能写这样的怪字了。

【金玉良言】多年的律师职业生涯,经历众多的大要案辩护,聆听那些没有令司法机关形成案的充满血泪的冤情,经常让我们心灵受到巨大的震撼。作为律师,面对这些为法治社会所不容的冤情,如果麻木,那已经不成为律师,甚至不是人了;如果有良知呢?又常常因为无力帮助洗雪冤情而苦恼。

【金玉良言】作为律师,固然在社会角色上应该以良知、以批判精神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进步。

【金玉良言】对“范跑跑事件”(还是称“范跑跑”吧,因为他这一跑真是有不少问题),我初步的看法和思路是:

1、他这一跑,说不上道德高尚,也逃避了法律责任(网友已具体展开)。

2、他这一跑,将众人目光盯在“道德”上,给国人一个如何重建道德大厦的思考,同时,也会转移了视线……,中央会继续加强“学雷锋”、“人人付出一份爱”的道德教育,以改变道德崩溃的世风,以德治国,最恐怖是以此为由停止政改。

3、他这一跑,可否让我们跳出事件本身看问题:如果肯定这是人的一种本能或惯性,对这种人之本的东西,欲通过教化已被反复证明是欠缺约束力的,能否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建立以权制权,互相牵制的机制,布下恢恢法网,震慑、约束范,让他不能乱跑,借“大好形势”打响真正以法治国的迟来之炮!

4、我觉得道德大厦的重建是个十分困惑的大问题;中国要不要,如何法治也是大问题。需跳出事件抓住这两点才有更大的社会意义,才不致于被利用。我希望常春藤和飙空老狗等有思想、有良知的好友能撰专文传播思想及供讨论。十分可惜,这种极有意义的工作因水平受限及工作忙碌,无法参与太多。各位网友见谅。

【金玉良言】博主只想教孩子去追求“真实”,由打这种科学冷静客观的途径,如果真能培养出一个真诚的孩子,当然非常美好!除非咱们认为真实就是真诚,或者真诚根本就不重要,遗憾的是,残酷的现实,并没那样简单。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割裂真实与真成,甚至只要真实不要真诚,一路奔真、信真、最后就只剩狂追欲望的真了。正如邱吉尔所言,只有永远的利益(利益的确很真)、没有永远的朋友(朋友的确离不开真诚,只讲利益之真,也就的确不会有真诚的朋友了),这样逼真的时代真得来到了。老狗送其一个名字,叫裸奔时代。

【金玉良言】律师作为国家进步的先锋,总是热情地捍卫人类的自由和法律的统治。对于那些有着敏锐才智、具有从事艰苦工作能力和抱负的年轻人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有着无限宽广的前景。这个职业会给予他们以识别人的质量的洞察力,这个职业会给他们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正确地执行正义与维护法律准则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

【金玉良言】一个社会面对同一事件有跑的有不跑的,为何跑为何不跑,该跑还是不该跑取决于什么呢?1,宽容和理解是在人性的层面上说,2,鄙视和围剿则是在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的层面上的讨论。人除了本性还有什么?3,从职业的角度讲完全是一种失职,因为一日为人师,说明你和学生发生了信托责任,该如何还用说?一味强调其诚实,实际上是把人性的丑陋彰显到了极致,一味地宣扬其丑陋的那点可怜的诚实只能让我们看到当今中国丢失精神家园的悲哀!唉,本不愿再为此费口舌......

【金玉良言】对于范美忠,一个成熟的社会是应该宽容地对待。他只不过珍惜自己生命,而每个人不是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吗?他何错之有?错的是这个社会太多伪善,用所谓高尚道德情操要求别人,自己却是下三滥的角色。

【金玉良言】作为律师,固然在社会角色上应该以良知、以批判精神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进步。

【金玉良言】中华民族要想达成真正的和谐、凝聚局面,最重要的是建立合理的制度,包括民主制度和法制建设。承担这个历史使命和责任的,主要是执政党,绝不是地震之类的天灾。天灾不能帮助改进改善社会制度,改进改善社会制度不能通过天灾。敬佩有良心的律师,但中国的法律完全由即得利益群体制定,太多的弱势群体体会不到法律的公正,甚至只能受到法律的伤害。

【金玉良言】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必须敢于说真话,敢于跟时下的“黑暗”势力做斗争,必须要有独立的人格,必须要有满腔热血,必须是实事求是,此等余秋雨和王兆山算不上是知识分子。

【金玉良言】一个真正伟大、优秀和成功的律师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他必须掌握法律知识,并且是人类行为方面的专家,他必须是口才流利的演说家,机智的策略家、优秀的指挥官,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必须对人类生活的各方面具有广泛知识;他必须对人和人的行为方式有一种内在的知识。

【金玉良言】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这个职业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维护法律与秩序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和远大的前程。律师作为国家进步的先锋,总是热情地捍卫人类的自由和法律的统治。对于那些有着敏锐才智、具有从事艰苦工作能力和抱负的年轻人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有着无限宽广的前景。这个职业会给予他们以识别人的质量的洞察力,这个职业会给他们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正确地执行正义与维护法律准则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

【金玉良言】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事实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金玉良言】法庭的辩护,需要灵巧的智慧,敏捷的思路,以及瞬间决定的应对能力。优柔寡断,往往会招致失败。有时候,场上的情况又要求律师要有自控能力,不论你内心多么焦急,外表上必须像平静的池水一样沉着冷静。

【金玉良言】作为律师,固然在业务上应该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在做人上应该以博大胸襟拥抱世界。正是秉持这样的理念,我们与同行相处的原则是:给别人无私的帮助和由衷的掌声。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关心别人所关心的就是关心自己。

【金玉良言】作为律师,固然在社会角色上应该以良知、以批判精神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进步。

【金玉良言】作为律师,最大的悲哀是:无知又自以为是—夜郎自大型的惟我独尊。麻木、惟利是图,心胸狭窄—比奸商危害更大。

【金玉良言】律师三重境界:

最高境界便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第二层境界便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第三层境界便是“于千军万马之中取上将首级”。

【金玉良言】专业型的律师既要对法律有深切的透视,又要跳出法律看法律,打通文史哲,渗透法情理。高水平的辩护中很少看到法条的罗列,一般情况下,法官都知道具体的条款,除非很特殊的法律条款,问题的关键已不在于条款是什么,而是对法条的理解;高水平的辩护,是将法条融化在心中,胸有成竹,再采用最能敲动法官心灵的表述方式。律师更多时候需要换位思考,考虑心理学的因素,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风格的辩护方式。类似古代武林拳术,分为乱套拳、套路拳及迷踪拳。迷踪拳则游刃有余,进可攻、退可守,超越套路,胜于套路。

【金玉良言】成功的辩护是辩护过程和辩护结果的和谐统一,水平可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能否以最快的速度将相关的证据、法律资料“一网打尽”,二是深刻地解读这些资料,将这些资料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作出登峰造极,活色生香的演绎,转化成具备法理性、逻辑性、鉴赏性、鼓动性的语言或文字,让司法人员主动地采纳或被“逼”得不得不采纳。

【金玉良言】新闻法的催生,新闻往自由迈进一步,在现实中国中,是最有可行性的改革,也是社会走向法治、文明的基础。

【金玉良言】那漫长的夜,被动地卷入铁达尼号上既得利益者的盛宴,一醉方休到“梦醒时分”......

【金玉良言】没有真正的人大监督就是这样了!没有真正的人大监督大家也别妄想官场陋习越来越少!

【金玉良言】《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作为中国报业改革的先驱,以深刻揭露社会真相,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诸多的报道关注着民生,特别是关注着社会底层人士。结果呢?在这场国难中,《南方都市报》被它深爱着的网民称为《南方“都死”报》。处理灾难本身百分之一百是政府的职责,人民要做的主要事情是监督政府。《南方周末》将这一常识报道了,结果被它深爱的网民称之为资本主义......

【金玉良言】新闻的作用在于社会公器,上则解读政治,传达政策,下则联系万民,传情达意.中间又要起监察社会和自然环境的作用,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才是新闻传媒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所在.

【金玉良言】一个善于从灾难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汲取智慧和力量的民族,必将变得更加坚强,更加不可战胜。悠悠华夏五千年的历史莫不是在向自然与社会,乃至中华民族自身不断斗争的过程,这其中的灾难与困苦,只能是使得这个民族更加坚强,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如果民众可以充分自治,公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政府比较公正、廉洁,那人们在正常状态下也会有相当程度的同胞情、爱国心。

【金玉良言】《行政诉讼法》的本体就不是为弱者制定的,所以在中国民告官若能唤起民众的维权意识就善莫大焉。其它的问题只要司法独立便迎刃而解。 战胜有形的灾难,超越无形的灾难,反思、总结、拒绝遗忘有形无形的灾难与苦难,祸兮福所倚的古训,才能成立!

【金玉良言】 灾难中形成的令人振奋的国民精神,也为创造支持它的制度框架提供了机会和精神基础。仁善之心会使人们更强烈地要求政府在救灾时公正、廉洁,同胞之心会使人们更强烈地要求打破官民之间的壁垒。民众会支持提供救灾、救济过程之公平性和效率的任何制度变革措施,而这些措施对于建立法治、民主的治理秩序显然具有普遍意义。

【金玉良言】 我们只是希望,我们在往地震博物馆中放置我们的勇敢、善良、力量的同时,也将制度、人心、过去、现在、未来、经验、教训等等关键词串联而成的泣血篇章,一并装进去,待祭奠逝者的后来者,思考我们这个其命维新的古国,怎样才能在一次次灾难中野蛮体魄,健全精神。

【金玉良言】新闻法的催生,新闻往自由迈进一步,在现实中国中,是最有可行性的改革,也是社会走向法治、文明的基础。

【金玉良言】大凡发表冷静言论的人都是经济上独立的人,只有独立的经济才有独立的人格,只有独立的人格才会有独立的言论,只有言论独立才能抨击现实的不公,促进社会体制改革。

【金玉良言】社会的变革很多时候要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正如在中国的法庭辩护,要深谙中国国情,才能掌握成功之道。在体制内的既得利益者并不代表没有良知。其实,在腐败的人治环境中,谁都有可能牺牲。

【金玉良言】创办清华哲学系的哲学家金岳霖曾说过:凡属所谓时代精神,掀起一个时代的人兴奋的,都未必可靠,也未必持久。

【金玉良言】监督政府就是最大的爱国,抗震救灾本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不能把责任推给社会,推给企业,推给个人,这样不是一个法治大国应有的所为。

【金玉良言】竭力赢取诉讼,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是律师的责任与天职,是律师眼中的正义。无罪辩护本应是律师的神圣职责,律师应该充分利用有限的法律资源,在事实、证据或程序上不失时机地、大胆地、专业地为被告人作强有力的辩护,最大限度地完成辩护使命。无论是王张江姚“四人帮”、还是邓斌、陈希同等被告,在法院审判并作出判决之前,他们都不是罪犯,依法都享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刑法学之父贝卡里亚曾说过:“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维护、帮助当事人行使其应有的辩护权利,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但为他们辩护,并不代表律师就认可或欣赏他们的行为。对此,美国最著名的辩护律师之一艾伦·德肖微茨也曾作过精辟的阐释:“即使我了解到有一天我为之辩护的委托人可能会再次出去杀人,我也不打算对帮助这些谋杀犯开脱罪责表示歉意,或感到内疚。……我知道我会为受害者感到难过,但我希望我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就象一个医生治好一个病人,这个人后来杀了一个无辜的人是一个道理。”

【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给我们的启示:生存权,更贴切地说,独立的经济权是自由权之基,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在家庭里、在工作、在社会上都没有独立人格权,灵魂会被扭曲。

【金玉良言】媒体的报道可能使一个案件有不公正的结局,也有可能是公正的结局,媒体具有双刃剑功能。

【金玉良言】一个社会的进步是在质疑声中前行的。

【金玉良言】最有学问的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活”在现实中。只有紧密型的师徒关系,才有机会获取“真经”而迅速成长。

阅读量:1657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